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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實施全省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95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衢政辦發〔20*〕48號)等文件精神,加快實施全縣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確保建設目標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的重要意義
電子監察是指通過信息化手段,對行政審批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實時監控的行政監察方式,它是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創新行政監管模式,實現監察方式、監察內容、監察手段和政府運行機制變革與創新的一種有效形式。電子監察系統的主要功能為:一是實時監控和預警糾錯功能,對審批業務的中間辦理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督,一旦出現辦理超時或違規操作,系統會自動發出警告并啟動督促、調查程序;二是統計分析和績效評估功能,在匯總所有審批業務數據的基礎上進行統計分析,按照《*電子監察績效評估量化標準》,自動對各部門的行政效能進行量化評估。
建設電子監察系統,使行政審批的內部工作流程公開化,有利于實現行政監察由事后監察向事前、事中、事后監察相結合轉變,由人為彈性監察向有標準的剛性監察轉變,由個人行為監督為主向個人行為和行政程序監督并重轉變,實現行政審批由內部進行向公開操作轉變,對于全面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深化政務公開,建立“陽光行政”長效工作機制,提高政府機關的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促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對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按時保質完成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的各項任務。
二、工作目標與職責分工
(一)工作目標。按照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全縣要建成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基本完成對所有在辦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辦理過程的電子監察,并實現與省、市電子監察系統的數據聯網,開展行政審批業務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投訴處理和績效評估。
(二)職責分工。
縣監察局: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協調,提出系統功能需求,以及系統投入使用后的監管。制訂項目建設進度考核辦法和行政效能考核辦法。
縣行政服務中心:負責對中心行政審批管理系統升級完善,并按照電子監察系統數據接口標準,完成本級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管理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的對接,實時傳送相關業務數據;負責提供與各審批部門審批業務系統對接的數據交換接口標準;負責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接入縣電子監察系統。
縣法制辦:負責對縣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規范和審核,提出納入縣級電子監察系統監管范圍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和工作意見。
縣發改局:負責對縣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規范和審核,提出納入縣級電子監察系統監管范圍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和工作意見。
縣信息中心:負責電子監察系統建設軟硬件需求前期調查與預算初排;負責項目招標及軟硬件采購;項目建設的相關技術文檔和技術保障工作,包括網絡、設備、安全及系統建成后的運行維護工作;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管理系統與電子監察系統對接相關技術保障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根據浙政辦發〔20*〕95號文件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技術方案》要求,安排落實項目資金??h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由縣發改局立項后,列入20*年縣政府投資項目,經費由縣財政統籌解決。
各審批部門: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崗位責任制度,保證交換數據的穩定、安全、實時、真實;已自建電子審批業務系統的部門,負責按統一的數據接口標準,自主與本部門原有的軟件開發商洽談,及時完成本單位審批業務系統數據交換接口的開發和數據實時傳送。
三、工作任務與實施步驟
結合工作目標和我縣實際,按照“總體規劃、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思路,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分階段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20*年8月底前,對縣、鄉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管理系統進行升級完善,按照統一數據接口標準,完成與電子監察系統的對接,實時傳送相關業務數據,初步建立縣級電子監察系統框架。
(二)結合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規范工作,在9月底前,由縣法制辦牽頭,統一規范所有在辦行政許可事項,編制符合電子監察要求的運行流程圖,提出納入監管范圍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和工作意見。10月底前,由縣發改局牽頭對政府各部門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審核,上報縣政府公布第一批保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三)進一步完善縣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管理系統,使其成為縣級行政審批電子化運行的公共平臺??h級所有行政許可部門必須按統一的數據接口標準,將本單位審批業務系統與縣電子監察系統對接,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在辦事項數據的實時傳送;尚未自建電子審批業務系統的部門,原則上不再另行單獨建設,直接利用電子監察系統提供的應用軟件實現在辦事項電子化辦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對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的領導,縣政府建立以薛偉副縣長為組長的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同時,成立由縣府辦徐洪、縣監察局顏志林、縣行政服務中心邱麗英、縣法制辦虞婷婷、縣發改局徐華良、縣信息中心葛樹印等同志組成的項目實施辦公室(設在縣信息中心),負責全縣項目建設的協調和管理工作,并統一對各單位的系統建設提供技術支持和工作指導。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確定分管負責人,并落實具體承辦機構和人員,積極配合做好電子監察系統的實施工作,保證建設進度。
(二)強化規范管理。為確保系統正式投入使用后能真正發揮其監督、監控的作用,縣監察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電子監察績效評估量化標準》對各單位的行政效能進行考核,定期對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量化評估,評估結果在適當范圍內予以公布,作為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強化密切配合。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是一項繁雜的系統工程,時間緊、要求高、任務重。監察機關作為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單位,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認真做好電子監察系統項目實施工作,切實抓好日常工作的整體推進、制度建設和紀律保障。各有關單位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效率意識,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加強組織協調,確保按期建成,盡快發揮系統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