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樹立公平正義理念調解經驗交流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沒有先進的理念,就不可能有先進的行為。”訴訟調解結案率的下降、違法調解現象的大量存在,歸根結底在于我國的訴訟調解制度缺乏科學的理念支撐。因此,在今后的司法改革中,我們必須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十六字方針,創新現代科學的訴訟調解理念。
(一)樹立公平正義的調解理念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共同追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目標,是新時期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愿望,人民法官進行訴訟調解時必須樹立公平正義理念。一是嚴格遵守程序規范,堅持“公開、公平、自愿、平等”的調解原則,不強制調解、以拖壓調;二是正確合理地適用法律,防止當事人利用合法的訴訟調解規避法律、損害國家、社會及集體利益以及其他人的合法利益;三是合理行使對調解的審查監督職責,引導當事人依法解決爭端、平息糾紛;四是自覺地接受人大、各級黨委以及人民群眾對調解活動的法律監督,規范調解行為。
(二)樹立及時高效的調解理念。遲來的正義等于非正義。一個曠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個家庭、一個企業拖垮,雖然最終贏了官司,但公平正義已大打折扣。因此,我們在追求公正的同時,還應樹立起及時高效的調解理念。一、嚴守審理期限,摒棄片面強調調解率的機械觀點,不“久調不決,超期調解”;二、正確處理判決與調解的關系,當調則調、當判則判,提高司法效率,減少工作拖延;三、創新調解機制,降低訴訟成本,提高效率。通過建立速裁機構,實行案件繁簡分流機制,以速裁促調解,提升調解科學性。
(三)樹立司法中立的調解理念。司法中立性是法官追求的價值和基本準則。在訴訟調解中,法官同樣要注意保持個人的中立地位。一是認真遵守法定的回避制度,不能作為與己有利害關系案件的裁決者;二是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志,不以勸壓調、以誘促調,保護法官中立形象;三是注重自身的言行舉止,不得歧視任何一方當事人,避免當事人對法官的中立性產生合理懷疑。
(四)樹立以人為本的調解理念。執法為民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執政理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在訴訟調解過程中,我們要以維護人民利益作為根本宗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樹立以人為本的調解理念。一是建立強烈的責任感,樹立為民、親民、愛民的思想,調解中講究方法,做到耐心、細致;二是積極履行審判職責,依法運用釋明權為當事人提供必要的訴訟指導,對弱勢當事人給予充分的司法扶助與關懷;三是改革調解工作方式,加大巡回審判力度,讓調解走出法庭,服務鄉村,方便公民訴訟。
(五)樹立服務大局的調解理念。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我們必須牢固樹立服務大局意識,立足本職,確保國家長治久安。一是正確處理調解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之間的關系,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不就案辦案,社會的穩定,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二是因案施策,對于涉及國有資產保護的案件不簡單調解,適當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多方式多渠道地確保國有債權盡可能在訴訟階段實現;三是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力度,樹立人民法院的威望和法律的社會公信力。
(六)樹立終身學習的調解理念。社會在不斷的發展,法律制度也在日益更新,面對復雜多樣的各種社會矛盾,人民法官必須建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收集各種法律資料,學習具有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增加知識面和社會經驗,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養和調解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