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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對策措施
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規范建筑市場的信用活動。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不僅對推動建筑產業健康發展,而且對于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筑信用體系的發展歷史和現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發育程度不斷提高,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也有所發展。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中誠信、新世紀等一批為企業發行債券和資本市場發展提供服務的資信評級機構建立起來。專業擔保、信用調查、商賬追收類信用管理機構也開始出現。90年代末期,在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大力推動下,信用擔保行業得到迅速發展。進入21世紀初,上海、浙江、廣東等省市加快了地方信用體系建設的步伐,我國第一家個人信用調查機構——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信用體系”的戰略任務。2003年4月召開的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提出了建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工作目標。十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指出,“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p>
2005年8月12日建設部出臺了(建市[2005]138號)《建設部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與此同時,遼寧省政府印發了遼政發[2005]21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省政府成立了遼寧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05年11月10日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的“全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研討會”上長三角區域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同時,以北京、天津、石家莊、濟南、青島、沈陽、大連等地為主構建一個城市間聯合誠信信息平臺也將陸續啟動,可以說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我市信用信息的歸集與整理在各大部門內部已初具雛形。工商、稅務、建筑、銀行、公安、法院、財政、證券、保險、統計等部門基本已建成內部的信息數據庫,基本實現了內部信息的整合,并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市住建委根據2002年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場有關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信用檔案的通知》,組織并建立了部分企業和人員數據庫、加快了企業數據庫建設的步伐。
二、建筑信用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對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缺乏必要的法規依據,獎懲措施不能有效實施;信用的信息收集、標準制定、評價結果應用缺乏統一;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滯后;缺乏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政府部門面臨的主要問題。
三、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措施
1.加強企業經營管理者的信用意識。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的信用意識直接決定了企業的整體信用狀況。加強企業經營管理者的信用意識至關重要,只有他們的信用意識加強了,企業的信用管理水平才能夠提高。如果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在代表企業工作的過程中不守信,即使企業的債務到期償還也會影響企業的信用形象,不利于企業的經營管理。
2.建立建筑企業綜合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以物資流為主線、以資金流和工作流為核心的綜合管理系統。主要包括計劃進度控制,估算與費用控制,采購管理和材料控制,質量控制,費用進度綜合監測,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財務管理,電子文檔管理系統,管理信息協同平臺等共十二個子系統。同時,建立信用檔案,完善企業內部信用管理。
3.加強對企業信用的外部監管。加強企業信用監管,充分發揮建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現有的監督系統的作用,逐步實現部門監控信息的互通互聯,建立綜合的企業信用風險預警、傳遞、監控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第一,開展重塑企業信用形象活動。第二,試行企業信用公示制度。第三,試行守信企業信譽免檢制。
4.加強建筑企業信用文化建設。建筑企業要牢固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品牌意識、形象意識,增強維護自身信用的自覺性,積極創建以講信用為核心(下轉第77頁)(上接第75頁)的企業文化,使誠實守信成為建筑企業員工共同遵守的核心價值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引導、教育建筑企業樹立信用意識,建立對建筑企業經營者定期教育培訓制度,幫助其樹立“效益第一,信用為本”的觀念,糾正輕視信用的錯誤思想,大力提高經營者的信用素質,增強經營者維護企業信用的自覺性。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服務政府決策、服務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原則,積極搭建政銀企信息交流平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息采集、信用培育、信用評價和融資服務體系,提高中小企業信貸營銷和決策效率,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全面提升中小企業信用水平,優化區域金融生態環境,促進試驗區及區內中小企業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培養企業信用意識、健全企業財務制度、構建良好銀企關系、緩解企業融資困難”為目標,自年始用2年左右的時間,使試驗區整體信用環境明顯改善、金融業服務中小企業水平顯著提升、中小企業融資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高,齊抓共促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與良好社會氛圍基本形成。
三、工作重點
(一)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檔案。一是依托人民銀行建立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數庫,將試驗區內還沒有與銀行發生信貸關系的企業的信用信息采集并錄入到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數庫,確保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建設率達100%。二是整合相關部門的信息。協調工商、稅務、環保、供電、水務等部門,實現登記、財務、納稅、獎懲等信息的規范采集和定期更新,確保入庫信息質量。
(二)開展中小企業外部信用評級。組織試驗區內的中小企業參加外部信用評級,解決中小企業和銀行信息不對稱問題,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信用評價結果以適當方式對外界公布,并作為金融機構提供信貸支持、政府采購、項目審批、非公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領域的重要參考內容。
(三)開展中小企業信用培植。在試驗區內選擇部分中小企業開展信用培植和幫扶工作,將培植對象選擇與信用檔案建設、信用評價工作結合起來,分梯度提升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使其達到金融機構信貸準入標準或獲得金融機構的優先支持。引導信貸資金向培植成功的中小企業傾斜。
(四)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一是依托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定期推薦優秀中小企業,搭建金融超市、銀企洽談會等多渠道、多形式政銀企融資推薦對接平臺,開展銀企合作。二是發揮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在融資中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依托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提高中小企業信貸營銷和決策效率,加大對有信用、成長型中小企業的有效信貸投入。同時,幫助金融機構利用中小企業征信系統持續跟蹤監測中小企業信貸客戶,降低貸后管理成本,防范信貸風險、促進銀行和企業建立長期信用關系,形成共贏格局。
(五)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以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為切入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風險補償機制,為金融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信貸支持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充分發揮各類金融機構小企業信貸中心的作用,引導和推動金融機構貼近中小企業,深入了解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依托中小企業征信系統,廣泛開展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選擇優秀客戶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供應鏈融資、各類擔保質押融資等“量身定做”的個性化金融服務,加大對有信用、成長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在試驗區逐步形成“征信+信貸”的工作模式。
(六)深入開展信用宣傳教育。一是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知識的宣傳,增強廣大中小企業信用意識,主動建立信用檔案,更新信用信息,積極向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展示企業誠實守信的形象。二是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培訓,區內金融機構、工商、稅務等部門要在試驗區舉辦培訓班,開展金融知識和經營管理培訓,幫助中小企業規范其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增強財務透明度,合規交納各種稅費,密切銀企關系,關注信用信息,提升信用管理能力,積累信用財富。三是建立典型案例通報制度。試驗區對表現突出的中小企業要進行通報,培育典型案例,樹立示范樣板,加大向社會宣傳建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意義及重要性,引導更多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意識,規范信用行為,爭取融資支持,在發展中不斷壯大。四是實行失信懲戒機制。對惡意逃廢金融債務的企業進行制裁;充分發揮數據庫的預警與失信提示功能,通過將企業失信行為記入信用檔案,為商業銀行信貸決策提供警示參考,提高企業失信經濟成本。
四、實施步驟
圍繞工作重點,按照逐步拓展、循序漸進、不斷完善的原則,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籌備啟動階段(年8月—10月底):制定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布置試驗區建設工作計劃,制定工作措施。
(二)全面展開階段(年11月—年11月):全面開展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外部信用評級、信用培植工作;建立融資對接平臺,開展銀企合作;建立并推行誠信企業、失信企業公示與獎懲制度。
(三)推廣完善階段(年12月底):總結試驗區建設經驗,把試驗區建設經驗推廣到全區中小企業,進一步完善全區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外部信用評級、信用培植、銀企合作等工作,完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增強中小企業信用意識,加大對誠信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促進全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五、組織領導
成立“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金融辦,羅迎暉兼任辦公室主任。
六、職責分工
(一)區金融辦
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試驗區建設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具體承擔以下工作:
1.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
2.負責篩選企業,向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提供企業清單。
3.收集、整理、審核成員單位提供的企業數據信息,匯總報送市人行中小企業信息數據庫。
4.負責宣傳培訓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二)市人民銀行
1.為中小企業建立信息檔案。
2.定期從征信中小企業中篩選基礎較好、具有發展潛力的小企業客戶向金融機構推介。
3.充分利用銀企項目推介會、銀企合作簽約會等平臺,促進征信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有效對接。
4.引導金融機構為不同信用等級的中小企業提供差別化金融服務,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落實信貸優惠政策,對信用等級相對較低但能落實風險防控措施的企業,以市場化原則提供授信支持。
(三)區財政局
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建立針對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的資金扶持與風險補償措施;
(四)區發改局
負責制定運用企業信用評級結果的優惠政策、提供企業醒目準入信息;
(五)區工信局
負責制定對參與企業信用評級并獲得A級以上信用等級的企業給予優惠支持的政策措施、提供企業技術創新信息,負責協調開展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工作、提供企業行政表彰信息;
(六)區工商局
負責提供企業工商注冊基本資料(包括注冊、變更登記、年檢情況等)、動產抵押登記信息、營業執照年檢信息、行政表彰和處罰信息、爭創省著名商標及中國馳名商標、重合同守信用以及查處違法案件等信息;
(七)區安監局
負責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許可信息;
(八)區國稅局
負責提供企業資產負債信息、企業利潤信息、稅收征管信息(包括企業稅務登記、欠稅、納稅信用等級等)、稽查信息(包括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及其他獎懲記錄等信息;
(九)區地稅局
負責提供企業資產負債信息、企業利潤信息、稅收征管信息(包括企業稅務登記、欠稅、納稅信用等級等)、稽查信息(包括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及其他獎懲記錄等信息;
(十)區科技局
負責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信息和企業行政表彰信息;
(十一)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提供企業社保費繳納信息和企業拖欠工資信息;
(十二)區人民法院
負責提供企業案件執行信息;
(十三)區供電公司
提供企業電費繳納及其他獎懲記錄等信息;
(十四)袁河工業平臺管委會
1.負責收集提供中小企業財務報表等資料;
2.負責推薦中小企業參加外部信用評級;
3.負責做好平臺內中小企業的宣傳解釋工作,引導中小企業積極參與試驗區建設;
(十五)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1.配合市人行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對接工作;
2.配合開展對中小企業的金融知識培訓。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
根據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安排,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成員單位召開聯席會議,加強協調,增進磋商,營造氛圍,密切交流,共享信息,切實改善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環境,確保全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區內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放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實施方案》的有關內容,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指定專門的工作機構牽頭,制定并落實本部門的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推進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的各項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努力,采取綜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的開展。
為貫徹落實黨的**屆**全會精神,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創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促進我省
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加快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圍繞建立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的目標要求,用五年左右時間建立全省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主要任務是:以建立社會信用制度為核心,以公共信用為示范,以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為重點,以征信體系建設為關鍵,綜合抓好誠信教育、信用制度、信用市場、信用服務、信用監管、技術支撐等環節,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發展信用文化,創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協調各方資源,實現信息共享,規范信用服務,加強信用監管。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推動市場化運作,規范有序地建立社會信用服務體系。
堅持總體設計、統籌協調、分步推進的方針。結合我省實際,周密制定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各項工作,以點帶面,分階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堅持宣傳教育與法治建設相結合的方法。一手抓誠信宣傳教育,一手抓法規制度建設,依法強化信用監管,懲治失信行為。
堅持統一標準,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路線。采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實現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一)加強公共信用管理制度建設。著重從服務、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加強公共信用建設,提高政府機關的公信度。轉變管理職能和管理方式,精簡機構和人員,理順職能分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公共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加快形成依法行政、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管理體制。完善科學決策制度,建立科學、民主、規范的決策機制。建立公共決策咨詢聽證制度,完善公共權力和公共責任的履行制度,做事到位,承諾有度,承諾兌現。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執法體制,防止和糾正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本位主義。健全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改善行政復議、等制度,加強對行使權力和履行職責的監督,及時糾正公共信用失信問題,特別是承諾不兌現、違法行政等問題。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增加透明度,擴大人民群眾參政議政,加強社會監督。發展電子政務,加快全省政務公眾信息網建設,推動政府采購、行政審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務、政策宣傳等實現信息化,為社會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低成本的服務。
(二)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本意見所指企業包括企業法人、其他經營性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1.建立全省統一的企業征信體系和征信機構
(1)整合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實現聯合征信。依法組建省企業征信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利用福建政務信息網,由省企業征信機構統一采集全省范圍內企業信用信息,建立全省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省級各單位要建立全省本系統、本行業、本部門管理對象信用信息數據庫,并在保證國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向省企業征信機構提供法律法規許可提供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支持該機構低成本、高效率地采集企業信用信息資源。省企業征信機構建立與省政務信息平臺相連接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交換平臺,并在此基礎上實現全省企業信用信息數據資源共享和聯合征信。
(2)省、市、縣(區)實行聯合征信。對于省級數據庫內容已涵蓋各市、縣(區)的省級部門和單位,由省企業征信機構直接聯通相應的省級部門和單位進行數據的采集;對于省級數據庫與各市、縣(區)數據庫分別設置的部門和單位,由省級部門和單位負責采集各市、縣(區)對口部門和單位數據,再提供給省企業征信機構。
(3)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源單位必須支持省企業征信機構的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以便征信機構定期、實時、方便、動態地采集數據。省企業征信機構要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的自主申報系統,拓寬信用信息渠道。數據存入全省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時,應用加密技術確保數據的安全。
2.依法披露企業信用信息。省企業征信機構采集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披露。對內為國家機關司法和行政提供依據,為在企業資質申請、政策審批等程序實施過程提供決策參考;對外向社會提供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依法公示企業的信用信息,促進企業信用監督約束激勵機制的有效形成。對于需要獲取企業信用信息的企事業單位、中介機構和個人,必須依照法律法規,通過相應形式進行無償(指企業基本信息)或有償(除企業基本信息以外的信息)查詢。涉及國家信息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用信息,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各部門、各單位對其掌握的企業信用信息,需要披露時也應依法辦理。
3.開展企業信用評估(評級)。企業信用評估(評級)機構與企業征信機構分離,實行總量控制、適度競爭、依法特許經營和市場化運作,開展專業、科學合理的企業信用評估(評級)。
4.建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按“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的原則,發展各類信用擔保公司,鼓勵企業投保保證保險,以提升企業的社會信用度。
5.建立企業信用數據標準體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使用統一的企業組織機構代碼,制定統一的企業信用數據標準體系,實現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源提供單位之間企業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運用數字安全認證技術對企業信用信息進行開放和共享的等級劃分,實現授權查詢和深度查詢的權限設置。
6.加強企業信用自律。以增強企業防范能力,強化約束監督,促進誠信守法為目標,建立企業客戶和員工的信用檔案管理、分析評估和風險警示制度,有效化解企業經營風險。規范企業自身行為,在生產經營、合同履行、商品質量、經濟鑒證、中介服務、稅金繳納、金融信貸、往來帳款、財務核算、數據統計等環節加強自律,不斷改善自身的社會信用形象。
7.發揮行業協會在信用建設中的作用。行業協會要在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統一框架下,制定行業信用管理和服務制度,建立行業內機構和人員的信用檔案。加強行業自律和組織協調,指導業內企業建立內部信用管理系統和樹立誠信意識,改善業內信用狀況。
(三)加強個人信用體系建設。成立個人信用征信機構,以現有的金融系統信貸網絡為技術載體,以居民個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基本賬戶為主線,歸集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基礎信息,逐步整合工商、稅務、國土、房管等部門擁有個人信用信息的數據,實現聯合征信,形成個人信用征信系統,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方案,結合我省情況,全面組織實施。
三、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法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企業和個人信用的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披露管理、信用評級管理、信用保險與擔保管理、信用服務機構管理、信用服務從業人員管理、信用信息網絡管理、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管理、失信制裁和監管等方面的法規。
(二)推行政府監管部門對企業信用的分類管理制度。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和監管部門應在各自監管領域,根據管理的需要和特點,充分利用企業信用信息,對企業實行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制定相關的企業信用分類和信用信息匹配辦法,建立科學的企業信用指標。
(三)建立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建立由政府監管部門、各類授信機構、用人單位和公共事業單位等共同參加的市場聯防機制,對失信企業和個人依法進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費、限制市場準入、降低信用等級、行政處罰等懲戒。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和個人,政府有關部門在工商年檢、納稅服務、政府采購等方面給予政策性鼓勵,金融、商業和社會服務機構給予優惠或便利,促使企業和個人信用行為逐步走向規范。
(四)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管。對于開展企業和個人信用的征信、評估(評級)、擔保、調查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應依法建立嚴格的監管制度,建立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強化日常監管,對其執業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防止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失誤或被濫用,保護企業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五)加大誠信宣傳教育力度。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誠信建設輿論宣傳、職業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礎知識普及活動,樹立“信用福建”形象。發動社會各界參與,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教育單位,運用各種形式開展信用宣傳教育,增強公務員、企業員工和廣大群眾信用意識和法治觀念,樹立誠信為本、誠信興業的職業道德規范,形成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
(六)培育信用市場需求。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信用產品和相關服務開展管理工作,在登記注冊、資質認定、年審年檢、專項檢查、日常監管、審批事項,以及財政支持項目等方面積極使用信用調查和評估資料,參考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記錄。對上市公司發行股票、企業發行債券和上市公司的信用狀況等,要實行信用強制評估。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依法使用信貸信息數據。引導各行業擴大征信需求、發展信用交易,擴大信用經濟規模,在簽訂合同、合資合作、消費信貸、投放信用工具等商業活動中,更多地利用征信服務,降低交易風險。
(七)政府對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國家相關各部門所需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源提供單位的數據庫轉換軟件和硬件配套以及省企業征信機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數據交換平臺等必需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給予支持,其余采取市場化方式進行籌集。
(一)加強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領導。成立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省直有關部門、省級各主要金融機構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和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協調有關事項,督促各部門、各地區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任務,并相應成立公共、企業、中介機構、個人四個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工作協調小組。各設區市和省直各有關部門也要成立信用體系建設的領導機構,抓好本地區、本部門的信用體系建設。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省經貿委,與省整規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合署辦公。
(二)加強部門配合。省直有關部門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要積極履行職責,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開。有關分工如下:
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媒體開展誠信宣傳教育工作;
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省政府法制辦等有關部門參加,擬制我省公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省經貿委、工商局、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擬制我省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其中由省財政廳牽頭,省民政廳等有關部門參加,擬制我省中介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由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有關部門參加,做好我省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
由省政府法制辦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起草我省社會信用管理地方法規規章草案;
由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建立我省社會信用管理地方標準體系;
由省工商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建立我省失信制裁聯防機制。
(三)做好基礎工作
1.開展誠信宣傳教育。各地、各部門要結合貫徹實施《公民道德建設綱要》和普法教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
2.做好信用分類管理和登記上報工作。各地行政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要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統一框架下,結合各自工作需要,對管理對象實行不同形式的內部分類管理,建立信用檔案,完善信用信息記錄、收集渠道和內部評估機制,并做好信用信息的上報工作。
3.加強信用監管。各地行政機關要采取法律、行政和經濟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管理措施,對企業和個人的失信行為給予必要的懲戒。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
近年來,主要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快速發展,擔保資金不斷增加,業務水平和運行質量穩步提高,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展,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和擔保難等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還存在許多問題,主要是擔保機構總體規模較小,實力較弱,抵御風險能力不強,行業管理不完善等,亟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的要求,為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
建立健全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機制
(一)
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有關規定,在國家用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各種專項資金(基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用于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各地區也要結合實際,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
(二)
鼓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出資人增加資本金投入。對于由政府出資設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擔保機構,各地區要視財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資本金補充和擴充機制,采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的資本實力,提高其風險防范能力。
(三)
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采取多種措施,組織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引導擔保機構充分發揮服務職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為有市場、有效益、信用好的中小企業開展擔保業務,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等問題。
(四)
為提高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抵御風險的能力,各地區可根據實際,逐步建立主要針對從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的損失補償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鸷蛥^域性再擔保機構,以參股、委托運作和提供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擔保機構的設立與發展,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增信、風險補償機制。
二、
完善擔保機構稅收優惠等支持政策
(五)
繼續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2000〕59號)中規定的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三年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進一步研究完善促進擔保機構發展的其他稅收政策。
(六)
開展貸款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責任余額1%的比例以及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累計達到其注冊資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轉增資本金。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可按照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七)
為促進擔保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對主要從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擔保費率實行與其運營風險成本掛鉤的辦法。基準擔保費率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執行,具體擔保費率可依項目風險程度在基準費率基礎上上下浮動30%-50%,也可經擔保機構監管部門同意后由擔保雙方自主商定。
三、
推進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的互利合作
(八)
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鼓勵、支持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加強互利合作。鼓勵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根據雙方的風險控制能力合理確定擔保放大倍數,發揮各自優勢,加強溝通協作,防范和化解中小企業信貸融資風險,促進中小企業信貸融資業務健康發展。
(九)
金融機構要針對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領域,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創新,推出更多適合中小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項目。政策性銀行可依托中小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業務。
(十)
金融機構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對小企業貸款的審批權限,簡化審貸程序,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對運作規范、信用良好、資本實力和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擔保機構承保的優質項目,可按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規定適當下浮貸款利率。
四、
切實為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創造有利條件
(十一)
擔保機構開展擔保業務中涉及工商、房產、土地、車輛、船舶、設備和其他動產、股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抵押物登記和出質登記,凡符合要求的,登記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擔保機構可以查詢、抄錄或復印與擔保合同和客戶有關的登記資料,登記部門要提供便利。
(十二)
登記部門要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積極推進抵押物登記、出質登記的標準化和電子化,提高服務水平,降低登記成本。同時,擔保機構辦理代償、清償、過戶等手續的費用,要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在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過程中,有關部門不得指定評估機構對抵押物(質物)進行強制性評估,不得干預擔保機構正常開展業務。
(十三)
各部門和有關方面按照規定可向社會公開的企業信用信息,應向擔保機構開放,支持擔保機構開展與擔保業務有關的信息查詢。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聯互通機制,實現可公開企業信用信息與擔保業務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五、
加強對擔保機構的指導和服務
(十四)
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由發展改革委牽頭,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參加,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與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將其納入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積極采取措施予以推進。
(十五)
加強對擔保機構經營的指導。各地區要指導和督促擔保機構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經營行為,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努力提高經營水平和防控風險能力。要建立健全擔保機構的信用評級制度,督促擔保機構到有資質的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并將信用等級向社會公布。根據實際情況對擔保機構實行備案管理,全面掌握擔保機構經營狀況,及時跟蹤指導。
一、企業信用分類的標準
科學的分類標準,是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前提條件。總局提出: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指標體系,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由市場準入、經營行為和市場退出三方面的信用指標構成,同時將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以外反映企業信用狀況的指標作為參照。應當說,這是確定企業信用分類標準的基本數據項,它反映了企業信用分類的基本內容。為了更好把握企業信用分類標準,在貫徹總局《關于對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時,我局首先明確了分類標準的原則,然后確定分類的具體標準。
(一)建立企業信用分類標準的原則
企業信用分類要以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定職能為主線,以企業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的信用記錄為基礎數據,以總局提出的企業信用分類標準為基準,以有關部門的信用信息為參照,形成科學的企業信用分類標準。為此,我局提出四條分類原則。
一是依照法定職責的原則。
企業信用分類是行政機關監管方式的改革和創新,是按照企業不同信用狀況采取的不同監管措施,并非是對企業信用整體狀況進行的評估或評價,其分類標準與中介機構的評估標準是不同的。企業信用標準包括道德和法律兩個范疇,工商部門作為行政執法機關所設定的企業信用標準,應當反映企業遵守法律、法規情況,主要應當反映企業遵守工商管理法律、法規情況,標準應屬于法律范疇。從廣義上分析,工商機關依法行政的各項職能均與企業信用有關,如企業登記注冊、企業監管、市場管理、商標廣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監督等。因此,建立企業信用分類標準,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賦予工商機關的行政職責,就行政執法活動中所形成的監管信息,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分類。這種分類或許不能反映企業信用的整體狀況,但從工商行政管理實現有效監管看是科學的、準確的。
二是信息來源正常、合法的原則。
企業信用分類標準,應當依據工商機關在依法行政活動中能夠獲取的信用數據為前提條件。有正常、合法信息來源的,應當納入分類標準;沒有正常、合法信息來源的,盡管一些信息與企業信用關系密切,也不宜納入分類標準之中。如企業合同履約率。屬于企業信用的重要指標,但工商機關在執法監管中難以正常、合法地獲取企業合同簽訂、變更、解除和履約的信息,所以建立分類標準時,就不應將此項納入分類標準中。
三是標準相對統一的原則。
開放的市場,要求統一的法制,統一的法制更要求執法的公正、公平。建立企業信用分類標準,從構建全國統一的市場信用體系分析,基本標準應當相對統一。這樣有利于構建全國統一的企業信用監管平臺,也有利于建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因此,建立信用分類標準,原則上要按照總局提出的標準進行分類,在遵循共性標準的基礎上,各地可以根據情況,細分項目、標準,開發軟件,體現地方特色,實現監管制度的創新。
四是聯動便捷的原則。
企業信用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工商機關是企業信用體系建立的重要部門,但工商部門要建立的企業信用分類標準,還要與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信息相關聯,整合分散在有關部門的監管信息。特別是要將國稅、地稅、海關、質檢、銀行等垂直管理部門和司法系統的相關信用信息進行歸集,并逐步擴大到其他行政執法部門,進一步細化、充實企業信用分類標準,逐步實現公共監管信息的共享和聯動。相關部門的執法信息,盡管不屬于工商機關監管職責范圍,但都屬于行政監管和司法監管的事項,反映的是企業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屬于評判企業信用狀況的法律范疇。因此,建立企業信用分類標準應當考慮其他行政執法部門形成的監管信息,這對于構建政府信用監督體系,實現聯動監管至關重要。
(二)企業信用分類的具體標準
根據分類標準建立的原則,我局依據總局提出的企業信用分為A、B、C、D四類的基本要求,提出了企業信用分類的具體標準。
A類企業為無違法行為記錄的企業。其主要包括四項:具備法定登記條件,并按企業章程(合同)規定繳納注冊資本(金)的;上年度年檢為A級的(當年注冊的企業不涉及);上年度無處罰和行政告誡記錄;三年內無因失信違法行為被處罰記錄。這四項同時具備的方為A類企業。其中無處罰和行政告誡記錄,包括無其他行政機關處罰和行政告誡的記錄,但在未獲取相關部門信息前,可視同無違法行為,就工商管理而言也是順理成章的。另外,對三年內無因失信違法行為被處罰的記錄,是基于對失信違法行為的監管措施設定的。企業當年雖無違法行為,但上年度曾有失信違法行為受處罰記錄的,我們規定因失信違法被行政處罰的,三年內不得參評各種榮譽稱號,已取得的還要取消,所以不能列入A類企業。
B類企業為有警示記錄和一般違法行為記錄的企業。我局在企業監管中建立了企業登記管理警示制度。企業登記管理警示是向工商機關內部發出的監管提示或對企業某種行為的限制。對有問題的企業開設警示窗口,當對涉及問題的企業查詢及有關登記操作時,警示窗口將自動彈出屏幕,工商工作人員據此對問題企業的年檢、變更、注銷及對外投資等行為予以有針對性的限制;企業問題依法解決或消除后,警示窗口即行取消。警示制度設定了三級41項警示項目,包括風險預警制度中設定的12項內容,我局將涉及企業信用的21項警示內容納入了B類企業標準。一般違法行為記錄,是指違法行為除涉及假和騙的內容,且罰沒款在3萬元以上的處罰以外的所有行政處罰,都列入B類。
C類企業為有失信違法行為記錄的企業,其標準主要包括7項:因失信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的;被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行政許可、取消或降低資質等級但不構成吊銷營業執照處罰的;1年時間內被行政處罰兩次以上的(不含簡易處罰);未按企業的章程(合同)規定的時間或方式繳納注冊資本(金)的;年檢定為B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質量存在嚴重缺陷,并被省級以上工商部門通報兩次以上的;經查證,一年內經營者有兩次以上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且不依法履行相關義務的。涉及其中一項內容的即為C類企業。這里的失信違法行為是指違法行為涉及假和騙內容的,且罰沒款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違法行為。為便于認定,我省還具體列出了涉及假和騙違法行為115種具體事項。
D類企業為有嚴重失信違法行為記錄的企業,其標準主要包括3項: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1年以上未申報年檢的;限期注銷未辦理的。按照現行年檢制度未申報年檢的企業,在責令限期年檢,逾期一年以上仍未辦的,應屬吊銷執照之列,因此納入嚴重失信標準。年檢制度改革后,此項也將隨之修改。
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措施
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為了培育市場主體自律、守信意識,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讓守法經營的企業感覺不到政府監管部門的存在,讓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處處感到政府監管部門的存在,建立守法守信受益和違法失信懲誡的機制。因此,建立企業獎懲機制是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對規范執法工作,提高執法效能,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按照總局要求,我局從工商部門的工作職能出發,建立了守信企業激勵機制、警示企業預警管理機制、失信企業重點監管機制和嚴重失信企業后延監管機制。
(一)守信企業激勵機制。對A類企業實施信任監管措施。采取以下激勵措施:在經濟戶口管理中監管等級定為免檢;企業年度檢驗定為A級;在參加政府、社會活動評優、評審活動中,應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為其出具相關證明;有選擇地進行褒揚公示。
(二)警示企業預警管理機制。對B類企業實施警示監管措施。主要措施有:在經濟戶口管理中監管等級定為一般監管,每年至少檢查一次;根據警示內容,適時進行檢查、督促整改、依法查處;對被處罰的企業定期進行案后回查;被處罰的企業在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1年內,不得參評各種榮譽稱號;已取得榮譽稱號的,取消其榮譽稱號。
(三)失信企業重點監管機制。對C類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措施。主要措施有:在經濟戶口管理中監管等級定為特別監管,每季度要檢查一次,特殊情況隨時檢查;發生失信違法行為的當年度年檢定為B級并依法限制相應行為;對被處罰的企業定期進行案后回查、辦理登記時進行重點審查;在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評各種榮譽稱號;已取得榮譽稱號的,取消其榮譽稱號;對違法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經省局批準有選擇的進行公示。
(四)嚴重失信企業后續管理機制。對D類企業實施后延監管措施。主要措施有:定期進行回查,并針對回查結果,實施相應的監管措施;構成無照經營的,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查處;對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依法督促其辦理注銷登記;公示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記錄,對其所設立的分支機構或企業依法責令其辦理注銷或變更登記;對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依法限制其相應行為。
三、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工作基礎
企業信用分類源于工商行政管理各項監管業務的結果。在實施企業屬地監管的情況下,經濟戶口管理中形成的各種數據是企業信用分類的基礎,同時也是實施監管的基礎。建立和完善經濟戶口管理制度及相關配套制度,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才能真正落到實處。為此,我省在制定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實施辦法的同時,對經濟戶口制度及相關配套監管制度也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形成了以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為核心,以經濟戶口管理為基礎的一整套監管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實施辦法、經濟戶口管理制度、企業登記管理警示、風險預警、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警示和企業退出督查等管理制度。后五項制度是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配套制度,是充實、豐富分類監管基礎的重要措施。
(一)經濟戶口管理制度
經濟戶口管理是工商內部綜合業務處理系統,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登記注冊、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等行政監督管理,并將監督管理的相關信息予以記錄和管理,由此形成經濟戶口數據庫。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在經濟戶口數據庫的基礎上對企業按信用等級分類監管,是突出重點、更加有效的監管,是對經濟戶口監管數據的深入分析和綜合應用。
我局對經濟戶口管理按照分級登記管理與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原則,登記適當集中、監督管理放在基層,以形成上下聯動、左右貫通的企業監管體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各職能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按照“誰登記,誰錄入;誰檢查,誰錄入;誰處理,誰錄入”的原則,負責相關資料、數據的收集、錄入。
(二)企業登記管理警示制度
企業登記管理警示制度是充實信用分類數據源的重要措施。企業登記管理警示分為內部提示性警示和限制性警示兩類三個等級,即一級警示、二級警示、三級警示。一級警示為提示性警示,登記機關不對企業的登記行為進行限制。主要包括:設立登記時以貨幣出資,但系委托付款的;登記中涉及其它企業需辦理相關登記或備案手續的;營業執照經營期限屆滿前1個月的;經營者對消費者申訴未依法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的等lO項內容。二級警示為部分約束性警示,登記機關根據警示內容對企業的部分登記行為進行限制。主要包括:應司法部門要求,凍結企業部分股權,限制其股權變更和減少注冊資本的;年檢被定為B級、注冊資本分期到位的企業,未按承諾或合同章程規定出資到位的,限制增設分支機構、增加經營范圍和對外投資等6項內容。三級警示為完全限制性警示,登記機關對企業的全部登記行為進行限制,以督促企業改正違法違規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主要包括:設立登記時以非貨幣出資,產權未過戶,超過法定期限的;被工商部門責令限期注銷或限期變更,逾期未辦理的;營業期限屆滿,未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的;相關部門告知許可證或其它批準文件被吊銷、撤銷,未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的;涉嫌違法違規,已立案調查尚未處理結案的;查無下落及逾期未申報年檢的;因涉案或涉及訴訟,相關部門要求凍結協查的等13種情況。二級、三級警示涉及對企業登記行為限制的內容,我局是依據法律、法規設定的。
(三)企業風險預警制度
風險預警是將企業涉及風險管理的事項,采取不同方式允許相關經營者通過信息系統查詢,以了解該企業的經營狀況,減少交易風險,并通過對企業提醒、教育等告誠的方式督促企業改正的一種監管手段。對企業進入破產或清算程序的;年檢報告表明,企業已資不抵債的;企業負債已到臨界點即負債率已達到80%以上的納入風險預警內容,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允許他人查詢。對企業不在登記地址經營、公司制企業成立后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6個月以上(非公司制企業連續停業1年以上);被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業整頓;被吊銷相關行政許可、取消或降低資質等級但不構成吊銷營業執照處罰的等情況也納入了風險預警內容,無須經過當事人同意,允許有關企業查詢。
(四)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警示制度
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警示制度是利用計算機管理手段,依法對法定代表人登記行為進行規范的制度。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警示分為四個等級,即公示性警示、完全限制性警示、部分限制性警示、提示性警示。公示性警示,如企業因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限制其擔任新設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予以公示。完全限制性警示,如對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自然人限制其擔任新企業法定代表人。部分限制性警示,如對違反互聯網、電影、印刷、音像制品、出版等相關法規被吊銷許可證的法定代表人限制其擔任相關行業新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提示性警示,是指登記機關對違反工商法律法規被處罰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公示性警示、完全限制性警示、部分限制性警示被解除后的自然人,雖不限制其擔任新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但在3年內予以提示告誡。
(五)企業退出督查制度
企業退出督查制度是為引導企業履行退出市場應盡的法定義務,實施監管以規范企業退出機制而制定的。企業因破產、歇業、解散、被依法撤銷、撤回登記、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等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原因的,在日常監管中,指導、督促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工商機關在監管和年檢中發現企業應進入注銷程序的,及時將其納入警示管理,告知其進行清算,辦理注銷登記,并對企業退出市場過程中的信用狀況進行跟蹤檢查,采取相應措施予以監管。
建立企業退出市場的公告制度,在核準企業注銷登記、收繳營業執照后,在媒體上公告,終止企業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完成對一個企業從產生到終止的全程監管。
四、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技術實現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設是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技術支撐。沒有信息化建設,無論是企業信用分類,還是實施有效監管,都將受到極大的制約,也難以達到提高監管效能的目的。因此,要實施有效的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在技術實現上需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是要構建上下貫通、左右相聯的信息網絡系統。我省從2OO1年初開始,建設工商管理管理信息化系統。到目前為止,形成了省、市、縣、所四級聯網,企業登記注冊、企業監管、商標廣告管理、市場管理、行政處罰、消費者維權等業務機構左右相聯的信息系統。建立了統一的經濟戶口管理數據庫,可以查詢到每一個企業的登記注冊和監管的信息,為企業分類監管創造了良好的技術條件。為了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動,實現資源共享,信息化建設還充分考慮到相關部門信息共享的需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實現部門聯動,進一步提高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效能。
二是開發標準統一的監管軟件。工商管理系統從機關到工商所,每一個從事監管的人員都要有相應的工作軟件,每項依法形成的監管信息都能通過監管軟件的實際運用進入數據庫。這樣才能保證最大限度地實現信息共享。為此,我局相繼開發了26套監管軟件,目前已全部投入運用。在此基礎上,按照企業信用分類標準開發分類軟件,使統一的分類標準在每個企業中得以自動標識,自動升級或降級,并自動生成相應的監管計劃,確保分類監管實施到位。目前這個軟件正在開發中。
三是培訓一批熟練的操作人員。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監管制度的創新,信息化的普遍運用是監管方式的革命性變革。要適應監管方式這種變革,每一個從事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員,都必須熟練掌握、自如運用計算機管理技術。因此,加強工商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就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我局提出工商所所有人員要力求做到“五會”,即會電腦、會檢查、會辦案、會登記、會調解,并全部進行了培訓。“五會”要成為每位工商所工作人員的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