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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對象為全鄉12個村和全體村干部。實行動態考核的內容為水權配置、關井壓田、大田滴灌、暖棚建設、環境衛生整治、維穩工作、“三禁”政策落實情況、計劃生育、新農保、新農合及日常工作等。
二、考核程序
(一)建立動態考核臺賬。鄉上依據《年重點工作推進表》,建立村干部動態考核臺賬,按推進表確定的時間和工作進度,記載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并按照考核量化評分進行排序,該項考核分值按80%的比例計入村級班子和村干部年終綜合考核總成績。
(二)考核信息的收集。各考核項目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具體配合人員隨機抽調,按照推進表確定的各項階段性任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各小組要在督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結果上報鄉黨委,黨委書記簽字后由辦公室記入動態考核臺賬。確實存在重大問題或隱患的,由各小組書面匯報黨委書記,并提出整改意見。
(三)考核情況反饋和通報。按照各小組提供的考核信息,由辦公室負責進行全面匯總排序,再將結果報黨委書記簽字后,向被考核村反饋,每季度向全鄉通報一次。
三、動態(平時)考核計分辦法
堅持按平時考核和階段性考核相結合、百分制與經濟利益掛鉤,在考核各個方面分別實行加減分。屬集體行為的,在班子分值中扣除,屬個人工作失誤、失職的,從其責任人分值中扣除,具體情況由考核小組決定。
(一)水權配置(15分)
1、地下水灌溉中,不按規定程序審批水權的,每發生一次扣1分;每發生一次無水票供電問題扣1分;發現偷水偷電現象扣1分。
2、按照鄉上提出的整改要求,沒有按時整改或整改沒有達到要求的,分別加倍扣分。
3、對各社的水權審批、用水量、用電量使用情況沒有及時告知,造成各社超輪次審批水權和超總量用水的,每出現一例扣2分。
4、對各社反映的問題協調解決和查處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每發生一例扣2分。
5、因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水權配置工作被縣上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
(二)大田滴灌(15分)
1、工作認真負責,確保全村大田滴灌工程正常運行,無水事糾紛發生的加5分。
2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已實施滴灌工程的井和地塊沒按要求鋪設滴灌設施的每發生一例扣5分。
3因監管不到位,造成已鋪滴灌設施的地塊發生大水漫灌現象的每發生一期扣5分。
4按照鄉上和水管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沒有及時整改或整改沒有達到要求的,根據前兩條規定的計分辦法,分別加倍扣分。
5、對各社反映的問題協調解決和查處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每發生一例扣2分。
(三)關井壓田(10分)
1、未經批準擅自置換已關閉機井或改變生態用井用途的,對壓減耕地工作督查巡查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復耕現象的村,每發生一例扣2分。
2、按照鄉上提出的整改要求,沒有按時整改或整改沒有達到要求的,加倍扣分。
3、對各社反映的問題協調解決和查處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每發生一例扣2分。
4、因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關井壓田工作被縣上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
(四)養殖暖棚建設(15分)
1、依據推進表確定的建設指標,每次動態督查后,完成任務量每超(欠)一個百分點加(減)1分;沒有時間和進度要求的每次工作督查后,按照完成任務量排出名次,前三名的村分別加3、2、1分,倒數三名的村,分別扣5、3、2分。
3、對各社反映的問題協調解決和查處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每發生一例扣2分。
4、按照鄉上提出的整改要求,沒有按時整改或整改沒有達到要求的,根據前三條規定的計分辦法,分別加倍扣分。
5、因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養殖暖棚建設工作被縣上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
6、屬地內違反“三禁”規定的,被群眾舉報一起扣1分,被鄉上領導發現一起扣2分,被縣上領導及主管部門發現一起扣3分。
(五)環境衛生整治(5分)
1、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動態督查后,按照各項考核指標量化計分,總分排名前三名的村分別加3、2、1分,倒數三名的村分別扣5、3、2分。
2、督查出的問題整改不及時或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每一項指標扣1分。
3、因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該項工作被上級部門或領導通報批評的,每一次扣2分。
(六)維穩工作(10分)
1、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及時,導致發生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每起扣4分。
2、發生盜竊、破壞取水設施和暖棚圈舍設施的,每起扣2分。
3、每發生一起群眾進京集體上訪,扣4分;每發生一起群眾赴省集體上訪,扣3分;每發生一起群眾赴市集體上訪,扣2分;每發生一起群眾赴縣集體上訪,扣1分。
4、因問題處理不及時、穩控措施不到位、每發生一起重復進京集體上訪,扣7分;每發生一起重復赴省集體上訪,扣5分;每發生一起重復赴市集體上訪,扣4分;每發生一起群眾重復赴縣集體上訪,扣3分。
5、每發生1人次進京,赴省、市非正常上訪,扣1分;勸返工作不力,致使上訪人在京滯留超過3天的,每發生一次,再扣1分。
6、對省、市、縣、鄉交辦的案件,未按期辦結的,每1件扣2分。
7、接到勸領通知后,不能按時到達處理現場的,扣2分。
(七)新農保、新農合工作(10分)
1、參保(合)率達到95%的為合格,不加分也不減分。每超(欠)一個百分點加(減)1分。
2、督查出的問題整改不及時或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每一項指標扣1分。
3、因工作落實不到位,該項工作被上級部門或領導通報批評的,每一次扣2分。
(八)計劃生育工作(10分)
1、每次動態督查后,按照各項考核指標量化計分,每次排在后一、二名的黃牌警告,依次扣2分、1分,后三、四名的提醒注意。
2、督查出的問題整改不及時或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每一項指標扣1分。
3、在督查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虛報出生等情況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并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4、因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該項工作被上級部門或領導通報批評的,每一次扣2分。
(九)日常工作(10分)
1、鄉黨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督查中發現問題,每發生一起扣2分;沒有按時限和要求整改的扣4分。
2、鄉黨委、政府組織的各類學習、會議和集體活動,不按要求參會或遲到的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3、村干部外出須向鄉黨委、政府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4、因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被縣委、縣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0分;被鄉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分。
二、主要做法及特點
(二)、嚴格考評。采取“聽、談、評、饋”四步工作法逐步深入對村級班子和村干部工作運行情況進行嚴格考評。一是召開聯村干部、村“兩委”成員、黨員、村民代表會議,聽取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對村工作開展情況匯報;二是走村入戶與村民代表、普通黨員、困難群眾交談,聽取村民對班子及成員的整體反映,深入了解換屆以來村干部工作開展情況、思想狀況等;三是對村級班子和村干部進行綜合評議,實事求是地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突出班子成員工作能力、廉潔自律、是否辦實事以及群眾是否滿意等內容;四是就村級班子及其成員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群眾反映較為集中的意見建議向村兩委班子進行反饋,提出工作要求,同時將評定結果向群眾公示,接收監督。
(三)、結果運用。“回訪”問效工作結束以后,鎮黨委對“回訪”問效情況進行了集中分析整理,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逐一認識、逐一整改、逐一落實。一是責任再落實。將此次“回訪”問效結果作為村兩委班子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對回訪中發現問題較多,群眾意見較大的村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教育誡勉;對工作進度一般,班子作用發揮不明顯,積極發揮聯片領導、聯村干部作用,幫助指導開展工作。二是制度再完善。針對群眾反映較為集中的村非生產經營性支出較多、村招投標不規范等問題,鎮黨委制定完善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小額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等,對村干部的行為起到了約束作用,鞏固和擴大問效成果。三是工作再推進。在回訪過程中,各村按要求,注意對照競職承諾,查看兌現情況,將群眾提出需要迫切解決的實事調整列入09年工作計劃,進一步明確了09年村兩委工作思路和重點目標,同時推廣村干部“實事承諾制”,把重點工作分解落實到村“兩委”干部,實行獎懲制度。
三、存在的問題與下步對策
一是個別村村級班子主動發展意識不強,發展定位不明確,產業優勢不明顯,等項目等扶持現象較為突出。
二是少部分村“兩委”干部未能充分履職或履職較少。
三是個別村“兩委”主要干部不和諧,班子凝聚力不夠。
創建黨
建亮點工程,完善村級組織運行機制
針對部分支部存在問題的民主決策執行不好、民主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民主監督等問題,該鎮黨委多次走訪老干部、老黨員、群眾代表,了解群眾呼聲,積極尋找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年初該鎮黨委研究制定出臺了《關于開展黨建亮點工程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關于在各村推行“五制”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響亮的提出了“五制”管理。即推行重大事項會決制、財務開支會簽制、三務公開制、干部工作質詢制、工作失職瀆職追究制。對涉及村內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黨員和村民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必須按照五制原則進行管理解決。
徐村在今年投資40多萬元建設沼氣集中供氣工程中,按照重大事項會決制的辦法,召集支、村委干部、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工程實施辦法,從規劃、材料購置、材料使用、工程進度、資金管理等各個環節,都有黨員代表、村民代表參與監督,按階段進行開支會簽、財務公布,現在主體工程已經完工,可以確保本村100戶村民使用。
五制管理辦法推行以來,七個未規范財務帳的村,全部規范了財務管理帳務;30個村在6月份全面實施了村帳鄉管報帳制;**村改造辦公場所、改造電網、自來水工程、紫山公園建設四項工程總計七十萬元開支,沒有一名群眾上訪告狀;全鎮低保評議評出890人享受低保,沒有一個村民到縣上訪。
從解決問題入手抓黨建,提升基層組織工作水平
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是黨支部開展活動的陣地,到底,該鎮有25個村沒有合格的村級活動場所。該鎮采取典型引路的做法,完成了3個村級活動場所的改建。**村投資10萬元,支書本人墊資7萬元,對原村委辦公樓進行了改造,購置了辦公設備,制作了黨建版面,建設了高標準的村級活動場所。東仁村投資4萬元,南仁村投資5萬元,分別改造建成了活動場所,結束了支村委辦公無陣地、黨員活動無場所的歷史。
發展黨員工作是增強黨的生機、活力和戰斗力的需要。該鎮黨委今年采取了幾項硬措施:一是實行黨委領導成員包村負責制,包培養積極分子,包培養發展對象。二是對空白村支部書記實行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制,對本支部發展黨員工作制定規劃,限期消滅;三是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發展黨員工作向空白村傾斜;四是深入黨員中搞調研,及時發現和處理發展黨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今年共發展黨員26名,婦女黨員占2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達到76.9%,35歲以下占73%。
檔案管理是支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調查中,發現有5個村沒有會議記錄,部分村檔案管理混亂。針對這些情況,加強對村支部進行檔案培訓。抽調部分鎮領導、鎮干部、大學生村干部,組成五個檔案管理工作小組,指導支部整理檔案。同時嚴格考核,用考核提升管理水平。“七一”期間,該鎮黨委組織考核檢查小組,用2天時間對各支部檔案管理工作進行了專項考核檢查,并對考核前6名的支部分別給予獎勵600—100元;對后6名分別處以100—600元罰款,對后三名支部書記進行了誡免談話。通過這一政策的實施,該鎮檔案管理水平更上了一層樓。
關鍵詞 監督 民主 真實 審計 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D628 文獻標識碼:A
隨著城鄉一體化建設的快速推進,農村建設資金和各類補助資金大量增加,村集體非生產性開支和農村公共事業建設項目也隨著增加,2013年全鎮到村的各類資金達到 4500萬元左右,其中通過鎮招標辦招標的各類公共事業的工程項目有139個,招標金額為4050萬元,由于大部分資金用于村公共事業項目建設,則村級財務和公共事業工程項目的管理成為了村民關注的焦點,也成為了村級財務管理的難點。如何核算、監督和審計是當前農村財務管理的重點,也是農村財務民主監督、民主評議的一個重要方面,2013年以來我鎮在農村財務民主監督、民主評議工作做了如下幾方面的工作。
1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常態化監管工作,由事后監督轉為事前監督
首先,改進村取款審批方法。做好取款前的發票、合同等資料事前監督;由原來籠統取款多少的取款方法,改為在村要提供正式發票的基礎上,要求各村的正式發票經村兩委一社主要負責人聯合審簽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簽字,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再到鎮來取款,以加強村監會、聯村干部和分管領導對村級財務的事前監督,以確保發票和資料的正確合理。其次,加強工程項目的監管。在村來取工程款時,先要填寫“威坪鎮村級工程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然后對工程發票、工程招標資料、工程進度情況、工程驗收結算資料、中介審計報告等資料進行審核,對資料齊全的方可取款,杜絕了資料不齊、手續不齊和白紙條做賬現象,督促了村干部按制度辦事,按規定辦事。
2實行每季先民主評議村級財務、后報賬的事中監督
為加強民主評議,提高村民主理財能力,進一步增強村民的民主意識,提高村級財務的透明度,鎮出臺了《關于在全鎮推行村級財務“一站到底”常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威委[2013]39號文件,其目的是加強村級財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推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要求每個季度在做賬前對全鎮每個村的村級財務進行評議,對不符合手續和制度的要及時退回,并把評議結果上報鎮黨委政府,然后再拿到鎮中心做帳,有利于提高村級財務民主評議常態監管工作的水平和實效。根據文件精神今年在每個季度做帳前對全鎮44個村進行了民主評議,把財務評議由事后變為事前,從嚴把握村級財務的入口關,減少了一些不合理的開支,促進村級財務規范化,從而加強了鎮村兩級對村級財務的事中監督,提高了村級財務的可信度。一季度通過推行村級財務“一站到底”常態監管工作,共評議出村主要干部到村拿年終補助,有4個村10個人共計2.31萬元,要求退還多拿的年終補助;二季度通過推行村級財務“一站到底”常態監管工作,評議代表反映了電信局在村的電信桿線的上改下和光纖到戶為什么要村付部分工程款、安裝監控開支大、報刊征訂數量多等問題。
3由鎮中心做賬審核、村務公開和“三務”上華數等進行事后監督
在鎮中心每季做賬時要對村的每筆業務進行仔細審核,對一些不合理的、超范圍的開支等一律退回;同時每季通過村務公開和“三務”上華數等工作,能使每個村的農戶能在電視機上看到村“三務”情況,使村“三務”工作更廣泛地接受群眾的監督。
4做好村級財務審計,強化審計監督
根據縣“三年一輪審”的要求,鎮把2011-2012年17個村的賬委托縣陽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根據縣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要求,鎮把2011-2013年27個村的賬,由鎮財政、農經和中心人員8人組成四個內審小組,用了近兩個月的時間進行了內部審計,從而實現了對所有村的審計工作。通過對村級財務委托審計和內部審計,已審單位資金達12378萬元,退回了不合理的開支(有9個村2.97萬元不合理資金通過審計退回);通過內部審計,查找不足之處,督促村財務加以改進,使村級財務制度逐步落到實處;通過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互配合,相互促進的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村級財務管理方法,提高村干部管理水平,為今后村級財務管理打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
5進一步細化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
根據今年村級財務審計和村級財務“一站到底”常態監管的財務評議中發展的問題,以及在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不足,鎮政府出臺了《關于明確村級財務管理有關補充規定的通知》威政[2013]108號文件,對原有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了細化。一是要求聯片包村干部要全程參與每個村的季度理財、審批、記賬工作,并在聯系村和季度報賬結算結果進行簽字認可;二是明確了村干部的誤工報酬、差旅費、通訊費、學習考察、日常辦公等具體的管理細則和標準;三是明確了財務管理考核獎懲措施,對違反村務管理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
6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由于村各類資金量的大量增加,使村級財務管理難度加大,通過邀請縣業務主管和鄉鎮領導分別對村主要領導和村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從而整體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為新農村建設服務。
通過對村級財務的事前的常態化監管、事中的民主評議、事后的財務公開和審計,促使村級財務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村級財務整體管理水平,也為村干部提供了一個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良好環境。通過一年來的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工作的實施,取得了以下幾方面的效果:
(1)強化基礎工作,規范民主管理。由于票據管理和工程項目等資料由事后審核改為事前民主評議和審核,一方面規范財務管理內容和程序,提高了財務民主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加強了對村干部民主監督,促使村干部按制度辦事。
(2)規范了村級財務的管理。一是規范了備用金管理。大大減少村的現金庫存量,促使村財務人員按財務制度要求去做,把現金庫存保持在5000元以下。二是加強對取款前的票據審核和每季做賬前的民主評議村級財務。通過對各村的支出票據進行取款審批前的審核和民主評議,即在來鎮取款時拿來給鎮聯村干部和相關領導簽字審核和民主評議,以確保支出票據的合理性和真實性。三是加強村級工程項目的監管,取款時的工程項目分管領導簽字審核,管好工程項目資金,確保工程項目付款的準確性。
關鍵詞 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平臺;建設;做法;特點;成效;浙江嘉興;秀洲區
中圖分類號 F321.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6)18-0292-02
在2014年下半年選擇嘉興市秀洲區新塍鎮先行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平臺建設試點的基礎上,秀洲區于2015年做出了全面推進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建設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統一監管”的改革思路,建立區、鎮、村三級聯動的秀洲區農村產權交易管理中心,促進了農村要素市場流動和價值顯化,壯大了村級集體經濟,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截至目前,通過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共交易信息250條,實施交易項目164項,合同總金額726.03萬元,合同款當年兌現率為100%。
1 主要做法
1.1 成立機構,建立平臺
秀洲區設立農村產權交易管理中心,依托嘉興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設立服務窗口;各鎮街道設立農村產權交易分中心,并為交易分中心配備必要的工作條件,配備專門人員,確保交易正常開展。交易品種在原來土地流轉的基礎上,增加農村集體資產發包(出租)、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流轉兩大交易品種。同時,運用現代信息化網絡技術,區級建立集管理、服務和監督于一體的秀洲區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網站。
1.2 制定政策,明確指導
區農經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產權交易管理的通知》(秀洲農〔2014〕118號)、《秀洲區農村集體產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秀洲農〔2014〕161號),明確建設的工作目的、工作內容、工作步驟、保障措施,為各鎮(街道)建設提供指導。各鎮(街道)按照區級要求,也分別制定平臺建設工作實施細則,結合自身實際,明確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為穩步推進平臺建設,區農經局專門指定專人,統籌指導、協調全區農村產權交易工作,具體負責對全區農村產權交易的范圍、品種、交易行為等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1-3]。
1.3 分步實施,穩步鋪開
為確保平臺建設如期完成,秀洲區首先在新塍鎮開展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建設試點,在此基礎上其余鎮(街道)穩步鋪開。為了保證建設任務順利完成,新塍鎮投入了大量人力、財力和物力,結合集體資產管理和交易需要,制定集體資產管理交易辦法;集體資產管理交易中心職責、交易中心流程等上墻,接受村級以及投標者的監督。其他鄉鎮在指導村級清產核資的基礎上,及時完成資產(資源)登記、數據錄入、圖片掃入和軟件調試。經過多方努力,2014年底全區7個鎮(街道)基本完成了平臺的建設[4-7]。
1.4 加強督查,狠抓落實
按照村級為主、多方參與、共同監督的原則,由鎮(街道)紀委、農經、招標辦和民主理財等人員組成監督員隊伍。鎮(街道)通過賬實核對、委托中介評估等方式,詳細摸清房屋等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現狀,并通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網絡系統,建立農村集體產權交易項目信息庫。農村集體產權交易項目信息庫和秀洲區農村產權交易網站實現對接,實時監管農村集體產權市場交易情況。各村建立健全本村的集體資產資源管理臺賬,并詳細記錄基本情況和交易情況。
2 主要特點
2.1 管理全面
為了建設資產交易平臺,在2013年下半年各鎮(街道)三資管理中心已將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經營合同和工程建設所有狀況全部錄入三資系統,做到全方位監管。
2.2 交易分級
單項底價在20萬元及以上的農村集體產權交易項目由各村委托嘉興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交易;單項底價在20萬元以下的全部納入鎮(街道)農村產權交易分中心統一交易。
2.3 操作便捷
建立資產管理和交易網絡信息化系統,實現網上信息公開、網上實時監管,平臺資產登記簡單、操作方便快捷。
3 取得的成效
3.1 規范了農村集體資產交易行為
政府主導的農村產權交易(分)中心不以盈利為目的,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框架下,從交易項目的受理審核到項目實施的后續監督,產權交易實行“六個免費”,即免費信息、免費政策咨詢、免費業務指導、免費提供合同文本、免費交易鑒證、免費跟蹤服務,做到了交易規范。為了防范風險,保障土地流出農戶的合法利益,2015年起各村設立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專戶,依照合同向流入方收取的“設施折舊費”中,按照不低于20%的標準提取進入專戶,作為本村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
3.2 促進了村集體經濟的有效增收
各級產權交易平臺實行上下聯動、信息共享,村集體經濟效益明顯提升。村集體所有房屋、漁塘等租賃、轉讓全部強制進場交易,促使集體資產運營市場的規范發展。如新塍鎮觀音橋村1年來共申請交易村級集體資產4處,租金收入達16.65萬元,其中老菜場已荒廢多年,這次進入產權交易中心公開交易,最后拍出10.25萬元的租金,有效促進了村集體經濟的增收。
3.3 增加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盤活了農民的土地承包權、村集體資產股權等財產性資產,成為農民占有、支配、處置各類財產性資產的自由流轉交易平臺,給農民帶來的是真金白銀的收入增長。目前,全區土地流轉面積已累計達1.29萬hm2,流轉率63.38%,平均流轉價格15 000元/hm2左右,5.2萬農戶獲得土地流轉收益;2015年底2個街道8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共1.65萬股東領到了股金分紅,平均每人增收1 578元。
3.4 推進了農村基層廉政建設
農村集體產權市場交易模式轉變了村干部管理集體資產的觀念,在村干部中形成有標必招的氛圍,鎮街道紀委、農經及民主理財成員代表、標的物座落所在組股東代表等人員的現場監督,全體村民的積極參與,推進了村級集體資產經營上的依法、規范,管理上的公正、公平,轉變了村干部管理集體資產的觀念,消除了干群矛盾隱患,避免集體產權“圈子內交易”,有效防止了低價交易、長期出租等暗箱操作行為,從源頭上遏制了農村基層干部的腐敗行為。區農經局至今未接到因當前農村集體資產交易不規范、不透明而引起的農民上訪案件。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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