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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市價格監督檢查部門按照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圍繞宏觀調控和價格改革政策出臺、圍繞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積極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為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經過多年的監督檢查,一些行業的價格行為與國家機關的收費行為得到了不斷規范和完善,行業亂漲價亂收費現象、國家機關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等情況的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有一定程度減少和好轉,但也發現了一些社會反映比較強烈而價格監督檢查部門查處難度大,有的甚至是難以查處的價格與收費問題,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價格行政執法部門的社會信譽度,影響價格行政執法工作在群眾心目中形象。
一、價格監督檢查難點問題的具體表現
(一)藥品與醫療服務價格方面
1.一些醫療機構存在使用高價藥、開大處方問題。近年來,國家發改委多次采取藥品降價措施,而且每次降價幅度都比較大,而患者卻并沒有明顯感受到因藥品降價帶來的總體醫療費用降低的實惠。從我市醫院近年來的平均處方金額來看,一些醫院雖有下降,但是幅度甚微,如市中醫院,*年平均處方額為116.56元,*年為115.56元。而一些醫院不降反升,如市人民醫院*年比*年上升了4.14%。平均處方額中的藥品收入比重卻都占到了處方總額的60%以上。究其原因,除一些降價藥品的生產企業因藥品價格降低,利潤減少,存在減產、改產、轉產現象以外,其中很重要原因是醫療機構人為減少使用降價藥品,往往采用療效相當,而價格較高、利潤空間相對大的藥品。
2.醫療機構一次性材料加價問題。由于我省對醫療機構使用一次性醫用材料實行進價加5%差率作價與最高差價結合的政策,而且尚未納入統一招標采購行列,于是一些醫療機構就想方設法采取虛構進價的辦法來獲取更多的差價收入。因為根據現行的衛生材料的價格管理政策,對于流通環節中的衛生材料價格并沒有實行價格管制,加之目前醫療器材市場競爭激烈,經銷商一般總會設法滿足醫療機構的購貨要求,在總進貨金額不變的前提下,采取“削減”進貨數量的手段來變相“提高”單體醫用材料進貨價格,有的甚至直接虛構進貨價格。
3.一些醫療機構強制服務、強制收費問題比較普遍。如我市某醫院在醫囑不明的情況下,對住院病人進行價格為195元/人次的血液“大生化”檢查,檢驗了許多與病人病情診療無關的檢驗項目,并按檢查項目收取了相應的檢驗費用,從而變相增加了病人的負擔。又如根據衛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范》,只要求患者輸血前應進行艾滋病檢查,而一些醫院無論是否輸血或進行手術治療,都給住院病人進行艾滋病檢查并收取相應的費用。再如對病人的各項檢查,如CT、B超、核磁共振等,都存在與患者病情診療無關的毫無意義、毫無必要的檢查收費現象,此外,在醫療婦產科,強行銷售嬰幼兒服裝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病患者的負擔,使得老百姓看不起病的呼聲越來越高。藥品價格、醫療服務價格問題成為社會熱點問題之一。
(二)教育收費方面
1.義務教育“一費制”外的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繁多,未能真正體現自愿原則問題。我市中心學校以上的學校在實施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收費辦法外,同時附加了許多自愿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如“資料費”、“報刊費”、“校服費”“保險費”等,這些與“一費制”收費同時收取的自愿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從表面上看好象規范學校收費行為,遏制了亂收費,但這些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實際上是收取的方式方法上變化而異,而且自愿原則在實踐中很難操作,無法真正體現自愿原則,造成了“一費制”外多費并存的現象,而且這些所謂自愿收費的累計額度往往較大,并要求在開學時一次性交清,不僅加重了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違背了“一費制”教育收費政策的初衷。
2.高中階段以補課名義收費。由于受現行高考政策的影響,普通高中普遍存在補課收費現象。一些學校在補課辦班時教授正常教育大綱內容,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由于學校收取補課費一般未給學生開具相應的收費票據,說是應學生家長要求都自愿的,而且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在調查時也得不到學生家長的配合,所以這種收費行為長期得不到查處。
3.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費”問題。按《義務教育法》規定,小學、初中應實行免試就近入學。而我市城鄉學校客觀上存在師資、教育設施、教育環境上的明顯差異,加上學生家長對自己子女教育上的重視和期望,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擇校現象近年來呈現逾演逾烈的趨勢,而相關部門在解決合理布局、均衡師資、教育基礎設施投入等方面舉措不多,為控制學生擇校往往采取了收取高額擇校費的辦法,這就不能從根本上抑制擇?,F象的發生。由于收費票據上開具的收費是“捐助費、“資助費”,而且執收的是市教育基金會,所以價格主管部門對此在法律、法規政策上界定難度較大。
4.學校代收費、代管費中的問題比較混亂。除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在查處的學校超范圍列支代收費、代管費,變相多收費的行為之外,問題最為明顯的是:一是弄虛作假虛構學生講義費、資料費,由與學校有業務往來的單位開具相應的票據,并在學生代收費、代管費帳戶中予以列支。二是虛構進價未按實際購進的學生用品價格對代收代辦費用進行結算,利用差價牟利。
(三)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
1.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轉移問題。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為減輕企業與農民負擔,相繼取消了一批收費項目,降低了一些收費標準。而個別行政事業單位,為了保證本部門的既得利益不受損失,往往變換收費主體。如某單位一項年收費額度為120萬元的收費項目被取消后,該單位立即向工商部門注冊成立了一家中介服務公司,并利用其在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權力由中介服務公司出面向申請人收取相同標準額度的所謂“服務費”。于是就有了行政事業單位雖然收費減少,而其下屬經營單位收取的經營服務費增加的現象,使國家的清費、治亂、減負政策難以真正落到實處。
2.一些行政機關所屬技協收費問題。部分行政機關特別是個別涉企行政監管職能的單位,經過市總工會的批準,成立市技協分會,并向管理對象通過簽訂合同或協議,收取一定額度的技術服務費。經過了解與調查,這些技協并沒有或很少為收費對象提供合同協議中所載明的服務內容,有的服務內容跟企業實際需求相差甚遠,企業其實是迫于行政機關的行政管理權沒有辦法而交的費,部分企業對此反映強烈,意見很大。
3.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問題。一些單位(協會)在沒有遵循自愿原則前提下,通過在辦理相關證照年度審驗時,強制其加入該協會,并收取一定的費用,并且據繳費對象反映,除了每年能得到一份小紀念品以外,協會并沒有其他方面的任何服務內容。使得個別協會組織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
4.行政事業性亂收費處理難問題。根據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只有國家及省級權限部門才能有權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而實際上地方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出臺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對此,作為基層價格監督檢查部門查處難度較大,個別政策界定難度也較大。另外,由于收支兩條線政策的實行,使行政事業性亂收費案件處理中罰沒款收繳受到相關部門的牽制,檢查處理的難度更加突出。
二、原因分析
上述價格監督檢查工作難點問題的產生,即有受經濟利益驅動,法制觀念淡薄等主觀原因,又有資源配置不合理,財政補償機制不完善等客觀原因。
(一)經濟利益驅動。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應該是為社會提供服務的公益單位,但個別單位卻把追求經濟利益放在了重要位置。行政事業單位由于財政拔款的人員編制限定,機關內部相當一部分超編人員的工資福利需要自籌解決,加上現行的收入分配制度上的缺限,部門之間相互攀比,使得這些單位想方設法鉆政策空子來增加收入;而學校則在政府財政投入不足的情況下,要投入硬件建設、要改善教學條件、要提高教師待遇等,也只能采取變相收費辦法,以增加收入;醫院由于實行分科室核算,層層下指標、定任務,將科室的收入與醫務人員的工資、獎金等效益掛鉤,鼓勵各科室創收,一些醫務人員利用患者對藥品療效與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內涵與收費標準不熟悉,出現了開大處方、用高價藥,濫檢查、濫收費的現象。
(二)法制觀念淡薄。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借服務之名變相收費,變換收費主體,學校和醫院亂收費行為趨于隱蔽化,以規避價格監督檢查部門監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法制觀念。一是漠視政策規定,鉆政策空子。如在取消行政事業收費項目時,權限部門都以文件形式明確表明,執收單位嚴禁轉移職能,不得轉移或變相轉移為經營服務收費,由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繼續收取。二是心存僥幸,甚至認為只要有一點合理因素在就法不責眾,不收吃虧。如高中收取補課費,因所有高級中學都在實行有償補課服務,于是出現你收我也收,不收白不收的心理。三是在對亂收費行為的處罰上,大多只是經濟制裁,沒有涉及對責任人的處理,并且經濟處罰因種種原因常常存在難以到位現象,違法成本低。
(三)資源配置不合理。由于客觀原因,我市城鄉學校間的教學水平、升學率等存在很大的差異。在目前的教育體制下,學生家長為了自己子女的前途,不惜花錢爭著為子女進好學校就讀,客觀上造成了一種以錢買學籍、有錢上名校的現象,使擇校費、贊助費能大行其道,屢禁不止。另外,我市城區醫療機構比較多,就上規模上等級的醫院就有6家之多,由于競爭激烈,為求生存和發展,各醫院競相增加投入,擴大規模,競相購置大型先進的醫療設備,相互攀比,使得原本就不大合理的醫療資源配置更加畸形,造成資金的極大浪費,營運成本大幅上升。如螺旋CT機,我市就有3臺,使得醫院的不必要強行檢查、重復檢查有著強大的成本驅動力。
(四)財政投入不足,補償機制不完善。按照《教育法》的規定,各級政府對教育投入的增長,應高于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長,生均的教育事業費和公用經費也要逐步增長。而我市的財政收入雖在教育經費安排上給予一定傾向,但因為總體財政收入水平不高,教育經費還是略顯緊張,加上近年來,學校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較大,負債較多,教育單位只能把收費作為補充經費不足的一種重要手段之一。另據統計,目前我市醫院總收入中,財政拔款所占比例仍相當小,醫療服務收費標準雖經調整,但藥品收入仍是醫院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經濟來源。醫院經費短缺,人員工資、獎金、添置設備、基本建設主要靠醫院自籌或銀行貸款。這種特殊的補償機制,使得原本以人為本、治病救人的職業操守在某些醫院被商業行為扭曲,并且成為醫院開高價藥、開大處方、強制檢查、重復檢查及一些亂收費行為的借口。
(五)事業單位改革不徹底。目前事業單位改革尚未全面完成,事業單位的財政體制不一。一些事業單位特別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浮于事的現象尚未得到有效改觀,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取消與收費標準的降低,勢必影響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中對以收費為主要經濟來源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收入影響更大。這些單位經費的收支勢必出現一定的缺口,使得轉移收費職能、轉變收費主體,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等不正當收費行為禁而不止。
三、政策建議
近年來出現的價格監督檢查中的難點問題,實際上是各方面因素的綜合反映。是相關體制不合理,機制不完善、價格政策法規宣傳深度、價格行政執法力度、價格誠信教育宣傳廣度不到位的綜合反映,所以要從根本解決問題,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防微未然。
(一)要逐步加大政府投入。按照《教育法》規定的“三個增長”的要求,增強對教育的依法投入,只有這樣,才能為徹底根治教育收費中的難點問題創造客觀條件。同時,在政府財力許可的條件下,盡快實現衛生事業費占財政支出的8%的目標,只有在財政投入到位,醫療成本補償機制完善以后,醫療機構的這些隱蔽性不正當收費行為,才能有根本改觀。
(二)要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逐步改變目前部分事業單位人浮于事的狀況,使以費養人的現象得到有效改觀。要對行政事業單位下屬中介服務機構與技術協會等經營服務性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完善規范。建立與行政職能完全脫鉤并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充分競爭機制。
(三)要積極優化資源配置。一方面要解決教育資源不平衡問題,建立校長、教師校際流動制度,在全市范圍內,每年按一定比例對教師實行流動輪崗,建立支教,助教制度。從根本上解決學校師資等教育資源不均衡優劣明顯的狀況。同時,要合理布局,要加大對薄弱學校教育設施建設投入與改造工作,逐步做到教育資源均衡分布。另一方面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重新整合醫療資源,要建立健全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體系,通過對衛生資源規模、布局、結構的調整,達到提高醫療資源的合理使用效率。同時要控制醫療服務成本的增長,要按照醫療服務技術要求,科學合理配置醫護人員,減少醫療服務成本支出。
(四)要強化相關價費的監管機制。要進一步維護行政事業性收費、教育醫療服務收費價格等政策嚴肅性,嚴格管理權限,相關部門要對已出臺的收費文件進行認真清理,防止越權行為的發生。要強化價格收費法律政法規策宣傳力度,提高價費政策透明度,積極推行收費公示制度,建立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群眾監督的三位一體價費監督機制。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不斷改正工作方法,加大對違法、違規價費行為的打擊力度。對經查實的各種亂漲價、亂收費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在經濟上給予嚴厲制裁的同時,還要對那些問題嚴重、性質惡劣的案件要公開曝光,并建議相關部門追究有關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五)大力推進誠信工作,不斷加強誠信教育。通過誠信工作來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建立起自我約束、自我防范、自我完善的管理機制,不斷規范收費行為,自覺杜絕亂加價、亂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