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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基金是指通過向排放污染物者強制性收取一定的排污費用或通過政府撥款等方式募集資金,專款用于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基金制度則是指法律對環境保護基金的性質、法律地位、目的以及資金的募集、使用和監督管理的規定。
立法現狀比較
我國國務院1982年頒布的《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規定,征收的排污費納入財政預算,作為環境保護補助資金,按專項資金管理。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設立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而2002年國務院頒布的《排污費征收管理使用條例》廢除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卻沒有再明確環保基金。《排污費征收管理使用條例》是由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從狹義上來說不屈于法律范疇,因此,在我國還沒有真正確立環境保護基金制度。
美國國會于1980年12月11日通過《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設立了危險物質信托基金(亦稱超級基金),該法也常被稱為《超級基金法》,超級基金的初始基金即達16億美元,1988年更是增加到85億美元。美國國會于1977年通過了《清潔水法》,設立了國家水污染控制周轉基金,為污水處理項目提供資助,政府在1989~1994財政年度共為該基金分配了84億美元。如此,為危險廢物處置和水污染治理提供了強大的資金支持。
從立法級別上看,我國的環境保護基金制度立法級別低,自然導致效力層級較低。相反,美國確立環保基金的法律都是由美國最高立法機構國會通過,這就從效力層級上確保了環保基金制度的嚴格貫徹實施。
資金來源比較
根據我國《排污費征收管理使用條例》第18條規定,排污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管理,說明我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政府部門依據法律征收的排污費。美國超級基金16億美元的初始基金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其中13.8億美元來自于對生產石油產品和某些無機化學制品的行業征收專門稅,2.2億美元來自于聯邦財政撥款。根據美國《聯邦水污染控制法》規定,政府應當向每個州發放資金形式的補助金,用于建立一筆水污染控制周轉基金。由此可見,美國除了通過征收行業專門稅外,聯邦政府還會專門撥款充實基金,如此一來,更有利于環保基金發揮其經濟刺激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間資金投入到污染治理中。
使用范圍比較
美國超級基金包括有害物質信托基金和關閉后信托基金,前者用于自然資源損傷、破壞和滅失所造成的損害賠償;后者用于合格的有害廢物處理設施關閉后,那些有害廢棄物仍堆放在處理場所并造成損失時的賠償。
美國《聯邦水污染控制法》規定,聯邦水污染控制周轉基金主要用于(一)建立公眾所有的處理工程;(二)各州和州際控制非點源污染。(三)國家河口綜合管理規劃。
我國《排污費征收管理使用條例》規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下列項目的撥款補助或者貸款貼息:(一)重點污染源防治;(二)區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示范和應用;(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項目。
由此可見,美國相關法律對適用范圍的規定比我國的行政法規更加具體。我國《排污費征收管理使用條例》對資金使用范圍只是原則性規定,缺乏操作性。
使用管理與監督比較
美國國家環保局下屬“固體廢物和應急反應辦公室”負責監督超級基金項目,其所轄的“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短期項目管理,“超級基金救濟和技術革新辦公室”及“聯邦設施反應和再利用辦公室”對管理長期項目起領導作用,后者還負責對聯邦設施的管理。
美國《聯邦水污染控制法》規定,每個州應當制定一個補助金發放進度表。該法第1386條對基金的審計、報告和財政控制等進行了規定,該條第5款規定了聯邦年度監督審查。
我國《排污費征收管理使用條例》第19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同時,第20條突出了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審計監督,在第13條規定了使用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依據職權進行處罰。
中美兩國對環保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都有很詳細的規定。我國實行多部門管理,其不足之處在于,一方面,由綜合性行政部門管理,缺乏資金管理的專業性;另一方面,多頭管理很容易導致扯皮現象。美國設立專門辦公室對超級基金進行管理的方法,似乎更為科學高效。
完善我國環境保護基金制度
環境保護基金需要在污染治理過程中得到貫徹實施,法律對該制度的規定必須具有權威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我國法律對環境保護基金制度的規定所存在的問題依然明顯,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完善。
在立法上,環保基金制度應在更高級別的法律,如《環境保護法》中得到確立。國家應加大對環保產業的投入,擴充環保專項基金,使其有足夠的資金進行污染治理。污染治理行業本身是一個高耗資行業,其獲得產出的時間與傳統行業相比相對漫長,沒有政府部門的主動引導和經濟刺激,環保基金的發展將是一個異常艱難的過程。
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應更注重于對污染的預防而不是治理。環境問題產生后,在恢復過程中所付出的代價是難以估量的。集中更多的資金投入到污染預防中,未雨綢繆,才能以最少的代價獲取最大的利益。
一、政務信息公開情況
(一)完善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一步轉變觀念,繼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機制,由局辦公室統一負責環境信息的梳理以及公開工作,局屬各科(室)、站、隊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各自實際情況,負責本部門環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時報送局辦公室。
(二)加強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制度建設。為了進一步加強單位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我局進一步制定完善了《縣環境保護局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縣環境保護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制度,在政府信息公開辦理中對信息的把握、公開的主體、公開內容的審查、公開的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若干具體的問題,作了詳細說明。
(三)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基礎工作。一是為切實貫徹落實好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奠定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堅實基礎,各科(室)、站、隊對應主動公開的服務承諾、辦事流程、具體內容和舉報監督方式進行了梳理,進一步擴大了主動公開內容的范圍,同時對已公開的信息作進一步的更新;二是開展對依申請公開的內容范圍進行界定,完成環境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各項受理、辦理及回復工作;三是對社會普遍關注的主要污染物減排、環境質量狀況、環境執法等熱、難點信息進行認真梳理和匯總,編制了《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手冊》等宣傳資料,利用“6·5”世界環境日、“4·22”地球日等重大節日以宣傳冊的形式向群眾發放,確保群眾及時了解縣域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維護好公眾環境權益。
(四)加強政務信息公開網站建設,提升政務公開水平。環境保護公眾網作為我局信息平臺,根據政務公開網站的建設要求,設置了“綜合信息”、“辦事指南”、“環保政務”、“法制稽查”、“污染控制”、“自然生態”、“環境監察”、“環境監測”、“項目審批”、“環保宣傳”、“專題專欄”等11項專欄,落實專人進行網站維護管理并保證隨時更新環境信息。同時進一步完善了環保“一站式”服務功能,豐富了公開內容及公開方式,建設了良好的窗口服務環境,營造了和諧的窗口服務氛圍,通過公告欄和電子顯示幕將環保服務承諾、辦事流程、所需材料及政策法規標準等向社會公開并制作成冊放在“一站式”服務窗口供申請人取閱。
二、依申請信息公開情況
為進一步提高環保服務水平,方便企業和市民群眾辦理和了解各項環保業務,進一步發揮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的服務效能情況下,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和一站式服務,由業務科室派駐業務精英在辦事大廳進行業務辦理,極大的提高了辦事服務的效率和服務水平,更好的發揮了人民群眾對各類環保業務的信息咨詢、業務了解。“12369”環保熱線受理各類投訴,及時解決了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處理率達100%,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制度建設情況
按照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我局領導班子進一步細劃各項工作制度。由局長李慶璽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局辦公室作為局政府信息公開暨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局機關和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法宣科負責公開信息合法化審查、各項環保專項活動等相關的媒體宣傳公開,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內容的網絡更新。
四、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安岳縣網格化環境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
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推行以來,我鄉認真貫徹落實市,縣的決策部署,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宣傳動員,建立健全制度,大力整改治污,我鄉網格化環境保護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現將我鄉網格化環境監管上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高升鄉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在縣網格化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在高升鄉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全面深化鄉村二級網格建設,實施網格監管全覆蓋,按照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提出“走生態發展、綠色崛起”之路。我鄉將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落實到位,成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
鄉分管領導:謝林洪(黨委委員、副鄉長、人武部部長)
專職環保工作人員:李海龍
鄉級環保網格員:譚驚春(高升網格化管理分中心)
村級環保網格員: 各村網格員(各村村支書)
二、加強廣泛宣傳
1、召開專題會,加強環保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落實環保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
2、鄉、村、組干部開會時宣傳環保知識;宣傳環保網格員的職能職責。
3、在公開欄公示網格員工作職責;
4、專職環保工作人員及環境保護網格員在環境保護巡查時做到多看多說。
三、具體工作成效
1、落實網格員環境監管責任,按“屬地管理”原則,要求網格員對轄區內環境保護進行宣傳、巡查、督促整改上報并配合調查工作。
2、高升鄉政府與各村兩委簽訂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與農戶簽訂秸稈禁燒承諾書8000余份。
3、建立健全的網格員巡查制度。要求每周不少于2次的全方位巡查,并作好巡查記錄。截止9月底,全鄉組織環境網格人員對轄區內所屬企業、畜禽養殖地和水源地巡查30次,對秸禁燒共巡查40次,其中發現問題并及時進行了批評、教育、制止15次。
4、加強環保隱患排查和治理,實施網格化管理,發現環境違法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并配合處理。
以“整合管理資源、提升監管效能、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目標,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和監管手段現代化,堅持全員參與,服務群眾,動員社會力量,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建立“全面覆蓋、層層,發現及時、處置迅速,上下聯動、責任到人”的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督管理機制,實現“管理無死角、落實無盲區、監督無空白”,全面提升我鎮環境保護監管執法工作水平,及時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二、工作任務
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行市、區、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管理,我鎮建立完善鎮、村(社區)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鎮政府主要負責統一組織、指導、監督轄區內各村(社區)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建立和運行,督促具有環境監管職能的相關網格成員的環境監管職責。
(一)網格劃分
1.第三級網格。在區第二級網格的基礎上,建立以鎮政府主要領導為核心的三級網格,作為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轄區第一負責人,統一指揮、監督和調配全鎮網格化體系。鎮政府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成立了專門的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和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配備專職環保工作人員,監督轄區內相關單位做好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維護群眾環境權益,開展好環境保護各項行動,協調處置轄區內環境違法行為。
2.第四級網格。以行政村和各社區居委員會為單元,在村委會和各居委會行政區域建立第四級網格。村(社區)居委會主任為四級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指定一名以上的村(居)委會成員為環境保護員,在三級網格的指導下開展網格化環境保護監管工作。
(二)網格職責
按照依托一級網格、鞏固二級網格、優化三級網格、提升四級網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環保網格化監管體制。下級網格接受上級網格的工作指導和監督,上下級網格間統籌協調,共同完成所擔負的環保網格監管工作。
鎮政府(三級網格):制定《鎮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施方案》,制定本轄區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辦法,統籌鄉鎮政府各部門力量,牽頭解決轄區內各類環境保護問題,防止發生和越級上訪事件;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整治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消除環境污染隱患;建立污染源基礎數據庫,認真填報相關配套表格,及時更新并上報區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負責將片區內所有四級區域劃片,明確鄉鎮駐村干部包片區,負責本片區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四級網格的建立和運行;及時制止轄區內生態環境、排污企業、案件、污染糾紛、環境安全隱患、違法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環境違法行為,并調查處理或協助調查處理,向二級網格報告有關情況;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臺相關信息。
各行政村村(居)委會(四級網格):依托現有的村(社區)將我鎮劃分為22個網格,負責對轄區內的污染源進行摸底排查,細致全面地建立污染源基礎數據庫。同時配合包村干部對轄區內所有污染源實施嚴格監管,嚴格落實《市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巡查制度》《市生態環境網格化管理問題上報制度》,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和檢查臺賬,認真填寫環境保護現場檢查巡查記錄表,并按時上報三級網格環保機構進行匯總;村級環保員要切實負責本轄區環境保護監督責任,發現問題及時向包村(片區)干部匯報。同時,負責對本轄區內各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環境安全隱患進行定期巡查,及時發現并上報;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臺相關信息(暫時不能建立數據庫的設立臺賬)。
三、網格要求
(一)督查工作常態化。各級網格內相關部門相互配合、聯運監管,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轄區內組織巡查;上下級網格間明確責任、精細管理,定期組織對下級網格工作督查。原則上每季度對四級網格員巡查情況進行1次督查,督促四級網格員每日開展巡查,并填報相應的巡查記錄情況表。
(二)及時響應舉報和應急處置。管轄網格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執法人員應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開展前期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網格機構匯報事故情況。
(三)掌握轄區污染底數。加強對轄區內的巡查,摸排各類排污企業的總數和分布情況,包括環境規劃、環評制度、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排污稅繳納情況,清楚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數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環境敏感區域、主要環境風險隱患點及群眾關注的重點環境問題等。
(四)加強協同合作。在實際監管中,下級網格對涉及到的相關部門業務等一系列監管問題均可向上級網格要求給予支持和指導。同級網格間應加強聯系與協助,共同探討網格管理遇到的問題,加強學習交流經驗,相互取長補短,提升網格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我鎮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環保辦公室在環境整治辦,由環境整治辦主任兼任,負責環境保護網格監管日常工作的開展、督促和指導。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實施重點工作集中突破的總體要求和全縣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遏制污染事故的發生,消除環境安全隱患,以保護飲用水源安全為重點,著力解決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實現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持續發展,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二、加強領導,建立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各項整治工作順利實施,縣政府決定成立“××縣2009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何玉昆任組長,縣政府辦主任韓家根、縣環保局局長凱富才任副組長,縣發改委主任和山林、縣城建局局長宋華棟、縣司法局局長波鄧子、縣經濟委主任阿慶林、縣安監局局長怒富慶、縣監察局局長青三一、縣工商局副局長(主持工作)龍德金、縣電網公司經理鄧云濤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環保局局長凱富才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縣城環境的綜合治理
1、完善門前衛生“三包”機制;解決占道經營、亂擺亂放、亂設攤點的相關問題;依法對建筑工地、商業場地等各類噪聲進行整治,遏制噪聲擾民問題。
2、加強縣醫院、各醫療衛生門診醫療固廢物處理情況的監管,確保醫療固廢物集中處置,杜絕亂堆放。
(二)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要加強源頭控制,加大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力度。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查處,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
(三)排查中小水電站溢流水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認真開展中小水電專項執法檢查,對縣域內大小水電站的泄洪道進行逐一檢查,徹底排查環境安全隱患。對沒有修建或架設泄洪道,任溢流水隨意流淌,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水電站,必須進行限期治理,未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要對其依法實行停業整頓。
(四)認真開展建筑施工環境執法檢查。城區建筑施工產生的揚塵、噪聲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建筑施工的檢查力度,對未依法申報建筑施工事項和未經批準進行夜間施工的建筑企業要實行嚴厲的處罰,嚴肅查處因施工造成的生態破壞、亂棄廢渣,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
(五)加強石油液化氣項目的監管。對全縣范圍內存在環境風險的加油站及成品油貯存庫、液化氣站限期整改,確保環境安全。
(六)整治垃圾“圍城、圍鄉、圍村”和“占河、占道、占田”的問題。要重點解決公路沿線、城鄉結合部、河道城區段、村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亂排亂堆問題。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5日—6月30日)
研究成立“××縣2009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工作方案。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1日—9月30日)
組織有關部門對涉及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問題、建設項目的環境違法問題、環境安全問題進行集中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并將掛牌督辦名單和各項整治情況按期報告州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10日)
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與不足之處,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并于10月25日前將《××縣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州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幾點要求
(一)切實加強協調配合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經濟委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局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司法局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力度;建設局要加快縣城環境綜合整治;工商局要及時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電網公司要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各部門一定要繼續加強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監察機關要將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作為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工作,認真組織實施,要直接查辦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嚴肅追究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違法違紀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
(三)切實加大公眾監督力度
要制定和實施環保專項行動的宣傳計劃,要定期公布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深度報道環境安全尤其是飲用水源環境安全形勢,披露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問題,不斷形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宣傳。同時充分發揮3411237環保投訴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積極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營造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