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反恐相關法律法規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一)思想認識方面
1、對民族宗教維穩反恐總體形勢的認識程度仍有差異
關于當前我國民族宗教維穩反恐總體形勢的認識程度,整體上看,尚存在民族地區比非民族地區民警認識到位;重點地區比非重點地區民警認識深刻;維穩反恐一線民警比其他部門民警認識直接的情況。尤其是非民族地區的基層部門民警,由于其處置相關案件較少,對民族宗教維穩反恐工作缺乏直觀認識,對于這項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尖銳性認識尚有不足。
課題組所做問卷調查數據顯示:在290位被訪民警中,對我國當前民族宗教反恐維穩總體形勢的了解程度,自認為很了解者僅為7人,占2.4%;了解一些者為213人,占73.4%;不了解者為70人,占24.1%。其中,回答“很了解”的7人中,云南5人,陜西1人,上海1人。在工作所屬地域及管轄范圍內對民族宗教基本情況的了解程度,自認為很了解者為僅為36人,占比12.4%;了解一些者為200人,占比69%;不了解者為54人,占比18.6%。其中,在“很了解”者中,有24人來自西部地區(青海5人、云南10人、四川8人、內蒙古1人),占比為66.7%。
此外,2014年一項關于新疆各地州、市、縣,各警種崗位民警的問卷調查顯示:在新疆地區關于反恐維穩工作認識程度也呈現出南疆比北疆民警認識到位;具體辦案民警比社區民警安全意識、警情意識、法治意識強等情況。同時,該調查也顯示,新疆一些民警對反恐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尖銳性經歷體會少,少數民警的敵情意識不強。一些來自重點地區長期奮戰在反恐一線的民警存在一定程度的疲勞厭戰、松懈麻痹等情況,還有個別民警存在信心不夠、悲觀失望的情緒苗頭。明確新疆反恐前沿陣地和主戰場的責任,樹立全國反恐一盤棋觀念,防范暴恐犯罪活動向全國進一步蔓延的政治責任感還不強等一系列思想問題。新疆作為我國民族宗教維穩反恐的最前沿,尚出現此情況,其他地區情況也同樣不容樂觀。
2、民警維穩反恐執法自我安全防范意識仍有待提高
民族宗教維穩反恐工作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尤其是反恐工作。如何在維穩反恐工作中既保證完成任務,又能最大程度的保障民警執法時的自身安全,這需要既要有相應的制度保障,更應提高民警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然而,從整體上看,民警的執法自我安全防范意識并不強。2012年,公安部“公安民警職業健康與安全保障體制研究”課題組的調查顯示,僅有9.4%的人認為自己安全防范意識非常強,63.8%的人認為一般,24.2%的人認為自己安全防范意識不強,2.1%的人認為自己根本沒有安全防范意識。同時,不同警種民警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識也有較大差異。其中,刑警和特警的意識相對最強,且有較高的危機意識和警覺性,在出警前具有風險評估意識。從具體看,民警在民族宗教維穩反恐執法中自我安全防范意識不強主要表現為以下兩點:
(1)民警的安全觀存在偏差
根據安全原理,安全的實現是以人的主動意識,即安全價值觀為前提。勇于奉獻、敢于犧牲固然是警察的素質要求,但過分地夸大和追求這種精神品質,也會給民警強烈的心理暗示,面對危險無所顧忌地沖上去才是符合價值判斷的行為,而在執法中正確規避危險的行為或許被視為貽誤戰機或思想上有問題。在如此導向之下,民警難以樹立自我保護的自覺意識,不能及時發現和預見各種潛在的危險并做出規避決定。
(2)民警對維穩反恐工作本身危險性認識不足
民警對群體性突發事件及暴恐襲擊的認識,多出于職業特性和自身關切,并未形成全面系統的認識。比如,針對暴恐襲擊,不少民警認為警察是執法主體,持有警械槍支,具有威懾力,暴恐分子見了就怕。現實卻是,暴恐分子不但不怕警察,反而是以民警和派出所、公安局為主要襲擊目標。也有部分不少民警對暴恐分子極端殘忍、誓死對抗的情況認識不到位,在執法執勤、入戶走訪、盤查巡邏時的安全防范意識不夠,疏于防范,一旦遇到暴恐襲擊,很容易造成傷亡。雖然絕大多數民警認為警察安全教育非常必要,但是平時會主動學習相關知識的人并不多。而且,民警對自身的危機意識和危機處置能力的評價也不高,只有部分警察自認為有認識和應對群體性突發事件以及暴恐襲擊的正確方法。2013、2014年發生的多起民警遇襲案件也顯示,部分警察在應對暴力恐怖襲擊時的心理素質也存在不足。
(二)個人實戰技能方面
當前我國公安隊伍,尤其是基層民警個人實戰技能明顯不足,主要體現在個人體能訓練、擒拿格斗、槍械使用、實戰指揮等方面。對此,公安部和各地方相關部門都加強了相關訓練。比如,2014 年4 月,公安部部署安排在全國基層民警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專項訓練,已期望基層民警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及時制止、震懾犯罪的能力有所提升。然而,訓練的實際效果仍有不足之處。
比如,2014年8月,新疆一項相關調查顯示:被訪民警中接受過正規系統的應對刀斧砍殺、車輛碾軋、縱火焚燒、爆炸襲擊等課題訓練的人數極少,槍支臨戰射擊運用不足10%,且大多為“走形式”的打靶(如無時間限制的瞄準、專人壓彈、專人故障處理的25米精度射擊訓練),實戰價值太小。經過對被訪者實際測試,面對5米外持械沖過來的襲擊者,較少人能完成快速拔槍、上膛、射擊等一系列動作,甚至有的民警從警以來就沒有系統練過槍。在體能方面,由于繁重的值班備勤,很多民警沒有參加日常的體能、警務技能訓練,體能、技能素質不高,面對瘋狂殘忍的暴恐分子,很難確保追得上、打得贏。
(三)民族宗教相關理論與實踐知識方面
在民族宗教維穩反恐實戰中,由于其具有的民族性和宗教性,而比一般工作更具有復雜性。這就要求民警不僅要具備一般性的警察相關理論和實踐知識,也應具有相應的民族宗教相關理論和實踐知識儲備。然而,當前我國公安隊伍普遍缺乏相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致使一些基層民警的相關基本理論、國家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嚴重不足。比如,在一些案例中,由于民警在執法過程中依照常規經驗,錯估形勢、消極處理、越權處理,甚至(通常情況因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民族宗教政策、粗暴執法等情況,進而加劇事態發展,促發群體性事件發生。此外,在一些案件偵辦過程中,由于缺乏相關知識,也給偵辦民警帶來諸多困難和困擾,影響辦案效率。
課題組所做調查問卷數據顯示,上述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理論知識
(1)對我國民族宗教基本常識了解比較有限
調查顯示,在被訪者中對我國各民族人口的構成、分布、風俗習慣等基本常識了解程度,自認為很了解者為6.6%;了解一些者為87.9%;不了解者為5.5%。對我國各種宗教人口構成、基本教義及教儀等基本常識情況了解程度,自認為很了解者為3.8%;了解一些者為59.7%;不了解者為36.6%。(參見表1)
(2)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宗教事務條例》了解程度較低
調查顯示,在被訪者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了解程度,自認為很了解者為3.1%;了解一些者為61.7%;不了解者為35.2%。對《宗教事務條例》了解程度,自認為很了解者為1.7%;了解一些者為31.4%;不了解者為66.9%。(參見表2)
(3)對我國現行民族政策了解尚可,但具體內容了解程度存在差異
調查顯示,在被訪者中對我國現行民族政策,自認為很了解者僅占3.1%;了解一些者占83.4%;不了解者為占13.4%。
對具體實施的6大項民族政策知曉率選項中,民族平等政策知曉率為84.5%;民族團結政策知曉率為84.1%;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知曉率為84.5%;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文化事業政策知曉率為53.8%;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政策知曉率為64.5%;加強少數民族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政策知曉率為55.5%。其中,對6項政策全部知曉者為125人,占總被訪者的43.1%(參見圖1)
調查顯示,在被訪者中對我國現行宗教政策,自認為很了解者為僅占1.7%;了解一些者占61.4%;不了解者占36.9%。
對具體實施的6大項民族政策知曉率選項中,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知曉率為87.6%;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政策知曉率為79.3%;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政策知曉率為29.7%;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政策知曉率為63.8%;促進宗教關系和諧政策知曉率為52.1%;發揮宗教界的積極作用政策知曉率為54.8%。其中,對6項政策全部知曉者為63人,占總被訪者的21.7%(參見圖2)
2、實踐知識
(1)在實際工作中存在未遵守相關民族宗教法規政策的情況
調查顯示,在被訪者實際工作中,處置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案件者為81人。其中,能夠遵守和執行相關民族宗教法規政策者為60人;未能遵守和執行者2人;沒有意思到這個問題者7人;另有12人則是因為不了解相關法規政策,因此根本不知道是否遵守和執行相關法規政策。
(2)普遍缺乏相關案例分析的教育和培訓
調查數據顯示,在所有被訪者中,有62人接觸過處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案件的案例分析,占總人數的21.4%;其中,僅有30人接觸過因未貫徹執行相關民族宗教法規政策而釀成較嚴重后果的警示教育,僅占總人數的10.3%。
(3)對處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案件的職能部門、職權范圍及相關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了解程度不容樂觀
在實際工作中,關于本系統內哪些部門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有權處置相關案件,自認為很清楚者占13.1%,比較模糊者占59%,不清楚者占27.9%;關于本崗位處置相關案件的職權范圍了解程度,自認為很清楚者占7.9%,比較模糊者占62.4%,不清楚者占29.7%;關于所在工作單位或部門是否有處置相關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回答有者占31.7%,回答沒有者占28.6%,回答不清楚是否有者占39.7%。(參見表3)
二、對策建議
有鑒于當前民族宗教維穩反恐的嚴峻形勢和民警個人實戰能力參差不齊的現實情況,迅速提高民警相關實戰能力已是當務之急。對此,筆者建議:應依托、整合現有公安院校資源,以公安院校教育和在職警察培訓為載體,以增設相關內容科目和強化相關實戰訓練為手段,達到迅速提高民警相關實戰能力的目標。
針對前文所述當前亟待提高的三個方面問題。具體建議如下:
(一)在公安教育中增設維穩反恐專業方向,培養專業化人才隊伍
在當前形勢下,公安隊伍亟需一支既有戰略思維,又要有實踐技能的復合型維穩反恐專業化人才隊伍。誠然,在當前的公安教育專業體系和相關課程中,也有涉及維穩反恐內容。但設置反恐專業方向,則是把公安教育中與維穩反恐相關的內容核資源統一協調起來,使人才培養更系統化、專業化。令人可喜的是,2014年5月,中國公安大學在全國首設反恐專業,并于同年開始招生。同時,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也已開設相關專業方向。盡管如此,從當前維穩反恐專業人才短缺的現實看,僅僅上述兩所專業高校的培養仍顯不夠。筆者建議,有關公安院校,應結合自身實際,適當增設相關專業方向,加快專業化人才隊伍培養。
(二)完善警察安全教育內容和制度,加強警察執法自我安全防范意識教育訓練
誠然,警察絕對安全是不可能,但忠誠、奉獻也并不等于輕易犧牲。通過日常相關訓練,使民警樹立敵情觀念,養成安全防范意識和警務程序意識,時刻保持警惕,做好察覺危險信號、應付突發事件的準備。樹立警務行為程序性理念,只有遵循程序才能增強安全性,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具體建議如下:
1.在公安教育中加強警察執法自我安全防范意識教育訓練,盡快建立在職警察安全教育專項培訓制度
在公安教育課程中增設相關課程、強化相關訓練,逐步培養學員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識。強化領導和一線指揮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和對在職警察安全培訓制度的重視。我們應當注意到,警察領導者和一線指揮員安全意識的增強,將對其下屬樹立自我防范意識有重要影響。
2.編制針對性強的教材
公安院校以自身師資優勢,針對民警在暴恐案件中常見的安全問題,細化民警應對規程和預案,編制相應的“民警防范暴力恐怖襲擊安全訓練手冊”。
總之,無論是公安教育還是在職警察培訓,安全教育課程的設置、教學模式以及考核都應更重視實用性,使學員經過教育訓練后,認為學習內容“有用、能用、會用”,最終實現警察安全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終身化。
(三)依托公安院校資源優勢強化民警實戰技能訓練
1.在公安教育課程中強化維穩反恐相關實戰技能訓練
從實際情況看,當學員畢業工作后,由于種種原因,時間精力均不能與在校學習期間相比。所以,應該在學校期間,加強此方面的專業訓練,以打下堅實的基礎。具體強化訓練應包括常規的體能訓練、實用性控制技巧(擒拿、格斗)、槍械使用、實彈實戰化射擊等,以及針對在暴恐襲擊發生時應對刀斧砍殺、車輛碾軋、縱火焚燒、爆炸襲擊等新科目。此外,還應增設團隊協調作戰演練、實戰指揮等專業性強的科目。同時,筆者建議實戰技能訓練不能因學員所學專業而有較大差別。其具體訓練科目應基本一致,只是需要達到的標準有所不同。避免出現技術類專業學員相關實戰技能嚴重欠缺的情況。
2.在職民警應以所在地公安院校為訓練基地,建立常態化訓練機制
首先,由于各地基層民警的此類訓練任務大都由來自基層的教官承擔,雖然其實踐經驗豐富,但由于不是專職教官,理論水平和技能參差不齊,在技能訓練中對自覺性和主動性的意識強調不夠,較少能將培訓中的問題反思提升到理論高度,基本技能訓練難以內化為民警的下意識行為。其次,一些實戰訓練科目,比如實彈射擊、應對爆炸物襲擊等也需要特殊場地。
因而,筆者建議,應該整合和利用地方公安院校師資和場地等軟硬件資源,將在職民警的相關訓練安排在公安院校進行。同時,建議合理安排時間,使在職民警的相關訓練常態化,保障訓練時間和實效。
(四)加強公安隊伍民族宗教基本理論知識和相關法規政策培訓
如前文所述,當前我國公安隊伍對民族宗教基本理論知識和相關法規政策掌握程度普遍不高。其原因與缺乏相關培訓的關聯較大。據課題組調查顯示:在被訪民警中,接受過涉及我國民族基本情況和相關法規政策的講座或教育培訓者有119人,占總人數的41%;接受過涉及我國宗教基本情況和相關法規政策的講座或者教育培訓者有68人,僅占總人數的23.4%;同時接受過兩種講座或教育培訓者有66人,僅占總人數的22.7%。
對此,筆者建議盡快在公安教育和在職民警教育訓練中增加相關內容,提高公安隊伍相關理論和實踐能力。具體建議如下:
(一)授課內容
1.公安院校學員
建議應對公安院校學員普及相關基礎知識教育訓練,尤其是基礎常識類知識,主要授課內容應包括:
我國民族宗教基本情況
我國現行的與公安執法關系密切的民族宗教法規政策
處置民族宗教因素相關案件的案例分析
其中,對于維穩反恐專業方向學員,除上述基礎知識課程以外,還應增加專業性更強的理論課程,以此提高學員的理論水平,更為系統深入的理解和把握當前我國民族宗教問題以及維穩反恐形勢的由來、現狀以及內在發展規律,培養學員的戰略思維。具體增設內容如下:
馬克思民族和宗教理論、西方民族宗教理論概論、民族宗教問題
2.在職民警
為更科學有效的開展相關培訓,課題組就在職民警相關培訓的必要性、接受意愿以及具體培訓內容做了調查問卷。調查數據顯示,關于是否有必要進行相關培訓,有28.3%的被訪者認為很有必要,有67.9%的被訪者認為有必要,兩者合計為96.2%;關于在職民警接受相關培訓的意愿,有89.3%的人表示愿意接受相關培訓。
同時,關于培訓的具體內容以及關注程度,調查數據顯示,被訪者更傾向于(關注度超過70%以上)下四個內容:
我國民族宗教維穩反恐總體形勢分析(關注度為90.7%)
處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具體案例分析(關注度為78.3%)
我國現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規(關注度為76.9%)
我國民族宗教的基本情況(關注度為76.6%)
基于上述分析,課題組建議將上述四項內容作為培訓的主要內容,并應注重基礎知識和實踐相結合,以實際工作需要為出發點,使培訓內容易懂、易學、好用。
(二)課程設置
1.公安院校學員
對于在校學員,課題組建議將所增設課程列入公共課程教學計劃,根據不同專業方向需要,設置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兩類。具體教學課時計劃也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一般每門課程授課期為一至兩個學期,且不低于50學時/學期。
2.在職民警
由于受訓民警在崗位、專業、學歷、經歷以及實際工作需要等方面相差較大,其對培訓的方式接受度也就不盡相同。同時,由于在職民警日常工作繁忙,集中培訓時間有限,因而建議相關培訓可與其他培訓統籌起來靈活安排。
此外,關于培訓形式,課題組所作問卷調查顯示:有35.2%的民警認為“短期的專業授課”適合;有31.4%的民警認為“專題講座”適合;有23.4%的民警認為“系列講座”適合;有10%的民警認為“長期的系統授課”。
綜上所述,對于在職民警而言,課題組建議其課程設置應根據受訓民警實際工作需要、培訓時間等具體實際,合理的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
(三)授課人員
在師資選擇上,授課教師應精通相關內容、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一定的相關實踐能力。因而,課題組建議應由警察系統內有實際工作經驗者以及外聘專家、教師所組成。
關于2016年《反間諜法》頒布兩周年宣傳活動總結【1】
為進一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提高全區廣大人民群眾國家安全和反間諜意識,區政法委認真組織、精心部署,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一是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前期部署工作。區政法委制定印發了《反間諜法頒布2周年平橋區宣傳活動方案》,明確宣傳主題、指導思想、宣傳時間、宣傳地點和參加單位,要求各參加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宣傳活動,充分調動社會資源,發揮職能優勢,利用制作宣傳展板、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頁、編送宣傳短信、設置宣傳臺、播發宣傳短片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切實提高宣傳效果。
二是切實行動,積極開展宣傳。各相關單位11月1日上午在平橋世紀廣場開展集中,共發放宣傳頁3000余份,制作以《反間諜法》為內容的宣傳展板35塊,懸掛橫幅20條,并在世紀廣場LED大屏幕滾動播放《反間諜法》宣傳視頻,吸引數十名來廣場休閑的群眾駐足觀看,深受教育。同時,城區各居委會利用LED屏開展宣傳,建立了固定宣傳陣地。平橋電視臺也對活動進行報道,擴大后續宣傳效果。活動結束后,宣傳展板將在各單位巡回展出。
三是強化做好督導檢查,擴大宣傳面。區政法委要求各單位針對活動做好記錄,留存照片、視頻,借鑒經驗,結合實際,在本地、本部門開展宣傳教育,區政法委將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納入年度考核。
關于2016年《反間諜法》頒布兩周年宣傳活動總結【2】
2016年11月1日是《反間諜法》頒布兩周年紀念日,為切實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的普法教育活動,提高全民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性,增強廣大群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和觀念,扎實做好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汝南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確保活動扎實有效開展。
為使活動有條不紊地進行,10月29日,召開了全縣《反間諜法》宣傳動員會,全縣18個鄉鎮(街道)、33個縣綜治成員單位分管副職參加了此次會議。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成文科對于全縣如何開展宣傳活動進行了安排和部署。會上印發了《汝南縣關于做好〈反間諜法〉頒布兩周年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為全縣宣傳打下堅實的基礎。
為做好此次宣傳活動, 11月1日,在全縣集中開展了《反間諜法》集中宣傳活動,設立了中心主會場及分會場。主會場設在開龔公路與駐新公路交叉口的汝南縣汽車站,各鄉鎮(街道)在本轄區人口密集場合設立了分會場。主會場由縣政法委全員參與,抽調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司法局等單位,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講解相關法律法規。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成文科親臨主會場參觀指導。在普法宣傳活動中,工作人員主要圍繞國家安全機關在反間諜斗爭中的職權、公民和組織的義務和權利以及法律責任等向群眾進行了詳細闡釋,并通過發放《反間諜法》漫畫書、宣傳手冊、宣傳資料和現場設咨詢臺的方式,向來往的群眾進行宣傳教育。
活動期間,全縣設立宣傳展板190余塊,設立咨詢臺20張,現場講解國家安全有關知識,并向群眾發放《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各類國家安全宣傳知識手冊四千余冊,發放公民反間諜常識宣傳單兩萬余份。以署名“汝南縣政法委”短信平臺發送短信3萬多條、微信10萬余條、LED電子顯示屏130余處,通過電視臺不間斷在全縣播放一周流動字幕。據不完全統計,此次在全縣開展《反間諜法》宣傳活動中受教育群眾達20萬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傳效果,擴大了《反間諜法》的民眾知曉率、覆蓋率。此次活動增強了廣大人民群眾對國家安全防范意識,營造了“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更筑牢了反滲透、反策反、反竊密、反恐怖、反顛覆、反破壞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為維護好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打下了夯實的基礎。
關于2016年《反間諜法》頒布兩周年宣傳活動總結【3】
11月1日是我國《反間諜法》頒布實施兩周年,為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防范、識別間諜活動的意義和能力,增強人民群眾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性。當天上午老城區委政法委組織全區政法單位、各辦事處在金業路雷鋒文化廣場舉行了《反間諜法》實施兩周年宣傳活動。
一、互聯網金融給商業銀行反洗錢帶來的挑戰
(一)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不完善,反洗錢執行難度大
作為金融創新的產物,互聯網金融產生動因源于經濟發展和金融需求。中國經濟正處于經濟轉型以及產業升級過程中,經濟領域的這些動向產生了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各種互聯網金融產品應運而生,在整個金融體系中的份額日益提升。互聯網金融業務也是信息科技發展的產物,新技術的運用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務的效率。但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完善與業務的創新和發展相比,始終顯得相對滯后,特別是互聯網金融反洗錢法律法規的建立與完善尚需時日,各義務主體反洗錢工作尚處于自發、探索狀態,缺乏統一、完整、有效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反洗錢監管部門的監管效力。
(二)互聯網金融反洗錢義務主體內控制度不健全,反洗錢配合調查難度大
部分中小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基層信用社、村鎮銀行反洗錢內控制度基礎薄弱,尚未能有效建立起電子渠道支付業務應包含的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反恐融資、內部審計檢查等相關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也沒有及時、有效將人民銀行最新的反洗錢監管政策貫穿到內控制度中加以落實,一定程度上為洗錢者開了方便之門,為商業銀行的持續穩健經營帶來了隱患。一旦發生洗錢行為,商業銀行將配合監管部門進行反洗錢調查,由于內控制度不健全,導致客戶信息缺失、諸如IP地址等交易記錄不完整,商業銀行將面臨反洗錢監管處罰,也加大了監管部門反洗錢調查的難度。
(三)互聯網金融交易隱蔽,客戶身份識別難度大
互聯網金融本質上仍是金融,其優勢在于注重運用新技術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但互聯網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和較強的負外部性特征。因此,風險波及面更廣、擴散速度更快、溢出效應更強。傳統支付交易行為過程中,銀行機構會要求客戶提供真實身份證明,并可以提供直觀的交易物證,這使洗錢犯罪的取證相對容易。而在網絡環境中,客戶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在線金融賬戶并實現資金轉移,沒有直觀的身份證明,很難找到進行追蹤的切入點,即使找到了電子證據,也可能因為出現密碼、身份證號碼等被竊取的情況,難以確定不法分子的真實身份。在網絡渠道完成一筆交易,需要發卡機構、支付機構、運營商、收單機構、持卡人、商戶甚至外包服務機構共同參與,支付流程的碎片化導致了交易信息和客戶身份信息的分割,參與主體的碎片化致使同一客戶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被分散保存在不同的機構中。如:由于第三方支付機構參與到結算業務中,交易過程被人為割裂為互不關聯的兩個階段,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保護客戶的隱私,往往采用加密技術手段隱匿交易主體的身份信息。同時,由于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非面對面特點并不能確保交易主體一定是賬號持有人本人,反洗錢監管部門和各反洗錢義務主體均難以掌握開展反洗錢工作所需要的充分信息,導致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可疑交易報告等制度的效力被削弱。
(四)互聯網金融交易行為復雜,可疑交易發現難度大
互聯網金融如火如荼,除了常見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以外,銀行在“互聯網+”上面的嘗試還很多,如直銷銀行、電子商務平臺、搭建生活服務類平臺等等。這些業務均以非面對面的交易方式進行,非面對面的網上交易有以下特點:一是交易信息的存儲大多以電子備份方式保存,不保留紙質憑證。二是交易可以在短時間內實現快速、多筆資金轉移,交易數據量巨大,交易行為復雜。不法分子可以采取將資金小額、多筆轉入轉出,或者在多個賬戶間轉賬等操作,達到逃避監管的目的。三是由于網上交易缺乏完善的客戶身份識別體系,核實偽造虛假身份證件和利用虛假注冊公司開戶等還存在一定困難。目前還沒有針對網上交易業務的特點,開發出一套跟蹤監測比對發現可疑交易的系統,因此,網上可疑支付交易發現較為困難,對涉及網上交易業務的可疑交易人工分析也存在諸多困難。
(五)互聯網金融跨境、跨區域交易,資金監控難度大
利用互聯網實現資金轉移,減少了客戶與銀行的直接接觸,并且不受距離遠近的限制。基于以下原因:一是網絡交易不受時間(7*24小時)、空間(只要有互聯網)限制,資金能夠被瞬間轉移,線索很容易被切斷;二是通過網上交易,客戶通過互聯網可以隨意自主地匯劃資金,無須注明資金用途。因此,在現有條件下,每天從大量的交易數據中甄別可疑交易如大海撈針。在遠距離甚至跨國資金轉移的情況下,即使涉嫌洗錢的行為被發現,也為時已晚、鞭長莫及。相比傳統業務,資金通過網絡交易更難被追蹤和控制。比如,當前發生的電信詐騙、地下錢莊和非法集資等案件,其資金的劃轉均采用電子渠道進行,增大了案件偵破的難度和成本。
(六)對互聯網金融反洗錢的認識
不足與專業人才缺乏,識別洗錢行為難度大雖然各銀行業機構在互聯網金融業務領域對反洗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迅猛,立法相對滯后,社會對互聯網金融反洗錢的認識不足,其有效開展尚存在較大差距。另外,現有反洗錢專業人員的學科背景和專業技能難以適應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較多的工作人員不熟知與其業務相關的反洗錢法規和行業制度規范,對隱蔽性很強的互聯網金融洗錢行為,識別和防范的能力還存在較大差距。
二、商業銀行現有反洗錢機制存在的不足
(一)互聯網金融反洗錢機制不完善
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不完善,未建立以反洗錢領導小組為核心,以反洗錢中心和業務部門為主體,以營業網點為基礎的反洗錢全員履職架構。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反洗錢工作未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履行反洗錢管理主體責任,缺乏各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是反洗錢工作的終端和基礎的理念,個別機構雖然建立了互聯網金融業務專業反洗錢小組,但未實質性開展相關工作,履職不到位。部分大型商業銀行運用“集中做、專家做、系統做”的“三做”反洗錢模式,將反洗錢工作的資金監測、甄別移交一級分行反洗錢中心處理,但個別基層機構存在“集中做、機構不做;專家做、專業不做;系統做、人工不做”的錯誤認識,反洗錢“全員履職”責任管理體系尚不完善。
(二)互聯網金融反洗錢重要性認識不足
部分商業銀行發展觀、業績觀、風險觀發生偏差,經營行為不規范,風險意識和依法履職意識不強,特別是在新興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拓展上,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往往在客戶量和業務量上做文章,未遵循“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產品”的基本準則,未認真識別確認客戶真實身份,未完整采集和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反洗錢工作的重點在于抓好預防工作,把反洗錢工作落實到專業部門、營業網點和產品上去,做到關口前移,防止病從口入,才能發揮好反洗錢工作的預防職能。而部分業務人員全過程、全崗位、全產品加強反洗錢合規管理和客戶盡職調查責任管理未認真履行,未從源頭上控制互聯網金融洗錢風險的發生,為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洗錢提供了便利。
(三)互聯網金融反洗錢人員素質不高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不法分子利用復雜的金融交易和種類繁多的金融工具來洗錢已經成為當前洗錢犯罪的的特征之一。這些都使得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反洗錢工作不僅需要有一大批精通金融、計算機、會計等專業知識的專業人才,也要有大量的既有稅務、海關等專業知識,又具有偵查、經濟、法律、貿易、英語等綜合技能的復合型人才。目前,基層商業銀行,特別是地方性的法人金融機構,既沒有現實的能適應或勝任反洗錢工作的專業人才,又無法形成一個良好的反洗錢人才的培養和成長機制,造成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人員素質不高,反洗錢人才匱乏,使互聯網金融業務反洗錢工作更多地處于一種應付性、邊緣性、形式性的被動型狀態,難以達到主動性、深入性、實質性的介入型狀態。
(四)互聯網金融反洗錢手段落后
目前,不法分子洗錢手段趨向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而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沿襲傳統的統計、檢查等方法,工作重點停留在金融機構的大額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的審查上,表現為線上就數據比較數據的時候多,線下掌握客戶具體、真實、活的情況少。而大量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改變了傳統的交易方式,其交易量與社會金融交易總量的占比越來越大,在沒有建立與支付清算系統對接的支付交易監測體系的情況下,造成了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量大、效率低、質量不高、監督檢查力度不夠,影響了反洗錢工作的深入有效開展。
三、對策建議
(一)完善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法律法規
在法律法規層面,結合互聯網金融特點,加大互聯網金融基礎性立法工作,明確互聯網金融交易主體的責權利、行業準入門檻、交易行為規范,完善對互聯網金融犯罪責任追究的法律規范,制定互聯網金融公平交易規則以及安全法規。在貫徹《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所確定的“分類監管”基礎上,搭建起行政監管和行業自律有機結合的互聯網金融管理體制。與此同時,落實“風險為本”原則,健全相應的反洗錢法律制度,將移動支付、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服務商同時納入反洗錢法義務主體范圍。修改完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和《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辦法》,明確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在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等方面的反洗錢義務,堵塞反洗錢監管方面的法律漏洞。
(二)完善協調機制增強反洗錢工作合力
反洗錢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它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配合,除了傳統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外,承擔反洗錢義務的責任人還應包括互聯網支付機構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特點,各級人民銀行要落實反洗錢聯席會議制度,使反洗錢各成員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規定,關注特定非金融領域和新興的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洗錢行為,明確各方在案件協查、情報交流、洗錢線索核查、案件辦理信息反饋以及洗錢案件偵辦等方面的職責,規范工作程序,依法行政,為打擊洗錢犯罪活動形成有效合力。通過建立系統化的反洗錢工作機制,保證反洗錢全過程有效涵蓋互聯網金融各方面,實現互聯網金融各義務主體反洗錢工作間的無縫銜接和反洗錢合力的充分發揮,共同防范和打擊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洗錢犯罪。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要將互聯網金融業務反洗錢檢查納入檢查范圍,分層次、有重點地開展反洗錢監督檢查。充分吸收世界各國互聯網金融反洗錢的先進經驗,通過多邊和雙邊的公約或條約來加強互聯網領域的反洗錢國際合作,實現各國間的信息交流與共享,避免因為網絡的跨國特性而使不法分子逃脫法律制裁。
(三)運用信息科技手段提高異常交易監測水平
在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立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商業信用數據平臺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反洗錢監測系統,采用信息科技手段加強網絡交易監控識別。各義務主體及時根據網絡交易特征設置識別參數和標準,對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進行自動、及時監測和記錄,使數據甄別分析智能化,并與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實行聯網,推行反洗錢數據集中處理,以利于及時監測和甄別洗錢線索,提高數據監測分析的效率。
(四)建立健全商業銀行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
商業銀行要認真貫徹落實監管部門反洗錢最新監管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包括互聯網金融業務在內的反洗錢內控制度。如制定《互聯網金融業務反洗錢管理辦法》,對互聯網金融的市場準入、反洗錢業務程序、安全認證等作出規定。商業銀行要抓住業務流程中客戶營銷、身份識別、款項支付、安全認證等風險點,將反洗錢工作理念、防范洗錢風險的意識貫穿至日常工作和管理中。監管部門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新設機構完善其線上業務的內控制度,禁止通過其系統進行非法在線支付,關注可疑賬戶資金異動,及時提交相應的可疑交易報告。與此同時,還要加強互聯網金融參與方的反洗錢內部控制體系建設。
(五)嚴格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與實施客戶分類管理
一是加強客戶身份識別,了解你的客戶。建立人民銀行賬戶管理、征信系統、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與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平臺,幫助銀行業等機構確定客戶身份,并利用賬戶和征信系統采集相關資料,為異常交易的識別提供基礎信息。銀行機構要通過回訪、實地查訪方式,向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核實等多種渠道進一步核實客戶身份,調查了解網上交易客戶的住址、職業、經營狀況等真實情況,對調查中發現的身份不明或代辦開戶的客戶堅決予以拒絕,從源頭上縮小洗錢活動的生存空間,保證互聯網金融業務的規范運行。二是加強客戶身份認證,減少虛假交易。督促互聯網金融機構開發更智能化的數字認證技術,如臉譜、虹膜、指紋、靜脈以及多種方式組合等識別技術,實現對交易確認介質的交叉認證,解決賬戶控制人和開立人非同一人的問題。三是實施客戶分類管理。根據客戶風險等級對網絡資金賬戶設置交易限額。根據客戶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規模設定網絡支付限額。對難以進行真實交易身份識別、難以判斷真實交易是否存在的資金支付限制在一定規模以內,將資金流與信息流加以匹配和管控,通過規模控制實現對風險的有效防控。
(六)重視反洗錢專業隊伍的培訓與培育
一、××石化小區情況簡介
××坐落在××石化小區內,小區內還包括了中石油、中石化、殼牌、美孚、孚寶、中航油、中鐵及其他企業獨資或合資相對獨立經營的×××家配套商業及貨主庫區。主要是原油、成品油、燃料油、油、液化氣、化工品等近×××余種貨類的儲存、運輸、加工等項業務。由于這個小區的性質使得安全和反恐工作難度相當大,安全反恐工作很難由一個單位統一協調。因此,根據××石化小區安全和反恐工作的需要,公司向集團公司提出由公安局牽頭由××石化小區內各單位組成××石化小區反恐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巡邏隊,24小時進行巡邏的建議。集團公司采納了公司的建議,使小區的安全得到了保障。
二、建立健全安全反恐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
××××是由于作業貨類是油品和化工品,安全和反恐工作始終是重中之重,一直就是solas成員單位。奧運期間在原有港口設施保安(索拉斯)體系的基礎上,成立了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的反恐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明確了分工,確定了具體工作職責,使安全和反恐工作得到進一步強化。
××迅速傳達、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反恐工作會議精神
自20**年4月12日下午3:00集團公司召開緊急會議起,公司迅速傳達了每次交通部、市委書記、交委、安管局會議精神,并迅速根據會議精神制定了相應措施,組織全體員工收看了視頻會議,要求全體員工要高度重視反恐工作,提高認識,認識到反恐是當前的首要任務,要放在第一位。黨政工團抓共管,對重點崗位人員進行排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確保萬無一失。
同時,由許景宏總經理組織召開了公司中層領導和庫區參加的領導干部會議,傳達了集團公司會議精神。會上公司領導強調“天津作為北京的護城河”而××處在非常關鍵的位置,要高度重視反恐工作,落實交委開展從4月中旬到10月底安全反恐防恐工作,并提出了反恐工作要求。
三、落實上級反恐要求,制定具體措施,抓好層層落實。
××加強門衛設置和門禁系統管理,設專人負責安防系統管理,按照1級狀態下2倍的標準,安排保安人員、巡邏車輛守衛進出卡口、限制區域和通道,對港口設施周界圍欄及相鄰設施交界處每兩小時巡邏一次。門對外來車輛逐一進行檢查,經檢查完畢的車輛進入港口設施,發放臨時通行證,并做好登記,離開港口設施必須退回臨時通行證。及時將進出本港口設施的人員、車輛情況按照履約辦公室要求記錄并按時向集團公司履約辦公室匯報情況。
××完善了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紅外監測儀等監測設施,消除了監測死角。
將碼頭前沿全部攝像頭為可移動式并增加監控區域攝像頭密度,使監控范圍進一步擴大,掃描頻次增加;在人員配備上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并及時捕捉、記錄和分析保安信息,監控碼頭前沿水域,避免無關船只靠近。
××對重點部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進行了排查;成立了碼頭作業現場巡邏隊,并配制了巡邏車,對碼頭作業現場進行24小時巡邏。
××將反恐、防恐納入五日滾動計劃,進行預案管理。制定綜合預案×××個:安全生產事故(火災爆炸、應急疏散、防污染、中毒、計算機系統);自然災害(地震、風雨)、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突發事件、solas、反恐);部門級預案×××個:停水、停電、供暖中斷、車輛故障、有線通訊中斷。
××每周對安全、反恐、防恐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制定特殊時期的層層負責制度,特別是對加大脫崗和睡崗的檢查和處罰力度,一經發現立即進入待崗程序。
××每天由公司領導帶班,部門經理值班,保證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建立緊急情況匯報制度,由領導小組全權負責。
××嚴格落實危險品作業申報備案制度,按規定要求進行申報備案。
四、強化安全管理,保障生產安全。
××大力進行設施設備建設,提高技術水平。
一是公司為做好奧運安保工作,先后投入資金×××萬元并利用建立的生產自動化監控系統、消防自動化監控系統、可燃氣體探測系統、巡更系統、閉路監控系統及安防系統、門禁系統全面做好奧運安保工作;
二是利用生產自動化系統保證在線作業安全。生產自動化監控系統采用工業自控溫度、壓力儀表作為遠傳終端,分布式自動化防爆分站作為數據采集站點,通過工控組態軟件訪問碼頭前沿自動化分站所采集到的數據,并以人性化的用戶操作界面實時顯現。系統可實現電動閥門的遠程控制、管線壓力的連鎖報警、裝卸工藝作業票的自動確認,歷史記錄的存儲與統計等。從而達到對生產作業的實時在線監控,最大限度的發揮調度室的安全指揮調度作用,提高作業安全保障和作業效率;
三是重點實施設備管理“xxxxx”工作法。實現了工藝方案準確率×××,設備完好率大于×××,在線故障率為0,無重大機損責任事故,設備工藝保障五日滾動計劃準確率×××的目標。
××不斷完善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實。
一是認真落實上級要求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公司設置三級安全管理機構實施安全工作的全方位管理:安全生產決策機構、安全生產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群眾監督機構;
二是推行貫徹gb/t9001、gb/t14001、ohsas18001、gb/t19580標準,建立規范化的制度體系。為了更好地履行公共責任,石化碼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國際標準的要求,制定了與消防、防污染、應急疏散、公共衛生事件、防范自然災害等與社會公共責任有密切關系的15項應急預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多次進行預案演練,在實踐中查找問題。奧運期間將反恐、防恐納入五日滾動計劃,進行預案管理;
三是實行了危險源管理,公司內共有×××個危險源。以危險源管理為核心,做好各項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針對識別出的每一個危險源,制定出落實到點的控制措施。明確控制方法、控制措施和責任人,通過定期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持續改進。
××積極進行安全管理工作創新,改善工作效果。
一是安全管理中突出以人為本,實現全員參與。推行員工代表參與制,建立員工安全觀察報告制度是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基本形式,各部門、單位推薦員工,代表部門和單位對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流程、人員行為等環節的安全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由安全主管部門進行評估,按評估結果再進行相應的處置。此項制度的落實,不僅提高了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而且也提高了員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企業因此受益。20**年1-9月,共收集員工安全觀察報告×××份,回復率×××;
二是推行五日滾動互動計劃實現安全預控。充分利用五日滾動互動計劃,做好生產組織方案,對設施設備實現預控,保證安全。五日滾動互動計劃圍繞船舶計劃關聯了質量保障計劃、工藝計劃、資源保障計劃、輸運計劃、安措計劃、外部協調計劃。在五日船舶計劃的外環又形成了一圈保障系統,使各個相關要素之間形成了一種“滾動+互動”的平衡協調關系。為使員工熟悉工作流程,對五日計劃、作業信息實施看板管理,有效地提升了過程管理,使作業能夠及時有效準確進行。
五、建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文化,構建和諧平安的××石化小區。
在做好自身工作安全工作的同時,立足大局,督促石化小區做好安全工作。以構建和諧平安的石化小區為目標,以推行建立企業安全管理文化為出發點,認真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狠抓庫區月度安全報告管理制度、月度安全例會制度、安全日查、周查、月查和聯合檢查制度、石化小區月度安全宣傳教育等制度的落實,加強對庫區各種設備的檢測、檢驗,使××石化小區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經常化。
隨著北方國際海外經營領域、市場份額的不斷提升,海外工程實施模式也呈現多元化趨勢,加強屬地化經營日益成為應對海外市場競爭和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舉措。2017年公司積極貫徹集團公司“走出去,走進去,融進去,走上去”的發展思路,不斷提升屬地化經營管理水平,大力培養屬地化專業人才,各項工作穩步推進,為北方國際在老撾市場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現結合全年工作內容將屬地化管理的一些思考總結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內容
(一)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提升屬地化管理水平。
由于國際工程市場的復雜性和特殊性,要求公司在屬地化經營過程中,必須充分利用當地的有利資源,積極適應當地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首先,明確公司各部門職責分工,強化海外屬地化職責,草擬了《南湃電力有限公司各部門職責》,根據公司領導的指示,重新調整了組織機構,目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協助電站重新修訂完善了《南湃水電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南湃水電站生產管理標準》等安全生產相關制度文件,邀請國內三峽電站運維專家對制度、規程等文件進行了審核,并現場組織召開了南湃生產標準及技術規程評審會,邀請了老撾南芒水電站站長、南立水電站站長對水電站技術規程及生產管理標準進行了評審,并根據評審意見,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其次,充分進行市場調研,吸取各方有益經驗,提升電站管理水平。先后走訪了南芒水電站、南立1-2水電站、南烏江水電站等行業相關單位,在了解當地市場行情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薪資待遇標準,采用統一的薪酬體系,目前已經草擬了《薪酬管理制度》、《員工休假和考勤制度》、《員工績效管理制度》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并根據老撾《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范本,重新擬定了《勞動雇傭合同》。為確保薪酬發放規范合理,組織員工在工商銀行、BCEL銀行辦理銀行卡,工資由現金發放改為銀行轉賬發放,計劃2018年1月開始組織實施,這樣既保證了工資發放效率,又避免了安全隱患。
此外,還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草擬了《南湃電力有限公司出差管理辦法》、《南湃電力有限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南湃電力有限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南湃電力有限公司會議管理辦法》、《南湃電力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南湃電力有限公司采購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計劃2018年總經理辦公會審核通過后正式下發執行。
(二)建立完善人才管理機制,培養屬地化專業人才。
海外人才的培養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屬地化經營關鍵在于人才的培養,因此,公司力爭打造一支適應老撾當地發展需要的屬地化經營管理團隊。
首先,中方管理團隊經過建設期和前期試運行階段的磨合已經完全適應了電站的工作模式,相互之間的分工配合也基本穩定。協助電站編制了崗位職責和分工,明確了崗位主要工作內容。另外,公司建立了以“一崗多職”崗位職責體系,每個崗位除專業以外,還兼任電站那其他輔助崗位工作,不僅為公司節約了人工成本,還大大調動的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廣泛參與電站各項管理事務。
其次,在屬地化人才招聘培訓方面,公司本著多層次、高質量的招聘原則建立了多種人才招聘渠道。與國內高校黃河水利技術學院簽署培養協議,建立長期合作模式,聯合培養老撾專業技術人員,2017年共招聘5名老撾留學生,經過試用期考核,已經完全適應崗位需要,并且有2名留學生經過崗位考核已經擔任主值班員崗位。2018年仍將有4名留學畢業生到電站實習工作,公司將根據電站人員需求擇優錄用。在老撾當地高校招聘應屆畢業生,進行長期培養,2017年共招聘當地大學畢業生12人,經過培訓考核,已經初步勝任崗位工作,全部擔任電站運行管理崗位。目前招聘的老撾當地雇員中,從事電站運行管理的員工100%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效保證了電站運行的質量。
此外,與老撾電力公司進行合作,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雇傭當地具有豐富電站運維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電站的運維管理工作。2017年公司任命老撾電力公司派遣的副總經理1人,加強了與當地員工的溝通與聯系,增進了與電力公司的友好合作。公司將不斷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屬地人才招聘渠道,為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三)創造和諧的雇傭關系,提升當地雇員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充分尊重當地員工的宗教信仰,平等對待中方員工與老撾員工,制定統一政策,在福利待遇、勞保用品發放上一視同仁,不搞特殊標準。定期對中方員工進行語言和當地文化習俗等內容的培訓。建立完善考核機制,制定了電站運行人員的考核管理辦法,對表現優秀的老撾員工進行薪酬激勵和崗位晉升,以此調動員工積極性,增加對企業的歸屬感。目前,招聘的老撾雇員經過試用期考核,已經能夠勝任電站運行初級崗位,并通過崗位晉升考核,提拔了3名主值班員,協助中方值長進行電站運行維護工作。另外,每逢當地重要節日,為當地員工準備適當的節日禮品,體現公司的人文關懷。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文體活動,加強員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公司組建了足球隊、藤球隊、羽毛球隊等文體組織,春節期間組織中老員工共同聯歡,員工參與的熱情都很高,極大的豐富了員工的業余生活。
(四)有效控制經營成本,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
采用屬地化經營可以有效的降低公司的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中方人員人工成本及管理費用較高,當地雇員的費用相對較低。因此,公司力爭用2-3年時間培養出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以及能夠獨立運行電站設備的老撾當地雇員,與此同時,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為北方國際其他海外項目輸送專業人才,逐步縮減中方員工的數量,真正實現人力資源屬地化。此外,為嚴格控制公司運營成本,根據公司總部預算管理要求,參與編寫了2018年度公司預算,對公司人工成本及電站運維費用進行了詳細的分解,嚴格控制運營及管理成本,合理安排固定資產采購,確保公司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
(五)加強公共關系管理,維護與周邊社區的良好關系。
老撾市場經濟條件、社區環境相對落后,治安環境存在不確定性。公司通過保持與南湃水電站所在地各級政府、軍警、地方村民及周邊相關企業等諸多部門單位的良好交往與溝通,確保電站平穩運營。在公司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了以下措施:積極參與當地社區的公益活動,如為村民的節日慶典提供資金支持及物質支持,為周邊村民的道路建設進行捐助。與部隊建立長期合作關系,通過簽訂協議,雇傭了10名軍隊保安,負責電站安全管理。并組織電站定期開展反恐演習,通過合作交往不僅可以樹立企業良好形象、而且維護了良好社群關系,確保電站運營安全。
(六)積極參與各項日常管理工作
1.協助經理部進行各類團組的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25人次。
2.配合集團公司完成公司的投資審計工作。
3.組織接待進出口銀行進行貸后檢查工作。
4.組織接待人民日報對南湃水電站的專題報道工作。
5.協助國際工程三部進行老撾項目人員的招聘工作。
6.參加北方公司組織的海外經營管理者培訓。
7.組織何耀煒等5人進行2017年度職稱申報工作。
二、2018年工作計劃及主要思路
(一)完善和落實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促進公司業務健康發展。
2018年公司電站將全面進入商業運行,公司各項業務進入正軌,需要盡快建立符合公司業務實際的各項規章制度,力爭要做到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這樣才能保證公司業務平穩運行。由于各項工作都處于磨合階段,因此,需要不斷完善,不斷提高,既要符合公司業務實際情況,又要得到當地員工和政府的認可。
(二)加強員工隊伍建設,提升屬地化管理水平。
由于新員工來自不同的單位,具有不同的背景,而且老撾員工大多是剛畢業的學生,因此,電站運營初期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訓計劃,針對老撾員工的特點設計實用的培訓課程,并建立“一對一”的導師幫扶制度,開展各種形式的團隊建設活動,加強中方員工與老撾員工的溝通和交流,使老撾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掌握工作技能,年底前爭取達到獨立運行的水平,以確保電站運營安全、平穩、有序。
(三)提升公共關系管理水平,促進與老撾社會的有效融合。
南湃水電站作為北方國際第一個海外投資的BOT項目,要想取得成功必須與當地各級政府、電力公司等相關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得到當地政府及社會的認可,因此,需要盡快提高公共關系管理水平,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積極組織社會公益活動,提升公司在當地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擴大公司品牌知名度,促進公司業務的發展。
(四)不斷加強學習,努力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與能力。
屬地化管理需要適應當地社會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等方面的要求,因此,需要盡快適應屬地化工作,加強自身學習,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使公司管理規范、有序,避免出現勞動爭議及法律糾紛,保證公司在當地社會的良好形象。
(五)合理安排日常事務管理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積極參與老撾經理部團組接待工作。
2.積極參與南湃水電站竣工典禮相關工作。
3.積極參與南湃水電站竣工驗收及檔案驗收工作。
4.做好經營信息統計及人事信息報送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