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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古建筑群;消防規劃;對策
中華上下五千年的歷史,決定了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悠久的歷史讓中華民族在世界歷史舞臺上綻放出濃墨重彩的一筆。五千年的文化長河中,文化遺產猶如水中顆顆珍珠,隨著歲月打磨,歷久彌新綻放光彩。它不僅屬于我們,更屬于全世界、全人類,是我們應當共同保護的遺產。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所以文物古建的保護是我們工作當中的重中之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當中,明文規定:“文物保護單位應制定專項的總體保護規劃,文物保護工程應當依據批準的規劃進行。”但是,就現在的具體情況而言,大部分古建筑單位的消防工作都比較欠缺,沒有全面的規劃。
一、火災危險因素
1.木質結構因素
古建筑大多數都是由木結構構成的,木質結構經過上百年、上千年的日曬、雨淋、風吹,就會有腐朽、疏松和干燥的情況出現,此時木結構的含水量就會大大下降,低于自然干燥的木結構,變成全干木材。與此同時,古建筑的外層是由極易燃燒的油漆涂料包裹的。由此兩方面原因的結合,古建筑年頭長度與易燃程度成正比。
2.火災負荷因素
在國家法律法規條文中,明確指出,為了預防火災發生,建筑每平方米的木材料用量不能超過0.03立方米,這就是所說的火災負荷量最高值。但是,在古建筑當中,每平米都有一立方平米的木結構,這其中也包含了其他易燃用料,折算下來,文物古建筑的火災負荷因素是普通建筑的三十幾倍。從這一天上能看出來,古建筑的消防力量必須遠超現代建筑才能抵消極高的火災負荷因素。
3.撲救困難因素
首先,文物古建筑物的建造年代決定了它的缺陷性,建筑地點對于現代消防措施難以到達的弊端性極為明顯。有的文物古建筑物建立在巍峨的高山或者是深遠的峽谷中,山路崎嶇坎坷,現代交通工具難以接近;有的文物古建筑物隨建立在城市中,但是,建造了長長的臺階、高高的門檻,試想一下消防車怎樣通過?消防通道或者是防火墻都無法設立,無論是交通要素還是水源要素,都無法滿足,給消防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阻力。其次,文物古建筑物的燃燒速度非常快,升溫極快。發生火災的木質結構建筑在20分鐘后就會發生擴大面積燃燒,溫度迅速攀升至800到1000攝氏度,所以,起火后20分鐘內是救火的黃金時間。由于古建筑物常年日曬、雨淋和風吹,非常干燥出現很多裂縫,失去了木結構的牢固性就非常差了。在古建筑物當中的廊柱不是由一整根原木打磨的,而是多根木料拼接的,用地仗手法披麻、涂漆料包裹而成,當火災發生時,木結構中的縫隙就成為火勢蔓延的途徑。煙霧量極大。按照相關數據,木結構在燃燒過程中,每公斤大概產生二十立方米的有毒煙霧,換算成體積,大概是木結構的三百倍。煙霧的大量生成給消防員的營救工作帶來了極大阻力,煙霧的大量產生讓消防員難以進入。
二、火災預防的方法和措施
關鍵詞:遺址 遺址博物館 規模 職能 選址
中圖分類號:K87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序言
在《遺址博物館學概論》中對遺址博物館的定義,“在古文化遺址上建立針對該遺址文化進行發掘、保護、研究、陳列的專門性博物館”[[] 吳永琪、李淑萍、張文立.遺址博物館學概論[M].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99.]。借鑒國外對遺址保護類建筑的定義,可定義為展示原址、原貌的博物館[[] 蘇伯民.國外遺址保護發展狀況和趨勢[J].中國文化遺產,2005,(01).]。意為專以博物館經營的現場保存展示的考古遺址,一般稱為考古遺址博物館。
現階段國內遺址博物館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實際工程案例分析,但對遺址博物館理論研究的還不多。本文將從遺址博物館建筑類型入手,梳理遺址博物館在設計層面上的分類,明確遺址博物館職能,之后就不同類別的遺址博物館總體布局做出具體分析。
基本概念
概念
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筆者發現對于遺址博物館的定義在設計過程中不能做一一對應,這說明在建筑設計層面上對于遺址博物館的定義是有遺漏的,筆者對遺址博物館的范圍進行重新劃分。
對遺址博物館的重新分類借鑒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的分類方法[],將遺址劃分為自然類遺址與人文類遺址。自然類遺址,指可提供考證自然界氣候、地形等變動,生物物種起源于變化的所存在的遺址存,如此類遺存中包含人類活動遺跡,自然類遺址只包含有人類主觀活動之外的遺存。自然類遺址包括:地殼變動痕跡、氣候變化痕跡、動植物活動痕跡、物種起源與滅絕等;人文類遺址,是指可提供考證人類起源、活動、滅亡證據的遺存。人文類遺址包括:地上建筑遺跡與遺物、地下墓葬及其遺存、歷史事件遺跡與遺物等。
在微觀層面上對遺址博物館的定義即為:保存或展示人文類遺址的博物館。通過此種定義,在下文中就更明確筆者要論述的遺址博物館的范圍。
遺址博物館職能
以博物館職能為基礎,結合實地調研確定下來遺址博物館的四項職能:考古發掘,遺跡、遺物保存、調查研究以及文化傳播[]。并且四種職能與社會的密切程度以金字塔形分布
(1)考古發掘職能,常作為遺址博物館建設的最初職能出現,例如一些歷史價值較高的遺址在發現初期要采取搶救性發掘,會考慮為考古發掘先建設類似展示館的構筑物。
遺跡、遺物保存職能,是歷史類相關博物館中的基礎職能。大部分遺址博物館都會對本遺址出土的文物及遺址本身進行保存、修復、展示等工作。遺跡、遺物的保存設計也是遺址博物館設計的重點。
(2)調查研究職能,是為了滿足某些遺址在短期內不能完成價值研究工作的遺址博物館而設立研究機構的情況。
(3)文化傳播職能,是博物館的最終呈現形式,在遺址博物館這一特殊的建筑類型當中,由于遺址保護與主題單一等條件的約束下,掌握文化傳播廣度與深度的就成為對遺址博物館考慮最多的,也最難統一的問題。在下文中會對文化傳播職能的范圍進行進一步論述。
遺址博物館建筑類型分類及數據(遺址博物館現狀研究)
遺址分類
在遺址博物館設計中,遺址現場狀況是博物館形態的最大影響因素。根據遺址的空間尺度影響首先將遺址分為:
A.地下遺址
B.地表小型遺址
C.地表大型遺址
D.地上完整建筑
E.地上大型殘存
在此分類基礎上我們將遺址博物館得類型分為一下五種:
A.地下遺存展示型博物館
B.地面遺跡覆蓋型博物館
C.地表遺存展示型博物館
D.遺存建筑型博物館
遺址博物館規模與等級
目前對于遺址博物館的規模等級還沒有明確劃分,本文參照《博物館建筑設計規范(JGJ66-91)》中第一章總則第1.0.3條中規定,將遺址博物館規模也暫且劃分為:
大型館(建筑規模大于10000O)
中型館(建筑規模為4000~10000O)
小型館(建筑規模小于4000O)
總體布局
遺址博物館所要展現的內容大多帶有很強的地域文化特色。在遺址博物館設計最初就要充分解讀遺址背后深層次的文化價值。同時,要將遺址博物館看作大遺址保護、城市發展的一粒關鍵棋子,充分發揮遺址博物館在遺址保護工作中的作業。
例如,殷墟作為我國商代后期都城遺址,是中國歷史上已考證的第一個都城,距今已有3300多年,2006年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有極高的歷史價值。在建筑方案中,建筑師決定反其道而行將博物館選址在遺址保護核心區內的宮殿宗門區內。總平面呼應洹河中“洹”的立意,控制建筑不高于地面以上1.2米。(圖1)如此一來,殷墟博物館既滿足了核心區遺址保護要求,又承載了殷墟遺址的精華。[]
蕭山跨湖橋遺址位于杭州,遺址西南約3公里為錢塘江、富春江與浦陽江三江的交匯處。(圖2)方案中陳列館設計成古船的造型,遺址展示館被隱藏在湘湖邊。遺址館中展出距今8000-7000年,世界上年代最早的獨木舟。在中國古都之一的杭州,建筑師弱化了遺址的文化價值,而巧妙地突出其考古價值,為跨湖橋博物館與杭州市找到了良好第契合點。
職能與遺址類型
遺址博物館設計過程中職能的確定除了受博物館總體規劃概念與定位影響外,遺址類型的不同對博物館職能也有明顯的影響。
地下遺址。此類遺址多為皇家陵寢,因遺址保護的技術所限,在發掘之初鮮有建立考古展示館,也考慮避免改擴建,會在遺址發掘結束后建以保護、展示遺址為目的的博物館。例如漢陽陵遺址博物館。
地表小型遺址。遺址其規模小,有條件將考古發掘工作與之后遺址博物館建設工作同時考慮,也因為考慮在勘查過程中發現新遺址,就可采用博物館現場作業的模式建立博物館。例如,田螺山考古現場館。
地表大型遺址。此類遺址多為已探明范圍的村落、城池、宮殿遺址,這類遺址所附帶著重要的年代特征、地域文化信息,博物館要充分考慮其調查研究職能。
地上完整建筑。多指名人故居、舊居,遺留宮殿,寺廟等建筑。這類遺存由于范圍及歷史沿革等基本信息較清晰,對于遺址本身只做展示與再利用即可,就更突顯其文化傳播作用。如盧浮宮博物館。
地上大型殘存類遺址
遺址規模體量較大,所反映人文歷史脈絡清晰,所以博物館職能更側重于文化傳播。例如,新衛城博物館。
選址
遺址博物館的一個突出特征就是遺址的不可移動性,同時保護遺址不受破壞也建筑師必須考慮的。
在法律條文方面,首先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八條“根據保護文物的實際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并予以公布。” []其次,如在歷史街區內遺址要遵循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名城對于歷史建筑的相關法規執行。
遺址博物館本體的選址通常是按照與遺址的相對位置劃分的。分為:遺址之上、遺址核心區內、遺址核心區外三種模式。
(1)遺址之上模式。考慮到遺址覆蓋保護的要求,遺址博物館多選址在遺址之上建立博物館。好處在于,可將陳列展示與遺址展示相結合,充分利用遺址多變地形設計展陳空間;缺點,如選址不當會破壞遺址的連續性與完整性。在建設過程中如設計與施工不當都會造成遺址不可挽回的破壞。
(2)遺址核心區內模式。多用于不設遺址展示空間的博物館,承載文化傳播與科研職能。選址要考慮其與遺址的邏輯關系,要盡量降低體量、形象對遺址的干擾。在面積較大遺址區內選址,應將博物館布置在游覽路線的適當位置,組合好遺址與宣傳活動。
[關鍵詞] 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影響因素;中國香港皇后碼頭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006(2009)04一0046―05
1 引言
政府作為公共資源的管理者,理應在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中國內地普遍存在的以經濟發展為目標的政策導向下,當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與經濟發展發生沖突時,政府往往會優先發展經濟而忽視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導致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中的“政府失靈”。理論上,公眾參與決策被認為是避免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中“政府失靈”的有效途徑之一。但在實踐中,由于中國內地長期缺乏有效的公眾參與機制,無論是政府和社區,公眾參與的意識都比較淡薄,公眾參與的成功案例更為少見。那么,究竟什么因素會影響到公眾參與,又如何提高公眾參與的效果?針對這些問題,國內的相關研究還不多。因此,本文擬以近來在中國香港發生的公眾參與保留皇后碼頭事件為案例,從參與主體――公眾的視角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
2 文獻回顧
一般認為,現代公眾參與制度源于20世紀70年代左右的西方新社會運動(New Social Movement)或多元化運動(Pluralist Movement),至今西方有關公眾參與的研究成果積累頗多,但直接研究公眾參與遺產保護的文獻則相對較少。英國學者本竇伯瑞(Pendlebury)和湯恩森德(Townshend)較早地關注了遺產地保護中的公眾參與,強調公眾參與遺產地保護的必要性,并通過調查分析了公眾參與遺產地保護的相關問題,其中涉及了公眾參與遺產保護的影響因素,但并不深入。美國學者克勞福德(crawford)對美國州立公園設立過程中公眾參與有效性評價的研究,明確指出了公眾參與的效率受到參與目標、意見輸入和決策過程、信息通道、團體參與、參與者特點、管理機構態度、資源與資金支持等因素的影響。除此之外,涉及公眾參與影響因素的研究更多見于不同領域的公眾參與研究文獻中。歸納起來,這些因素包括認識論、社會經濟結構、參與的層級和地區因素、教育的改革、技術等。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研究成果都是基于西方式民主的前提,雖具有借鑒意義但是否符合中國國情則有待實證研究。
國內關于公眾參與的研究近些年才興起,大多是對西方理論的整理與經驗的總結,且集中于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等領域。就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中的公眾參與領域,汪明林和劉旺、葉正洪、馬洪雨等的工作具有較好的參考價值。總的來看,國內學界已基本達成共識,即在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領域,中國公眾參與的意識薄弱,參與程度還遠遠不夠,需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但已有成果囿于西方理論的借鑒,尚缺乏本土案例研究的佐證。因此,筆者擬以中國香港市民參與保留皇后碼頭事件為例,通過問卷調查,分析影響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主要因素,以為中國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領域提供理論依據和經驗支持。
3 研究案例與方法
3.1 中國香港公眾參與保留皇后碼頭事件
香港皇后碼頭(Queen's Pier)位于香港島中環愛丁堡廣場,毗鄰香港大會堂,面對維多利亞港,因處于皇后像廣場之前而得名。現存碼頭建于1953年,是香港唯一一座既向市民開放,又舉行重大官方儀式的公眾碼頭。皇后碼頭因見證了香港近展史的變遷,而被香港古物咨詢委員會列為一級文物建筑。2007年初,中國香港政府為了城市建設開始進行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項目,皇后碼頭因此將被拆卸,由此引發了持續數月的中國香港公眾參與保留皇后碼頭的事件。
其間,包括學術界、文藝界、傳媒界、民間團體、青年學生等香港各階層市民采取了各種方式參與保留皇后碼頭的活動。主張文物保護的專家教授以一提交建議的方式,文藝界人士通過刊登廣告的方式,傳媒界人士以新聞報道的方式,民間團體以組成“公民社會”發表宣言的方式,青年學生更策劃了一連串的網絡論壇、請愿、靜坐甚至絕食的方式,向政府表達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訴求。在民間和傳媒輿論壓力下,中國香港政府先后采取了公眾咨詢、論壇對話、政策檢討等方式與市民和社會團體進行互動,表示將把市民建議的“集體回憶”和“社會價值”增補為文物評級的標準,并提出對皇后碼頭整體搬遷的方案。
至2007年7月30日,香港“本土行動”成員就“原址保留皇后碼頭”向中國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復核申請,并獲得法院接納。2007年8月10日,中國香港高等法院駁回就“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司法復核。法官判詞指政府已考慮到皇后碼頭的歷史價值,且現行法例并沒規定只有某一類保留(皇后碼頭)方法才是合法的,因此政府有權決定哪種保存皇后碼頭的方法最合適。此后,“本土行動”決定不就皇后碼頭的司法復核上訴。中國香港政府亦強調拆遷和保存皇后碼頭的工程會如期進行,并展開就皇后碼頭的重組選址及設計概念進行公眾咨詢。至此,中國香港公眾參與保留皇后碼頭事件暫時落幕。
綜上所述,在這次事件中,市民清晰地表達了保護公共性遺產資源的訴求,政府亦吸納民意,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公共性遺產資源。可以說這是一次有效的公眾參與保護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案例。因此,以其為例剖析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影響因素具有較好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3.2 研究方法
為探究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影響因素,本文擬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通過對中國香港市民就公眾參與過程中相關問題進行滿意度的問卷調查采集數據,并運用SPSS11.0統計分析軟件,對數據進行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分析。
本次問卷調查內容主要是中國香港市民對公眾參與保留皇后碼頭事件的認知和評價,采用5級李克特量表法進行數據收集。根據文獻研究和案例分析,確定了8個測量變量并設計了相關問題,分別是:“政府對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政策;政府對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宣傳;政府對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公眾咨詢;政府與公眾就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溝通對話;政府采納公眾的合理建議 和意見;公眾就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申訴的權利保障;司法部門對公眾訴訟的司法復核的公正性;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總體效果”。每一變量設定“非常滿意、滿意、一般、不滿意、非常不滿意”5種維度,分別記為1、2、3、4、5,通過直接詢問受訪者對每個問題滿意或不滿意的程度,獲取原始數據。
問卷調查于2008年2月在香港愛丁堡廣場、時代廣場和香港主要大學校園進行,調查對象為香港市民,采用簡單隨機抽樣調查方法,由調查員直接詢問受訪者并收回問卷,共發放并收回調查問卷250份,經審核共獲得有效問卷240份,有效率為96%。
3.3 數據檢驗
本文擬以香港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總體效果為因變量,對各自變量進行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分析,根據模型要求,需要先對原始數據進行檢驗。
3.3.1 線性趨勢檢驗
根據線性回歸模型的適用條件,要求自變量與因變量的關系是線性的,如果不是,則不能采用線性回歸分析。因本次研究有多個變量,采取作重疊散點圖對因變量與各自變量的關系進行判斷。如圖1所示,因變量與各自變量間都呈現較好的線性關系,因此適用線性回歸模型分析。
3.3.2 正態分布檢驗
線性回歸模型假定變量是正態分布的,否則將不能直接進行線性回歸分析。本文采用偏度系數(Skewness)和峰度系數(Kurtosis)對各變量進行正態檢驗。從表1可以看出,本模型中所有變量的偏度系數值和峰度系數值基本接近0,說明都符合正態分布的假定。
4 研究結果分析
4.1 模型結果
本研究采用強行進入法(Enter)將所有自變量全部納入線性回歸模型。回歸分析結果如下:
表2是模型的標準方差分析表,可見回歸模型的F值為51.544,p值為0.000,表明回歸模型具有統計學意義。
表3是模型的回歸系數分析表,可見常數項和各變量回歸系數的顯著水平值都在0.01以下,表明回歸系數具有統計學意義。比較各自變量的標準回歸系數發現,政府對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宣傳、公眾就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申訴的權利保障、政府對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公眾咨詢、政府與公眾就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溝通對話、政府采納公眾合理建議和意見、司法部門對公眾訴訟的司法復核的公正性、政府對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政策等依次對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總體效果具有較強的影響關系。從共線性統計(CollinearityStatistics)結果來看,各自變量的容忍度(Tolerance)均接近1,且數值較大;而方差膨脹因子(VIF)亦接近1,且數值較小,從而可以拒絕各自變量之間的共線性假設。
圖2和圖3分別為殘差直方圖和正態P-P圖,可見殘差分布比較均勻,散點分布呈直線趨勢,表明模型的殘差分布為正態,可以診斷因變量與自變量間為直線關系。
4.2 主要結論與討論
通過以上模型結果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結論:
(1)政府對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宣傳是影響公眾參與遺產保護總體效果的首位因素。政府對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宣傳,主要目的是公開信息,確保公眾的知情權,這是公眾參與的重要前提。香港市民積極主動地參與保留皇后碼頭事件,反映了市民對遺產資源保護強烈的關注和參與意識,而這與中國香港政府就遺產資源保護的信息公開化所作的努力息息相關。多年來中國香港政府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有關遺產資源保護的教育和宣傳工作,包括定期舉辦展覽、講座、專題活動,設立導賞團、考古工作坊、文物游覽路線,免費提供導游服務以及設立專門網站、印制宣傳冊和出版相關書刊等。
(2)保障公眾就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公益訴訟權也是影響公眾參與總體效果的重要因素。公益訴訟是公眾參與的一部分,亦是公眾行使監督權最為關鍵、影響最深遠的方式。當公眾需要表達不同意見和建議而又得不到行政機關滿意的答復時,是否有提訟的權利、通暢的上訴渠道和公正的司法復核,將直接影響到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和有效性。在香港市民參與保留皇后碼頭事件中,從市民提請司法復核,到法院受理、聆訊直至判決,始終遵循著既定的、通暢的法律軌道運行,顯示了香港公眾參與良好的法律保障。
(3)政府對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公眾咨詢、政府與公眾就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溝通對話、政府采納公眾合理建議和意見等直接體現了公眾的參與決策權,因此也是影響公眾參與總體效果的重要因素。這與美國學者安斯汀(Amstein)和克勞福德(crawford)的研究結果保持一致。在這方面,中國香港政府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就皇后碼頭的拆遷問題,中國香港政府在7年間前后共進行了數次的公眾咨詢,開展了多次政府與公眾的直接溝通對話,并吸收采納了公眾的一些合理建議和意見,如將“集體回憶”和“社會價值”增補為文物評級的標準等。
(4)政府對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政策是影響公眾參與總體效果的基本因素之一。是否在政策法規層面明確規定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將直接影響公眾參與的主動性和有效性。香港市民踴躍參與保留皇后碼頭的行動,雖然受西方式民主參與政治理念和社會開放性的影響,但更多的與香港文物保育政策對公共利益和公眾參與的充分顧及息息相關。因而明確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法律保障,是確保積極而有效的公眾參與的基本前提條件之一。
5 結語
透視香港市民參與保留皇后碼頭事件,當城市發展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發生矛盾時,市民在法律保障下自發主動地參與到保護公共性遺產資源的活動,政府亦開展了多次公眾咨詢活動,盡可能的吸納民意,在雙方的良性互動中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公共性遺產資源。據此而論,只有在既定的法治環境下政府和公眾達到一個良性的互動關系,亦即只有在公眾參與監督下,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才能更為有效率,而公眾只有在知情權、參與權、訴訟權等權利保障下,以理智和合理的方式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才能更貼近其基本目標。
在中國內地,隨著國民素質的提高以及網絡社會的發展,公眾參與的意識日趨增強;而政府施政理念亦愈加“透明公開、傾聽民意、以人為本”,這為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地推進創造了良好的契機。然而,中國內地公眾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實踐畢竟才剛剛起步,仍有一些地方需要改進,其中關鍵所在是為公眾參與增權:
首先是知情權。通過立法的形式確保,政府有義務主動向公眾公開并宣傳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的信息,公眾有權利接受并尋求獲取相關信息。
其次是參與權。通過制度保障公眾具有參與公共性遺產資源相關管理的權利,政府在就公共性遺產資源保護做出具體行政行為時,必須為公眾提供表達不同意見的渠道和機會。
[關鍵詞]成都城市RBD 錦里 文殊坊 比較分析
1995年,保繼剛在研究深圳華僑城發展模式時,開始引入國外城市RBD(Recreational Business District)的概念,開國內研究城市RBD的先河。后來經過我國眾多學者對國外城市RBD理論的研究并結合我國城市具體實例進行案例分析,在城市RBD的理論研究領域與實踐方面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城市RBD理論逐漸應用到城市的整體規劃中,如蘇州城市RBD規劃和廣州天河城規劃。在此背景下,成都也積極開發其豐富的城市旅游資源,規劃城市RBD,先后推出了錦里和文殊坊兩個旅游項目,結果卻有很大不同,引起了廣大學者的研究興趣。
“錦里”是依托成都武侯祠而打造的一個蜀地民俗文化“博物館”,它的建成,豐富了武侯祠品牌文化內涵,體現了川西古街民居建筑風貌及三國蜀漢文化特色。“錦里”街區全長350米,采用由武侯祠控股公司化的運作模式,引進經營管理人才進行市場管理。據統計,該街自2004年10月開放以來,已接待國內外游客800余萬人,實現銷售收入近億元,拉動周邊經濟2億元以上,為社會提供近千個就業崗位,形成了成都民俗旅游休閑文化的一個知名品牌。2004年11月,“錦里”古街被文化部命名為“全國文化產業示范基地”。
文殊坊――文殊院歷史文化保護區,依托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殊院( 5.73公頃),東至北大街、草市街,南至白家塘街、通順橋街,西至人民中路,北至大安西路,總規劃用地面積為33.25公頃。項目分兩期開發,預計于2010年完成。文殊坊是中房集團成都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傾力打造的以民俗文化、佛禪文化為主題,以川西街院建筑為載體的,充分體現老成都人文歷史精髓的都市文化休閑旅游勝地,也是成都市政府規劃的三大歷史文化保護片區之一、六大旅游休閑商業區之一。
為確保項目開發成功,開發商中房集團采取很多措施,如專門成立了運營專家評審團,嚴格把控進駐商家的經營特色等。在項目向游客開放初始,經營業績差強人意,且每況愈下,現在樂觀的估計每天僅有一兩千人次游客到訪。一兩千人的人流量對33.25公頃的規劃占地而言,冷清的境況不言自明。與此同時,同樣具有民俗文化特質的錦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并不遜色于節假日。現今,文殊坊二期工程即將開始,但是一期工程的失敗,可能直接影響到開發商進行二期工程的信心。
一、差別所在
文殊坊與錦里同是成都傾力打造的重點旅游城市RBD,但結果卻相差甚遠,經過筆者實地考察,可以直觀看出兩處在以下地方存在不同之處:
二、兩處RBD出現經營業績差距的原因
1.錦里所依托的核心吸引物是武候祠,其強調的文化特色是三國蜀漢文化。作為世俗文化,三國故事膾炙人口,蜀漢文化擁有很大的群眾基礎,容易與游客形成共鳴,容易開發出能夠體現三國文化的物質載體。文殊坊依托文殊院推出其特色文化――禪文化。由于禪文化本身的特點,對于一般大眾來說,其吸引力不夠,而且也很難找到商業化的物質載體予以體現。游客要想體驗禪的意境,直接去文殊院更有氛圍和環境。
2.城市RBD的功能一方面要服務于旅游者,包括為旅游者提供諸如飲食、住宿、交通等基本需要和購物、觀賞、娛樂、體驗等其他功能;另一方面也應給予本地及周邊地區的居民足夠的重視。這樣才能避免內部商家的收入隨旅游人數的季節性變化而出現大幅度波動。同時也能擴大市場,為城市RBD聚斂人氣。錦里在推出一系列針對游客的產品后,還特別為周邊地區居民打造酒吧一條街,以供人們夜間休閑娛樂。而文殊坊的特色是都市禪文化、川西民居、院落式茶園,而這些對于當地居民的吸引力并不夠。其開放初始的火爆場面和之后的冷清形成強烈的對比,就是其對于RBD的功能定位認識不夠的最好印證。
3.與核心吸引物的關系上。錦里采用由武侯祠控股公司化運作的模式,其與武侯祠的關系緊密。錦里占地面積較小,平日里展現出景致細膩,小家碧玉;同時在武侯祠的強力支持下,也能夠承辦一些大型活動,例如2007成都大廟會。給了其進退自如的空間。反觀文殊坊,其開發商是中房集團成都房地產開發總公司,除了名字中能夠表現其與文殊院的依托關系外,別無其它。
4.作為一個普通的旅游目的地,其設計應符合旅游地特點。錦里的設計小巧玲瓏,步行一條街可以將其景觀盡收眼底。內部設計古色古香,復古的大門,郁郁蔥蔥參天樹,潺潺流水映石橋,充分體現其傳西民居特色,傳統小吃及工藝品,酒吧文化一條街,不僅吸引了來武侯祠參觀的游客,也令周邊居民駐足同樂。
三、解決方法以及后期開發應注意的問題
1.合理布局,體現特色,除去“錦里第二”的帽子。城市RBD的主要服務人群是游客,景區的特色吸引游客到來并消費的前提。在文殊坊前期的宣傳上,因為與錦里具有同樣的民俗文化特質,而被冠以“第二”錦里的稱號。整理文殊坊的特色定位,其不同于錦里的地方主要集中于兩個方面,一是禪文化,另一個是院落式商街。二期工程,文殊坊應從這兩個方向入手,著力打造,摘去錦里第二的帽子,彰現自身的特色。同時在布局上,應考慮到游客特點,切實從節約游客時間和精力出發,盡量不減少游客游興。例如配置清晰的路標以及去除一些與本區域景觀不和諧的因素。
2.開發特色都市禪文化。目前,文殊院院落式商街的打造已初具規模,但是在禪文化的開發上顯得乏力。其實成都都市禪林文化有著深遠的歷史內涵,自明末清初以來,飽經戰亂的人們向往和平,寄望于以“慈”、“善”、“智”、“慧”為本旨的佛禪宗教,在成都平原中心重建和新建了以文殊院為代表的“都市禪林”,以祈求安寧祥和的社會局面和人居生活。興盛的香火帶來了人氣的鼎沸、商業的繁榮和良好的人居氛圍。
3.建設功能完備的城市RBD。一個功能完備的城市RBD的打造不僅要滿足游客的需求,也要重視當地及周邊地區居民休憩的需求。隨著人們工作時間的縮短及收入的提高,短途旅行、一日游等日趨普遍。人們需要一個集各種各樣游憩設施區域,使其度過一個美好的周末或短假期。在這樣的背景下,文殊坊禪文化主題的打造將具有其很大的市場潛力。同時,在文殊坊的基礎設施配備的選擇上,準入商家的選擇上,為當地居民作更多考慮。
4.增強旅游體驗性。目前,以觀光為主流的旅游產品,似乎正逐漸讓位于新、奇、特的感同身受的參與性體驗式旅游。但是現在我國體驗式旅游產品開發尚處于起步階段,面臨大量的市場需求,卻推不出好的體驗式旅游產品,成為目前我國旅游經濟發展最需要解決的問題。文殊坊要是能很好的把握住這個機遇,必定能做大做強,成為成都的旅游品牌。
錦里的成功給了文殊坊很大的啟發,但是對于旅游景區來說,特色是其生命線。所以惟有創新,才能給文殊坊的后期開發帶來效益,為文殊坊的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保繼剛,等.城市旅游原理.案例.南開大學出版社,2005,1.
量的全面管理和保護設想,以期尋求發展與保護這對矛盾對立面的完美與和諧的統一,是旅游得以持續發展。
目錄
引言………………………………………………………………………1
一、旅游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的矛盾對立………………………….2
(一)、旅游對環境的破壞………………………………………….2
1、人為造成…………………………………………………………….2
2、大氣污染 ………………………………………………………….2
(二)、旅游環境保護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3
1、法律的健全程度不夠………………………………………..3
2、人的素質不夠………………………………………………..4
二、旅游持續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的周期循環模式………………..5
(一)、旅游景點歷史發展演變模式……………………………..5
1、從高端客戶到大縱…………………………………………..6
(二)、景區旅游持續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周期循環模式……..7
1、從沒有人的保護大現在大縱保護…………………………..8
2、景區的工作人員的素質問題的解決…………………………8
三、關于旅游持續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的思考和建議…………….9
(一)、健全旅游環保的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9
(二)、加強對旅游環境保護的宏觀管理…………………………….9
(三)、提高環保意識、實現主客參與管理………………………….9
(四)、增加環保經費…………………………………………………10
(五)、加強科學研究…………………………………………………10
(六)、抓住時機、大力開發生態旅游………………………………10
結論……………………………………………………………………11
參考文獻………………………………………………………………12
結束語………………………………………………………………..13
前言
自然環境是人類棲息之地,也是人類生活的物質之源,又是人們的游賞對象。古往今來的旅游者,都將觀光賞景視作一種休養生息、調節生活、消除疲勞的樂事。因此,有不少的旅游者,為了能充分地享受大自然的美。他們不辭窮苦,爬山涉水、尋幽探勝,留連于清溪碧流之間、忘返于奇山異峰之中、逗留于濱海沙灘之畔、漫步于林蔭綠地之下,而沉浸在優美的意境里,滋生一種超塵拔谷的情懷,自由邀翔的靈性,去盡情地領受大自然賜給人類的美,以陶冶情操、愉悅心情、啟迪睿知,得到享受。可見一個群峰巍峨,清泉飛濺,林海綠浪,鳥語花香的優美環境,能吸引人們前去游玩、攬勝、搜奇和觀賞。
反之,一個污水橫流,垃圾遍地、黑煙彌漫,嗓聲刺耳的惡劣環境,怎會是人們向往的旅游之地呢?因此,保護好優美的自然環境和旅游資源,是發展旅游業的先決條件。尤其在當前,隨著歷史的進步,時代的前進,經濟建設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加激起人們的旅游興趣。在新的旅游熱潮的情況下,我們更應重視搞好環境保護工作。現就發展旅游與保護環境的關系,談幾點初淺的看法。
一 、旅游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的矛盾對立
眾所周知,旅游的發展一方面依賴于環境;而另一方面,由于旅游環境的脆弱性,旅游發展又給旅游環境帶來破壞和影響;因此,對旅游環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統保護,勢必影響到旅游發展的持續性。旅游發展與旅游環境保護這種矛盾主要表現于以下兩個方面:
(一)旅游對環境的破壞。
旅游對環境的破壞主要表現為對可供觀賞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勝古跡、森林資源,動物資源等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損害和污染。旅游對環境的破壞問題已得到旅游界的相當重視,在此本文不予贅述。旅游對環境的危害一方面來自游客的破壞,大批游客擁入,致使基礎設施緊張,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區的高度集中破壞或影響了該地野生動植物的棲息和生存環境;旅游對環境危害的另一來源則是外來投資商及當地旅游部門的大規模開發活動,這種破壞在第三世界旅游發展中國家的表現更甚,消極影響更大。究其原因,旅游開發和發展對環境的損害可歸納為如下三點:
1、人為造成
首先,旅游部門只顧眼前利益,對旅游資源做過度性、掠奪性的開發;其次,是對景區環境的粗放式管理,對旺季游客過分集中的現象缺乏科學的、合理的疏導或價格調控等管理手段;再次,旅游發展過程中,景點開發以及旅游基礎設施病態膨脹的趨勢日益明顯。
因此,如何一方面發展旅游,一方面合理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旅游賴以持續發展的環境成為旅游界急需迫切解決的課題。
2、大氣污染
旅游活動造成的環境破壞和污染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特別是對大氣、水體和生物界產生影響的也相當嚴重。進入旅游區的主要交通工具汽車向旅游區排放大量CO2,超載的游客呼出大量的C02。家用電器徘放廢氣直接危及臭氧層。旅游區內各種生產和生活(餐飲、洗滌、洗澡和食品加工等)消耗大量水資源。世界一些著名度假區和游覽區水體污染而宙營養化導致海水和河水藻類滋生,使水體缺氧引起魚類等水生生物大批死亡。生活垃圾中所合鉛、汞等有毒元素直接危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傳染病醫院排放廢物廢水進入人類生活用水中使水體污染而傳播各種疾病。大氣和水體污染導致林木花卉死亡,游人過多導致大片植被踩死,土壤固化。自然保護區邊緣過量的墾荒,伐林,使野生動物喪失棲息地,加劇食肉動物和非食肉動物關系的壓力,限制遷移運動。貧困地區居民出于賺錢欲望大量偷獵捕殺野生動物,在人類精心“護理”下的一些野生動物,其捕食和繁衍規律被破壞,甚至改變生活習性。這些環境問題已經給我們管理敲了警鐘。
2.旅游環境保護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法律的健全程度不夠
旅游主管部門與實業部門對旅游環境保護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識,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國自1973年始先后頻布了一系列關于環境保護與管理的法律、法規;如《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對外開放地區環境管理暫行規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文物保護法》,以及1992年巴西聯合國環發大會后的《中國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等等規定都不同程度地與旅游環境保護有關,初步形成了一套環境行政管制體系。在對旅游環境保護的實際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與實業部門、環保行政主管與實業部門精誠合作、聯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有不盡令人滿意之處。
對旅游環境有效保護的制約因素可作如下幾方面的歸納:
①旅游環境保護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
國家有關部門雖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但我國的旅游業尚沒有自己專門的旅游環境保護法,我國政府1985年才將旅游業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的一項事業,正式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旅游業在我國還處在初期發展階段,因此,關于環境保護雖然在立法上作了許多工作,但在法律、法規的監督執行方面卻缺乏健全管理。旅游區大多數基礎建設項目,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環境保護手續,有的雖然辦了,但沒有相關部門的配合把關,流于形式。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指出:“對未經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計劃部門不辦理設計任務書的審批手續,土地管理部門不辦理征地手續,銀行不予貸款;凡環境保護設計方案篇章,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查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辦理施工執照,物質部門不供應材料,設備;凡沒有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證’的建設項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辦理營業執照”。然而事實上,這些措施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30、31條規定:“刻劃涂污和損壞國家保護文物尚不嚴重的,由公安部門或文物所在單位處以罰款或賠償損失。”其中何謂“尚不嚴重”,罰款賠償如何界定,都無具體明確的規定,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加之一個時期以來,旅游區沒有權威性的環境保護機構,往往一個旅游區分屬幾個部門主管,形成旅游部門、環保部門多頭領導,各自為政,互相扯皮,條塊分割的現象,不利于旅游環境保護具體工作的開展。
②重產值、輕環境
雖然中央反復強調環境的重要性,但對基層企業領導者和經營決策部門來說,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一直是個兩難選擇。在許多地區的旅游開發和發展中,以犧牲長期效益為代價來換取短期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③環保經費緊張
各級財政撥給的保環專項經費和業務費用相當有限,加之工作沒有很好地開展起來,許多該收的環保費沒有按規定如數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帳太多,導致許多環保治理項目沒有資金保證,環保工作無法實施,形成惡性循環。許多旅游區的環保部門除了有一兩臺陳舊簡陋的監測設施外,多數無錢添置其他基礎性設施和配套設施。對于旅游區內排污情況難以進行常規分析,環境規劃、環境趨勢預測往往也因沒有監測依據而無法進行。
④旅游開發、發展過程中生態意識不強
我國許多風景優美的旅游區座落在偏僻的、經濟不發達地區,如西南少數民族聚居區,他們仍處在半封閉、半開放的發展狀態中,過著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種田的生活方式,因此,當其居住地被開發成旅游點時,居民們或破壞生態或獵殺動物以供紀念品交易,并通過這種方式獲取旅游經濟收入。居民低弱的生態意識也反過來影響了旅游者的生態意識,旅游區內隨地亂扔紙屑、果皮、對文物亂涂寫等不文明行為很是普遍。
⑤旅游區客容量超負荷問題遠未從理論上和管理上得到解決。尤其是知名度較高的景點和景區,旅游旺季時,長期“人滿為患”。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對旅游的渴求也越來越迫切,旅游業首先出現在發達國家,這些國家往往很看重旅游地的非經濟價值;在旅游資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人們則往往更看重旅游地的經濟價值和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而忽視了旅游對風景區產生的負面影響。
2、人的素質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