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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吸取火災事故教訓,加強全鎮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樂清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出租房綜合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事故為目標,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和諧*”的要求,依據“堵疏結合、綜合整治、長效管理”的原則,通過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切實消除出租房和違章簡易棚屋消防安全隱患,改善居住條件和周邊環境,有效改變我鎮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多、管理亂的現狀,維護全鎮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
二、整治范圍
全鎮范圍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出租用于人員居住的出租房。
三、整治時間
整治時間從20*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方法和步驟
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嚴管,確保安全”的原則,以村(居)為具體工作單位,職能部門積極投入,認真履行職責,依據“排、拆、整、建、管”的方法進行整治。
(一)全面排摸居住出租房現狀。在鎮政府統一組織部署下,由鎮綜治辦組織人員,尤其是外口協管員,對轄區內出租房開展排摸登記,逐戶摸清房屋出租情況和消防安全情況,建立出租房名冊和臺帳,并對排摸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在4月底前要對我鎮居住出租房進行徹底的排摸,掌握詳實可靠的信息。
(二)堅決拆除違章簡易棚屋。我鎮外來人口密度、企業密度都非常大。企業員工宿舍遠遠滿足不了外來務工人員的居住需求。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很多村民及組織或單位不僅騰出舊房出租,還想方設法利用門前屋后的各種閑置地、邊角地違章搭建簡易棚屋用以出租。針對違章簡易棚屋點多面廣這一現狀,按照“突出重點、先難后易、全面拆除”的原則,由綜治辦牽頭,組織派出所、規劃、土地、水利、房管等部門人員,爭取在5月底前予以全部拆除,徹底消除違章簡易棚屋消防安全隱患。
(三)深入整治民房出租房隱患。對民居出租房根據隱患情況分為基本合格、一般隱患、較大隱患三類,通過一年的深入整治,基本消除民居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具體時間安排為:6月份前完成一般隱患類整治,9月份前完成較大隱患類整治,11月份前完成所有類別整治。重點突出五個方面:一是線路隱患整治,由村負責對線路老化的出租房逐戶進行安裝更新;二是明火隱患整治,實行明火集中管理,一間房內多戶居住的只能設置一處廚房,并實施食宿分離;三是消防通道隱患整治,有條件的出租房要設置逃生梯,沒有條件的要統一設置逃生繩(三樓以上的要求設置),三樓以上窗戶的防盜窗(網)要堅決拆除;四是隔墻材料隱患整治,拆除易燃材料隔墻,使用防火板、水泥磚等不燃性材料;五是配置消防設備,出租房每層必須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和應急燈。對其他需要整改之處,由工作人員提出指導意見,各出租戶按照要求予以整改。對拒不整改、無法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采取聯審執法等方式,強制停止其出租行為。
(四)引導建成安全規范的員工宿舍和外來人員集中居住點。引導有條件的村在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和閑置地、廢棄地上建設外來人員居住點,按村集體出資或村企聯建等方式進行建設,所有權和出租收益歸村集體所有。考慮到大量違章簡易棚屋拆除后帶來的外來人員居住壓力,加快建筑進度,力求在2-5個月內初出成效。對無法集中建筑的邊角地、沿路地、閑置地,可由村集體出資建設符合規劃、消防安全要求的臨時出租房用于集體出租,同時要嚴防變相建商品房。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自建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員工宿舍,對沒有條件建設員工宿舍的,要求企業集中租用規模較大、消防安全措施到位的出租房作為員工宿舍。
(五)建立一套長效管理規章制度。切實貫徹“堵疏結合、綜合治理、長效管理”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一是實行督查并舉制度,以外口協管員為骨干,按照“村不漏戶、戶不漏間”的要求,開展“地毯式”入戶排查,由鎮組織人員不定期進行督查,督促村(居)各項措施及職責落實。二是實行安全承諾制度,房主要與村(居)委會簽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諾書》,村(居)委會要與鎮政府簽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諾書》,房主和承租人要簽訂《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書》。三是實行亮牌管理制度,在出租房懸掛亮牌表,注明承租方、房主、社區民警、外口協管員及駐村干部姓名、聯絡方式,方便及時溝通,遇到問題及時反映,及時解決。四是實行聯審執法制度,對消極整改和拒不整改的,采取快速有效的集中聯審執法行動或由公安部門予以依法強制關停。五是實行出租房“三步法”管理機制,在進點調查、責令整改、驗收評估、聯審執法基礎上,對整改合格的出租房,根據隱患可能反復的幾率及消防設施配備情況確定管理等級,由片區民警、協管員、駐村干部和村(居)干部實行定期檢查,及時掌握出租房動態情況,防止出現隱患反彈回潮。
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要認真進行總結,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房管部門要對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從嚴把關,達不到《溫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登記,并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職責分工
鎮政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工作要求,負責組織領導全鎮出租房綜合整治工作,落實各項措施,加強對辦事處、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監督和考核,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牽頭組織聯審執法行動。
派出所、國土、規劃、房管、安監、工商、水利等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全力投入到整治工作中,該拆的拆、該停的停、該抓的抓。駐村干部、片區民警、協管員負責組織、安排、落實責任區內出租房整治。派出所負責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對出租房消防工作的監管職責,負責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復查驗收,配合政府部門整治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要做好對民警、外來人口協管員隊伍的業務指導工作,切實提高民警及外來人口協管員的消防管理業務水平。
六、配套政策
已取得合法用地和規劃手續的工業企業,若進行改造和建設員工宿舍,符合審批規范要求的,開通審批“綠色通道”,從快優先予以辦理;不符合審批規范要求的,在符合土地、消防、安全生產要求的前提下,放寬審批要求,作為臨時建筑進行辦理。村集體利用邊角地、廢棄地建設外來人員居住點,適當控制建設規模,適當突破現有的一些政策;符合規劃用地功能的,可采取臨時建筑予以辦理,辦理后進行土地備案,在符合消防安全、建筑質量、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放寬審批要求。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再重視。“隱患險于明火,安全重于泰山”。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各有關單位一定要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村居“一把手”負總責,全面負責本轄區的出租房整治工作;駐村干部為具體責任人,分片包干,組織領導所在村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行好職責,抽調精干力量,切實加強面上指導,要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消除隱患”的總體要求,自覺克服畏難情緒、厭戰情緒,花大力氣,下苦工夫,深入推進居住出租房綜合整治工作。
(二)力度再加大。政府將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鎮居住出租房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要確定聯系點,加強聯系指導。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全鎮面上整治工作情況,定期編發簡報,通報各地整治工作進度,發現和培養典型,及時總結交流。
(三)聯系再緊密。各村居單位都要抓住重點,實行領導聯系制度,確定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聯系人,相關聯系人員名單于20*年3月18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統一公布。
(四)投入再增加。鎮財政辦將會安排出租房整治專項資金,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增加資金投入,同時,各有關單位也要根據實際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合理解決工作中所需的各類經費,保持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行。
(五)宣傳再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法制常識、責任意識和防范意識;要大力宣傳鎮黨委和政府在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的政策和決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參與的良好氛圍。
(六)責任追究再明確。進一步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租房亡人火災,必須進行責任倒查,一旦發現發生火災的出租房未登記在冊,或者由于督促整改火災隱患不力而導致火災發生的,要嚴肅追究村(居)“一把手”及駐村干部的黨紀政紀責任,以此督促真抓實干,推動整治工作出成效。同時,對拒不履行整改義務的出租房主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每個村居要建立出租房整治示范點,進而全面推進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結束后,各級政府和房管、派出所、消防等部門要立即轉入正常管理,鞏固整治成果。各村(居)的整治情況,請于11月1日前,報鎮居住出租房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