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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業保險;滯后;對策
一、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中國農業保險經歷了一個時斷時續的坎坷過程,特別是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更是進入了一個全面萎縮期。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標準,中國是世界上災害頻發、受災面廣、災害損失嚴重的國家之一。近10年來,自然災害每年給中國造成的經濟損失都在1000億元以上,常年受災人口達2億多人次。由于分散經營的農戶自身抗災能力極其有限,農戶中參加農業保險的又很少,由于沒有保險來“轉嫁”風險,除政府給予的救助外,剩余所有農作物的損失都由農民來負擔。隨著中國農業市場化開放程度的提高,市場風險也隨之增加。中國農業仍以農戶分散經營為主,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不高,產業化水平和經營規模較低,技術落后,市場信息匱乏,農民很難全面而準確地把握市場供求信息。這些狀況導致農業市場風險源更多,范圍更廣,不可控制性更大。
自從各保險公司向商業化轉型后,對屬于政策性險種的農業保險,國家不再給予補貼。農業保險的商業化運營,使經營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業務風險集中,再加上農業保險的綜合賠付率較高,很多保險公司不愿經營農業保險。在逐利心理的作用下,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在災害多發的地區和年份進行戰略性的收縮,壓縮了農業保險承保的范圍、數量和險種,而在自然災害發生較少的地區和年份,則熱衷于開辦農業保險業務。
農業保險作為一種農業發展和保護制度,它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賴程度是很大的。從1995年10月1日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主要是規范商業性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為,對農業保險的規定是很籠統的,如其中的第149條規定:國家支持為農業生產服務的保險事業,農業保險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目前中國沒有一部系統的農業保險法,而缺乏立法支持的農業保險是很難順利發展的。總之,中國農業保險發展主體缺位,不能滿足農業經濟的需要,發展滯后。
二、中國農業保險發展滯后的原因
1.農民收入不高,保險意識不強。由于中國農村人口眾多,人均耕地面積少,各戶實行分散經營,農業產業化程度低,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和農產品價格的影響較大,因此農民收入不穩定且普遍較低。據有關部門統計,2004年末中國農村人口為75705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58.2%,人均耕地面積1.41畝,比2003年人均耕地面積減少了0.02畝,中國農民年人均收入2936元,在扣除必須繳納的各類稅費、子女教育費用、生活開銷、購買化肥農藥飼料等必需品外,真正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很少。有關調查顯示:按農業受災損失率制定的農業保險費率一般為8%~10%,甚至更高,而農民可以承受的保險費率僅為4%,大大超過了農民的承受能力。雖然有的險種價格相對便宜,但保險期限短,續保不夠方便,農民自然不熱衷。目前中國農村教育水平相對較低,農民文化程度較低,接受新事物速度較慢,特別是部分地區仍受到“養兒防老”、“靠天吃飯”等傳統思想的影響,認為投保保險是加重生活負擔,沒有認識到辦理保險是轉嫁農業風險、保護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徑,農業保險的意識淡薄,這就造成了農民投保的積極性不高,使保險市場有效需求不足,限制了農業保險發展的規模與速度,導致農業保險發展滯后。
2.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低、風險大。中國農業保險主要以商業保險為主,商業性保險公司的經營目的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但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低、賠付率高、風險大,政府對其財政補貼又很少,農業保險連年虧損,許多商業性保險公司不愿意經營此類業務。據保監會提供的統計數字:2004年中國農業保險業務共取得保費收入3.77億元,同比減少0.88億元,負增長18.86%。在保費減少的同時,農業保險的險種也在不斷減少,已由最多時的60多個下降到不足30個。目前只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和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數幾家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這與中國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建設對農業保險的需求很不相稱。同時,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的農業保險業務近年基本處于虧損狀態,保險賠付率達到88%,而農業保險盈虧平衡點上賠付率是70%,遠遠高于平衡點上的賠付率,業務逐年萎縮。因此農業保險的有效供給不足,導致農業保險發展滯后。
3.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不完善。保險是一項法律性很強的工作,中國現行的《保險法》由于制定時間較早,涉及農業保險內容較少,沒有根據現在農業發展的需要進行及時修訂并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發展缺乏法律法規保護。由于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不健全,農業保險目標不明確,范圍涉及面窄,沒能覆蓋所有的農業領域,不能為農民、農業生產提供全方位的保險保障;沒有設立明確的部門或再保險機構,缺乏風險分散機制而處于經常虧損的境況,嚴重挫傷了商業性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積極性;同時,沒有制定一部專門的《農業保險法》,管理機制不夠完善,農業保險缺乏強有力的保障,影響了農民投保的積極性。另外中國缺乏有效的農業保險政策傾斜和支持。國際上農業保險發展較好的國家,政府對農業保險都給予多方面的支持,如實行免稅政策、對保費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政府出面制定和實施農業保險計劃等。而在中國,農業保險除了免除營業稅外,國家尚無配套政策予以扶持。
4.農業保險組織體系不夠健全。中國目前的農業保險組織不夠健全,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家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原保險。中國雖在少數幾個省份開辦農業保險試點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在全國范圍內仍然較小,不能夠充分利用中國商業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眾多的優勢;而且,險種數量少,種類不全,在險種的開發上缺乏因地制宜的靈活性,保險業務層次少、組織形式單一、方式方法死板,缺乏生機和活力,未能充分調動保險人、投保人的積極性。中國農業保險缺乏靈活的組織形式,商業性保險公司經營的農業保險由于高風險者的存在要求較高的保險費,而低風險者因為不甘支付高于分擔其低風險所需要的保費不愿參與農業保險。另外沒有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再保險業務,農業保險的發展缺乏組織保障,發展后勁不足,不能有效地調動商業性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積極性。這種情況不能適應中國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對農業保險的要求,導致農業保險發展滯后。
三、發展中國農業保險的對策
1.提高農民收入,增強保險意識,打好農業保險發展的基礎。要進一步加大農業結構調整的步伐和力度,走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道路;大力發展第二、第三產業,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加強對農民的農業技術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科學種田的水平,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為農業保險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同時,大力宣傳保險知識、投保的好處,使農民更新觀念,增強保險意識,提高防災、抗災能力。針對在農業保險初期農民農業保險意識不強的情況,還可以實行強制保險與自愿保險相結合的保險形式,對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種植業、養殖業實行強制保險,國家可給予一定保險費補償、政策補貼等,對其他農產品則采取自愿保險的原則。
[關鍵詞] 蘇北農民 SWOT分析 創業策略
一、蘇北農民創業的背景研究
從近幾年的蘇南、蘇北地區 收入增長幅度比較來看(表1),蘇南蘇北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絕對量呈上升趨勢,但兩者上升的幅度不同,前者明顯大于后者,蘇南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2003年的5825元增長到2007年的9293元,5年增幅為3468元;而蘇北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03年為3527元,2007 年為5352 元,5 年僅增加了1825元。而且,蘇北與蘇南農民人均純收入差距仍有不斷擴大之勢。
注:根據2003年~2007 年《江蘇統計年鑒》整理。
注:根據2003年~2007 年《江蘇統計年鑒》整理。
從表2可以看出,2007年較2003年,蘇北地區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為5503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幅僅為1825元,兩者之間的收入差額已從4625元擴大到8303元。蘇北城鄉收入差距呈明顯擴大趨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農民缺乏非農就業途徑和非農就業收入,缺少持續增加的穩定的收入來源,僅僅依靠農業收入主導的人均純收入增長明顯緩慢。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蘇北農民的收入不僅落后于蘇南地區農民的收入,而且遠遠落后于該區域內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這對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造成了巨大障礙。從目前情況看來,蘇北農民的收入來源主要是農業收入、外出務工性收入、財產收入和創業收入,根據蘇北農民的收入結構及其未來不同收入渠道的前景來考慮,農民創業是增收致富縮小差距的一個有效途徑。
蘇北農民可依托家庭組織(或者親戚朋友關系形式的松散的非正式組織)或者創建新的組織,通過投入一定的生產資本,依托農村,通過擴大現有的生產規模或從事新的生產活動開展一項新的事業以實現財富增加并謀求發展(郭軍盈,2006)。由此可見,農民創業對進一步挖掘蘇北農村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縮小城鄉和地區差距、構建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蘇北農民創業的SWOT分析
SWOT分析原是一種對單位或行業的優勢(Strategy)、劣勢(Weaknesses)、機會(Opportunities)、風險(Threats)進行綜合分析的方法,利用這種方法可以發掘有利的、充分利用和發揮的因素,避免不利的、需要克服和改變的因素,以及不利的、要避開的因素,發現存在的問題,找出解決辦法,并明確以后的發展方向。本文采用SWOT分析蘇北農民創業的影響因素并構建農民創業策略選擇模式,然后根據各項模式結合蘇北農民的實際,提出有利于該地區農民創業的策略選擇。
1.蘇北農民創業的優勢(Strategy)
(1)區位優勢
蘇北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相比,靠近蘇南和長三角的區位優勢,交通體系完善,運行效率不斷提高,新的交通運輸能力建設與提高直接輻射到蘇北地區。“泛長三角”規劃的提出與實施,使得蘇北地區不僅能夠接受長三角發達的科技、教育、金融和產業體系的援助,而且蘇北農民具有發達地區工作經驗和社會閱歷的優勢,實現創業和獲得創業成功的可能性更大。蘇北地區與蘇南等發達的長三角地區相比,具有廉價的土地,勞動力和豐富的資源優勢是農民創業成本大大降低;在長三角地區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推動下,直接帶來傳統資源、勞動密集型和相對低層次產業創業的成本降低。
(2)技能優勢
蘇北農民熟識當地的環境、需求和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情況, 具有豐富的種植業、養殖業傳統經驗和相關產業鏈生產經營優勢,再加上在外務工過程中積累的技能和特長,使得農民容易在那些風險小、投資小、規模小的勞動密集型農業領域創業成功。
(3)心理優勢
農民自身就具備從事農業領域生產的能力和技能,外出打工的經歷使得農民創業的靈活性和期望滿足程度相對較高,在傳統就業領域和就業方式與創業之間轉換的成本較低,也更加激勵蘇北農民自立自強,誠信進取,積極應對創業過程中的挫折和失敗。
(4)人脈資源優勢
蘇北農民具有濃厚的家庭觀念和人際觀念,農民在創業過程中首先考慮的是利用家庭、親戚以及社區資源,以家庭為單位,自我組織進行創業,或者通過擴大土地經營規模發展種植業,或者干個體。農民把家族管理應用于經營管理,這在一定的發展階段特別是創業初始階段是非常有效的, 能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當農民從事個體經濟時,其可以利用身邊的親朋好友和各種農業組織推廣銷售其產品或服務,從而起到宣傳促進作用。
2.蘇北農民創業的劣勢(Weaknesses)
(1)思想觀念落后
蘇北農民大多還殘留小農意識,市場意識不強,農民的創業意識、競爭意識、創新意識、開拓精神、戰略眼光、風險規避能力、應變能力、自信心、人際溝通與交往能力等相對于其他創業群體來說都偏低,這些也可能成為其創業過程中的絆腳石。
(2)文化水平較低
蘇北農民受教育和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法律、經營、管理、財務及相關的創業必備知識,導致廣大農民接受新事物,學習新知識、消化新技術、把握新信息的能力較弱。
(3)技能培訓缺乏
農民創辦企業所需要的技能不足,大部分農民具備的技能是自己在打工過程中積累的,沒有經過正規的系統化學習,缺乏必要的知識和技能轉化能力;單一的工作經歷缺乏多樣性,這些因素都是蘇北農民創業的劣勢。
(4)創業資金短缺
蘇北農民因其觀念、教育和技能等方面的劣勢,使其獲得資金的難度很大而獲得資金尤其充裕資金的能力大大降低。據調查,80%的蘇北農民只能依靠有限的自有儲蓄作為創業資金。而農民又缺少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的生產資料和固定資產,使得農民創業缺乏信貸支持,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蘇北農民創業的積極性。
3.蘇北農民創業的機遇(Opportunities)
(1)政策扶持和優惠
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已經充分認識到農民自主創業對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尤其鼓勵和支持農民在農業領域的創業活動,如淮安市楚州區正式出臺優惠政策,圍繞創業指導、信息服務、項目推介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創業農民綠色通道”,促進農民自主創業。 該政策規定,對農民初創的企業,注冊資本達3萬元即可登記注冊,且可以分期到位;區農業、國土等部門做出高效設施農業、畜牧養殖等農副業用地規劃,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用于農民創業。
(2)市場準入門檻降低
在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政府不斷減少政策性進入壁壘,打破行政性、行業性壟斷,為農民創業者營造平等的創業氛圍;農民創業的門檻降低,限制也減少;政府的服務意識不斷強化,創業審批程序簡化,工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少, 并為創業活動提供多種服務,包括搭建創業平臺、提供創業項目等。
(3)產業結構調整機遇
在蘇南產業結構升級向欠發達地區轉移層次較低產業和項目機遇下,直接帶來傳統資源、勞動密集型和相對低層次產業創業的成本降低。蘇北農村地區二三產業相對欠發達,蘇北農民可以利用這些機遇在第三產業尤其在服務業領域挖掘創業機會。
4.蘇北農民創業的威脅(Threats)
(1)城鎮化進程緩慢
蘇北地區小城鎮發展呈現規模小、起點低、區位優勢和產業優勢不突出等特點,從而導致城鎮功能不健全,基礎設施投資成本高,配套服務能力弱,進一步阻礙了小城鎮聚集效應的發揮和非農產業的發展,降低了農民在非農產業領域創業的機會。
(2)融資渠道和融資規模限制
創業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受農民創業領域限制,可能存在的投資回收期長、投資回報率低的弱點,不論是商業金融機構還是民間資本,都缺乏對農民創業的投資意愿。而農村金融服務機構中,農業銀行基本上是向農民吸儲,不放貸,僅有信用社有面向農民的小額貸款,但手續繁多,要求嚴格。很多情況下,農民因融資不暢不得不放棄創業項目。
(3)技能培訓體系不完善
目前,各地政府為蘇北農民提供有針對性的創業機會不多,農民技能系統的、持續的培訓體系和方式尚未建立,這就造成了農民創業的技術制約,最終導致農民創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沒有得到很大提升。
(4)保障機制缺乏
創業本身就是一項高風險項目,尤其對于思想、受教育水平、把握市場能力不高的農民創業風險更大,面對較高的風險,在沒有相應的保障機制保證蘇北農民創業權益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前提下,農民創業的意愿較低。
三、蘇北農民創業SWOT 戰略決策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知,蘇北農民創業本身存在著優勢和劣勢,同時也面臨著良好的機遇和挑戰,SWOT 分析為蘇北農民創業提供了四種策略,即S-O策略、W-O策略、S-T策略和W-T策略。
1.發揮優勢,利用機會(S-O策略)
這個戰略組合強調依靠蘇北農民自身優勢,充分利用外部機會,即實力型策略。這是廣大農民朋友期望采取的策略,也是目前大多數蘇北農民所處的戰略區域。各級政府要加大稅收、信貸等政策執行力度,鼓勵和引導農民立足農業及相關產業開展創業活動,同時加強創業服務,為農民創業提供信息、技術、人才服務,合理引導農民創業。蘇北農民應該正視自己的實力和優勢,自立自強誠信進取,抓住這些有利時機,充分發揮經營優勢。
2.利用機會,克服劣勢(W-O策略)
這個策略組合突出要利用外部機會,克服內部弱點,即爭取性策略。政府部門應提高農民的知識水平和創業意識,扶持農民創立成本小、見效快的零售服務企業,推動農民創業。雖然面臨眾多的創業機會,但蘇北農民自身存在明顯的劣勢,應設法彌補不足,揚長避短,變劣勢為優勢,積極尋求發展。
3.利用優勢,挑戰威脅(S-T策略)
這個策略組合指出要依靠內部優勢,回避外部威脅,即抗爭性策略。蘇北農民創業面臨諸多威脅,但又具有明顯的優勢,應利用自己的優勢,積極面對外部威脅,分析威脅的來源,積極挖潛變被動為主動,如積極參加創業培訓,及時掌握市場最新信息,利用資源優勢,開展農業等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和經營。
4.克服劣勢,回避威脅(W-T策略)
這個策略組合強調應減少內部弱點,回避外部威脅,即防御型策略。面臨強大的威脅,又存在明顯的劣勢,農民在創業時只能改善自身條件,回避威脅,如提高自身的創業素質和創業意識,利用民間資本,采取合資或合作方式開展創業活動。
通過分析可知,蘇北農民在創業時可采取S―O 為主并與S―T ,W―O 和W―T 相結合的策略:
政府方面,加大相關政策執行力度, 以引進和推廣農業實用新技術、新品種為契機,鼓勵農民充分利用資源優勢,采用多種經營方式, 擴大農業生產規模,依托土地進行創業;鼓勵和引導農民在農業及相關產業鏈或延伸服務業開展創業,幫助農民開拓創業渠道;加大對農民創業培植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與農民創業培植相關的服務體系的建設,在融資、信用擔保、信息咨詢、科技服務、法律保護等方面多為農民創業開綠燈,搭建一個更加優越的服務平臺。
對于蘇北農民自身而言,應解放思想,更新觀念, 樹立與時俱進的創新意識,用超前的眼光看待問題,搶抓機遇,把握好每一次培訓學習機會,充分利用空余時間努力學習法律、經營、管理、財務及相關的創業必備知識,通過多種渠道掌握最新的市場信息和技術技能,在政府的引導和支持下,結合當地的資源優勢、環境優勢和生產經營優勢,選擇合理的創業項目,并不斷把項目做大、做強、做優、做精。
參考文獻:
[1]郭軍盈:影響農民創業的因素分析[J].現代經濟探討.2006(5):77~80
[2]馬 馳 喻文婷:農民創業的SWOT分析[J].福建論壇(社科教育版),2007(12):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