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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代服務業稅收政策的國際經驗
(一)美國現代服務業稅收政策
美國對現代服務業的稅收優惠主要集中在信息技術產業、現代農業服務業、公益行業、中小服務企業等領域,以鼓勵這些產業與行業的發展。美國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代表性稅收政策總結如下:1.與貿易、商業活動或高新技術有關的研究或試驗支出,直接作為可扣除費用予以抵扣,而不作為資本支出;2.若當年研究與開發支出超過前3年的研究與發展支出平均值的,其增加部分給予25%的稅收抵免,該項抵免可以向前結轉3年,后結轉15年;3.對高新技術產業研究開發用儀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折舊年限為3年;4.服務業凈營業虧損可以向前結轉2年,如果虧損還有剩余,還可以向后結轉20年;企業向高等院校和以研究工作為目的的非營利機構捐贈的科研新儀器、設備等,可作為慈善捐贈支出,在計稅時予以扣除。
(二)韓國現代服務業稅收政策
韓國服務業的發展源于第二產業的帶動。90年代以前,在服務業內部結構中,批發、零售、飲食、旅店,一直居于第三產業增加值之首,90年代后期由于政策傾斜和對外開放,加上信息產業的帶動,金融保險不動產與運輸倉儲、通訊業等生產業才真正開始發展起來。
韓國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代表性稅收政策總結如下:1.自2002年起擴大稅收減免范圍,對屬于服務業的中小企業及創業型中小企業實行稅收減免由6個稅種增加到18個,對中小企業特別稅額扣除由13個增加到24個;2.服務企業自新建后首次盈利年度起享受6年減半征收的優惠;3.5-10人以上創業企業自所得稅發生的第一年起減免法人稅50%,之后3年內按雇用人數增加比例最高可享受100%的法人稅減免優待;4.為在國內服務的外國技術研發人員,從其提供勞動之日起5年內的勞動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企業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提取未來投資準備金、風險基金和科研準備金。具體規定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其年底資產價值為20%以內設立的投資準備金,可在稅前扣除,對相應企業的技術和人力資源開發準備金也可按一定比例在稅前扣除。對技術轉讓和風險投資的資本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5.自2005年起,影視業、表演業等一些服務業實行50%-100%的法人稅減免。
(三)新加坡現代服務業稅收政策
新加坡在金融、會計、律師、審計、交通、商業、酒店餐飲等領域發展迅速,被公認為是東南亞地區的金融中心、運輸中心和國際貿易中心?,F代服務業是新加坡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其中商業服務(包括對外貿易)、交通、通信、批發零售、金融服務等是服務業最重要的行業。
新加坡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代表性稅收政策總結如下:1.對具有新技術開發性質的產業給予5至15年的免稅期;對計算機軟件和信息服務、農業技術服務,醫藥研究、試驗室和檢測服務等生產和服務公司用于研究和開發的支出允許雙倍扣除;2.在新加坡設立區域性營運總廠提供優惠,只征收10%的公司所得稅,為期十年,對這類公司的分配股利免征所得稅;3. 金融等風險性較高的服務業在投資的最初5-10年完全減稅,若連續三年虧損者,可獲得50%的投資津貼,對在新加坡進行的離岸金融業務的收入免征所得稅;4. 對固定資產投資在200萬新元以上的服務業企業,或營業額在100萬新元以上的咨詢服務、技術指導服務等企業,所得稅可減半。
二、現代服務業稅收政策國際經驗對我國的借鑒
(一)構建現代服務業稅收政策體系
許多國家在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僅僅停留在對原有優惠政策的重申,而是以獨立、集中制定出臺專門、系統的現代服務業稅收優惠特別法。制定稅收優惠特別法的目的,在于提高稅收優惠法律的權威性,消除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條款之間的重復和低效,加大稅收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宏觀調控力度。
我國可以借鑒此經驗,來解決現行現代服務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繁雜、零散問題。這里所指的 “特別法”,區別于我國現存的特別行政區域相關法律,此處提到的“特別法”限于現代服務業行業性質,不限于區域位置,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
考慮到現代服務業稅收優惠特別法實施的可操作性,在現代服務業稅收優惠特別法中,應明確規定優惠的對象、目標、原則以及審批程序等。尤其需重點考慮的是優惠對象,即我國現代服務業具體包含哪些行業,應進一步凝練出衡量現代服務業行業的定性及定量標準,并實行動態跟蹤評估,以確保享受現代服務業稅收優惠的企業身份“名副其實”。
另外,建議現代服務業稅收優惠特別法的制定可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分三步走:第一步,將各個稅種中涉及到現代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條款進行梳理,在各稅種中獨立成章;第二步,將逐漸成熟的獨立成章的稅收優惠條款進行整合,形成現代服務業稅收優惠政策法規;第三步,適時將整合的條例和法規通過必要的程序上升到法律層次,單獨立法。
(二)推行稅收信貸優惠方式
稅收信貸一詞是本課題提出的新提法。在已有的研究中,雖然在形式上把稅收、信貸兩詞合并使用,但所表達的意思仍然各自獨立,稅收調控和信貸影響兩方面含義。但此處稅收信貸,無論從形式上還是本質上,都將二者合二為一,原理在于使企業將原本應上繳的稅金作為自己的資金使用,相當于從政府手中獲得一筆無息貸款,即通過稅收的形式實現信貸促進經濟發展的效果。
從現行的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來看,稅收優惠形式偏重于結果優惠,而忽視過程優惠、起點優惠。借鑒國際經驗,在采用直接優惠的同時,配合使用投資抵免、虧損結轉等注重長期效果的間接優惠形式,例如韓國通過提取風險、科研準備金,美國對研究開發所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對有關研究試驗支出可進行投資抵免,新加坡對于某些服務業的研究費用實行雙倍扣除等,對于生產業的稅收優惠更多地采取延期納稅、加速折舊、投資抵免、費用加計扣除等間接優惠方式,盡量減少使用減免稅額、降低稅率等直接優惠的方式,保持一種系統的、一以貫之的政策取向。從根本上解決服務業發展存在的問題,提升服務業發展的質量水平,就要注重把服務性企業的創業和經營過程納入到稅收優惠政策當中,降低服務性企業創業初期的投資、經營風險。以加速折舊、即征即退為代表的優惠政策,會使企業將原本應上繳的稅金作為自己的資金使用,相當于從政府手中獲得一筆無息貸款,從而起到鼓勵企業增加科技開發投入、加快機器設備更新換代的作用,這就實踐了稅收信貸的機制理念,倡導“授之以漁”的“蓄水池”政策意圖,避免“授之以魚”的政策導向。
(三)契合行業特點解決瓶頸問題
按行業特點劃分,將我國現代服務業分為高附加值類,高技術類和高風險類。建議針對于不同類型,實施有針對性的稅收政策,制定具有行業特點的現代服務業稅收政策。由于現代服務業涉及面廣,因此,要針對不同類型的服務業,分門別類制定鼓勵投資和業務拓展的稅收政策,有的放矢地促進各項服務業齊頭并進。
以金融業為代表的高風險服務業,應側重從降低行業風險角度來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業本身經營風險較大,并決定著一個國家整體經濟狀況的穩定,因此,應對這些經營風險較大的服務業采取相應的減免稅政策。從國際經驗來看,通過多個稅種優惠政策的實施,來降低金融業經營的風險性,例如新加坡對高風險服務業創業實施完全減稅政策,在規定的經營初期,還對虧損者實施投資補償。韓國允許金融企業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提取風險基金等。對金融業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來講,應逐步降低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稅率,在稅率上體現國家對金融保險行業的鼓勵和扶持,并改革目前金融保險業以營業額全額征稅的征稅方式,實行差額征稅,降低金融業行業風險,為高風險服務業創設良好的經營環境,促使部分資本從其他行業流向金融業等高風險服務業,促進其發展和繁榮。
以信息服務業、科技教育業為代表的高技術服務業,應側重從鼓勵技術研發角度來制定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應多采用間接優惠方式,例如加速折舊、虧損結轉等。具體來講,首先,建立加速折舊制度,使用的先進設備或專供開發用的設備、建筑可以實行加速折舊,并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來核定加速折舊的程度,這樣可以加快企業資金的周轉速度,增加企業用于更新設備和技術進步的可支配資金,并且縮小資金的周轉周期;對技術密集型的行業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允許企業將R&D投入以一定比率或全部從應稅所得額中作為費用扣除。對信息服務業、科技教育業實行稅收抵免政策不僅可以增強企業開發、運用和轉化科研成果的積極性,也可以促進企業和科研機構、高校的合作,提高科研成果轉化的效率,提高高技術業自主創新的能力。通過稅收手段,降低開發與研究成本,提高社會、企業人力資源開放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全力推進服務業的技術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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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確立服務外包適用稅收政策的原則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過渡期已經結束,服務業開放程度明顯提高。根據中國當前服務業發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引進先進經營理念,有利于提高相關企業國際競爭力,擴大中國服務業規模,促進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建立健全此項稅收機制,完善相關稅收政策的原則應包含如下內容:
一要有利于承擔服務外包的中國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提高服務貿易競爭力。二要有利于實現培育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現代服務業與擴大外包業務緊密結合,落實基地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三要有利于在服務外包基地實施服務貿易研發項目和產業化項目。四要有利于吸引外資在中國投資設立承擔高層次管理型和智力型服務外包企業。
二、關于建立健全服務外包稅收制度的基本構想
(一)關于不同類型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
在現階段實施稅收政策方面,應對離岸服務外包,暫不區分是否屬于技術密集型、智力密集型,還是勞動力密集型服務,原則考慮統一給予一定的稅收扶持政策。
(二)關于境內服務外包業務
國內貿易與出口的情況不同,對出口實行零稅政策是國際慣例,而對于國內生產經營行為,一般應適用國內統一稅收政策,符合特定稅收優惠條件的,可執行免征政策。隨著經濟分工的發展,境內服務外包現象在諸多行業普遍出現。由于服務外包屬企業經營方式范疇,涉及行業諸多,目前中國法律對服務外包尚無明確統一界定。因此,按照現行稅制條件,對境內服務外包業務,難以制定普遍適用的專項政策??煽紤]按照不同行業的相應稅收政策執行;同時,在一定范圍內,可與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稅收政策統籌考慮。
(三)關于建立健全服務外包業務稅收政策的基本思路
為體現稅收政策扶持作用,在一定時期內,應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提供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的,給予免稅待遇;對于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可以考慮實行退稅優惠。
由于服務外包在一定程度上屬經營方式范疇,涉及行業和稅收政策諸多,在確定基于營業稅優惠政策時,可考察研究不同行業具體情況。例如,中國鼓勵發展和支持出口的服務內容包括,文化產業經營出口、軟件及相關信息服務出口,動漫產業等;而對遠程服務,現行稅收政策也有征稅規定。因此,對金融保險、數據分析、信息服務、企業和市場研究、設計服務、網頁和動畫設計、遠程服務、網絡管理涉及的離岸外包服務適用稅收政策問題,應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研究。
(四)關于建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稅款抵扣機制
中國與印度不同,印度軟件外包幾乎全部是出口,中國卻有很大的國內市場。為實現高起點承接服務外包業務,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可以確定專項稅收政策。例如對于“千百十”工程評選的1000家獲得國際資質的大中型服務外包企業,或可考察兩種方式:一是對于其他服務外包企業從上述1000家具有國際資質的大中型服務外包企業轉包、分包業務收入應繳納的貨物和勞務稅,給予該無資質企業抵扣其境內同類服務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待遇。二是離岸服務外包企業免繳的貨物和勞務稅,可以通過抵扣該企業國內經營應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方式實現。這樣,把離岸服務外包的稅收優惠政策效應,擴大到境內服務外包范疇,能夠刺激服務外包業務的延伸發展和國內服務市場繁榮,促進技術轉讓。
(五)關于境內服務外包項目轉包、分包經營行為
【關鍵詞】生產業;稅收政策;建議
一、深刻認識發展生產業的重要意義
隨著經濟發展,產業分工的細化,特別是知識經濟的發展,服務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在現代經濟中,現代服務業的興旺發達程度已經成為衡量區域現代化、國際化和競爭力的重要標志之一,是區域經濟新的、極具潛力的增長點。
生產業是指直接或間接為生產過程提供中間服務的服務性產業,它涉及信息收集、處理、交換的相互傳遞、管理等活動,其服務對象主要是商務組織和管理機構,其范圍主要包括倉儲、物流、中介、廣告和市場研究、信息咨詢、法律、會展、稅務、審計、房地產業、科學研究與綜合技術服務、勞動力培訓、工程和產品維修及售后服務等。在我國,金融保險業、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事業、專業技術及其他科技服務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交通運輸及物流業都屬于生產業。
專業化的服務業對其產品的設計、加工、銷售發揮出了重要的依托與支持作用,生產的發展與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及科技進步密不可分,它不直接參與生產或者物質轉化,但又是任何工業生產環節中不可缺少的活動,這些行業知識技術含量較多,是現代服務業的精髓,是提高產業競爭力的基礎,積極發展生產業對于提高我國經濟的發展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生產業現行稅收政策分析
由于生產業包含的行業范圍非常廣泛,從涉及的稅種來看,我國現行的生產業稅收政策幾乎涉及了目前已開征的所有稅種,其中,以營業稅最為重要。從稅收政策工具看,生產業的稅收政策工具主要是稅收優惠,其中又以稅收減免最為普遍。稅收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引導產業發展的重要工具之一,在促進我國生產業發展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就目前我國現行的相關稅收政策來看,依然存在著一定缺陷。
(一)缺乏專門的鼓勵扶持生產業的政策
目前,我們執行的大部分扶持政策對促進生產業的發展影響力不強。如鼓勵服務業企業技術改造、支持科技服務企業利用高新技術以及促進現代生產服務業發展等政策,實際上是重申原有的優惠政策,納稅人未從參與生產業發展的角度去享受優惠政策。在引進外資政策上,重制造業輕服務業。從我國以往實行的引資政策看,稅收優惠主要偏重于生產型外資企業,因此,外資在我國的投資主要集中在技術含量較低的加工業,交通運輸、環保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服務業中外資所占比重較小,結果是在生產性行業大力發展的同時,生產性行業卻沒有得到快速發展。
(二)生產業各行業政策差異大,造成了行業發展的結構性不平衡
當前,在我國經濟領域中,國家仍然壟斷著鐵路運輸、郵電通訊、文化教育、水電力供應等諸多生產業,在市場準入方面對這些行業有著嚴格的規定。同時,政府對于這些行業在財政稅收政策方面逐漸形成了特別的政策偏好,一方面鞏固了這些行業的壟斷地位,使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競爭規律,名為保護,實則阻礙了這些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另一方面,會造成生產業行業間競爭機會不均等,不利于生產業全面、協調發展。
(三)營業稅征稅方式不利于生產業的發展
現行稅制中的營業稅稅目和稅率的設計上存在不利于生產業發展的方面。
首先,營業稅稅目的列舉已不適應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實際情況?,F行營業稅稅目采用按行業列舉,即將營業稅的應稅項目一一列出。但隨著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原有服務業的范圍已發生很大變化。新興服務業態的出現,如會展業、物流業、教育服務業、物業管理業、信息服務業、經紀業等,使得原有的營業稅稅目已無法涵蓋現代服務業的全部。
其次,在稅率設計上,目前的營業稅政策沒有突出應該鼓勵發展生產行業。金融業、物流業以及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都是我國應該著力發展并努力提升其競爭力的行業,但是,這些行業稅負偏重。比如,目前,除娛樂業外,其他大部分營業稅稅目適用3%或5%的稅率,金融保險業5%的稅率相對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等行業3%的稅率明顯偏高,而且金融保險業是以營業額全額征稅,并以其計征的營業稅為稅基,繳納教育費附加及城市建設維護稅。這樣一來,金融保險業明顯稅負過重,給金融保險業的發展造成了沉重負擔。
(四)企業所得稅優惠較少且過于偏重直接優惠
目前,我國針對生產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較少,一般都是實行國家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即便是目前頒布的少有的幾個針對生產業所屬行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也基本上偏重于稅收直接優惠,在固定資產折舊、投資減免、延期納稅等方面缺乏實質性的優惠。
(五)消費稅的設計不利于生產業競爭力提升
從生產業發展的角度來看,主要表現為:消費稅只是對消費的實體性產品征稅,而沒有對消費行為征稅,而服務業消費主要是行為性消費。我國消費稅對于一些高檔次的娛樂服務項目未征收消費稅,不利于激勵社會將有限的資源集中到體現服務業競爭力的生產業中來。
三、完善我國生產業稅收政策的建議
(一)采用積極的財稅扶持政策,提升現代服務業的競爭能力
由于現代服務業涉及面廣,因此,要分門別類制定鼓勵投資和業務拓展的稅收政策,有的放矢地促進各項服務業齊頭并進。一是比照外資企業再投資退稅政策,對現代服務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本企業或其它現代服務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投資舉辦其它現代服務企業,經營期不少于一定年限的,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部分所得稅稅款。二是鼓勵外資在我國設立生產企業。比如對在我國新設立的總部或地區總部,按注冊資本金的不同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對其購建的自用或租賃的辦公用房給予一定的補助,總部或地區總部聘任的境外、國外高級管理人員,按規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同級財政部門按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的50%給予獎勵。對在我國新設立的金融企業,大型分撥、配送、采購、倉儲、包裝類物流企業,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等,自開業年度起的一定期限內,由同級財政部門減半返還營業稅,自盈利年度起的一定期限內由同級財政部門減半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對其新購建的自用辦公房產,給予免征契稅、并免征一定期限房產稅的優惠。
(二)摒棄行業歧視性的稅收政策,促進生產業內部各行業的協同發展
由于國家產業政策的需要,對國家需要扶持和大力發展的行業給予必要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需要,是必要的。但如果對同一行業的同一經濟業務,由于經營企業的經濟性質不同而給予不同的稅收政策則是一種歧視性的稅收政策,這樣的稅收政策長此以往不僅會阻礙現代服務業內部結構的協調發展,而且也會對整體經濟結構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必須改變現行行業性的稅收政策,不僅要求對內外資企業之間要一視同仁,而且對內資企業之間也要公平對待。
(三)加大增值稅改革力度
從國際層面看,由全額征稅向差額征稅轉變是世界服務業稅制改革發展共同趨勢。當前,運用增值稅來消除重復征稅是世界大多數國家對現代服務業稅制改革的共同選擇,目前已有140余個國家或地區實行了增值稅制。在第三產業中全面推行增值稅,將是我國今后稅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
我國應該適當擴大增值稅的征稅范圍,逐步將金融保險業、交通運輸業、物流業、建筑安裝業等生產業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同時,應妥善處理服務購入的抵扣問題。如果將生產型服務業(物流配送、交通運輸、技術服務等)納入到增值稅的征收范圍,那么制造企業購買這些服務就不用負擔稅收,這些服務投入的抵扣問題就不會存在;如果不能將所有的制造業納入到增值稅征稅范圍,則建議對制造企業在購買諸如專利等高端生產型服務時,可允許其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進項稅額,以鼓勵這些服務項目從制造企業中分離出來,促進我國生產業快速有序地發展。
(四)逐步實施營業稅改革
1.修改營業稅稅目。按現代服務業劃分稅目,將新型生產業列入相應的稅目。為了增加營業稅對經濟發展的前瞻性和適用性,可在營業稅暫行條例中增設一個概括性稅目,就可以把不斷出現的新型應稅項目及時納入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一方面避免了稅法的滯后效應,另一方面也保持服務業不同經營者之間的稅負公平。
2.科學設計營業稅稅率。在稅率設計上,鼓勵發展金融業等生產行業,應該逐漸拉開生產業與消費業稅率間的差異,鼓勵生產業的發展。針對金融保險業稅收負擔過重的現狀,建議一是逐步降低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稅率,在稅率上體現國家對金融保險行業的鼓勵和扶持,并改革目前金融保險業以營業額全額征稅的征稅方式,實行差額征稅;二是逐步將金融保險業納入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實行只對增值額征稅。
(五)轉變企業所得稅優惠方式
我國應該在加大生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的基礎上,逐漸轉變優惠方式,變以直接優惠為主為以間接優惠為主,對于生產業更多地采取延期納稅、加速折舊、投資抵免、費用加計扣除等間接優惠方式。
可以考慮的措施包括:對于高新技術產業,允許稅前列支一定比例的風險準備金,為企業進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分散部分風險。加強企事業單位創新投入方面的稅收鼓勵措施,充分利用再投資退稅等手段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允許創新創業企業建立獎勵基金,在稅前按照一定標準提取部分資金用于獎勵創新創業成果;加大對職工培訓費用的稅收鼓勵,對于職工培訓費用,可在允許其100%扣除的基礎上,給予一定的加成扣除,以適應我國新型生產業及其他高技術企業對高素質勞動力的迫切需求。
(六)完善消費稅政策
從服務業的角度來看,消費稅的征稅范圍應該擴展到高檔的消費業,如高爾夫、網吧、保齡球、洗浴等項目。從局部均衡的角度來講,對這些項目征稅會阻礙這些產業的發展,但是從一般均衡的角度來看,對這些產業征稅可以引導社會資源向人民亟需的消費業(如養老、教育、社區服務)和生產型服務業流動,促進這些產業的發展,促進生產業更好地發展,以提升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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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服務外包;稅收政策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1
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調整產業結構,我國明確提出了大力發展服務外包產業的目標。據商務部最新統計,2012年我國離岸外包業務達到336.4億美元,年平均增長60%約,位居世界第二。為進一步提升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的層次和水平,有必要對服務外包承接優勢國家的經驗進行研究和借鑒。
一、主要服務外包承接國的稅收政策
當前,印度、愛爾蘭、菲律賓等國的服務外包產業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對其稅收政策進行研究具有較強參考價值。
1.印度是世界服務外包的最大承接國,其業務以來自美國的ITO為主。印度政府自上世紀90年代在班加羅爾等地開始建立軟件技術園區,在園內實行了長達10年的免稅期。自2000年開始又建立了多達200多個經濟特區,經濟特區內實行5免5減半的企業所得稅政策,期滿后如利潤留在特區還可以繼續實行5年的優惠;同時,特區內企業出口的軟件等產品所獲利潤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于進口的軟件設備,不但免征進口關稅,還可以實行加速折舊。此外,印度對于海外歸國人員回國創業也會給與個人所得稅減免的優惠。
印度政府規定,在軟件科技園和經濟特區內的企業實行流轉稅的零稅率,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免征服務稅,經濟特區內的企業采購或銷售貨物免征銷售稅。
2.愛爾蘭是發達國家中最主要的服務外包承接國,致力于將大型軟件產品歐洲本地化,號稱歐洲軟件之都。愛爾蘭政府為吸引跨國軟件公司進駐,與五十多個國家簽定了避免雙重征稅協議,還為技術密集型企業提供大量財政補貼外。
愛爾蘭是歐洲著名的低稅率國家。企業所得稅方面,目前實行的是12.5%的低企業所得稅率。為支持外包企業發展,該國規定:在愛爾蘭開發的軟件,如獲得該國專利,免征企業所得稅。在全球著名服務外包基地-香農開發區,實行流轉稅的零負擔,出口軟件產品實行關稅、增值稅等流轉稅的免征,進口中間產品免征進口關稅。做為低稅率國家,愛爾蘭已婚軟件人才的平均個人所得稅約為總收入的5%。另外,為鼓勵高級軟件人才在愛爾蘭就業,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軟件開發人才免征個人所得稅。
3.菲律賓是近幾年服務外包發展最快的國家,目前主要外包業務以BPO為主,如呼叫中心、動畫制作等。菲律賓政府對于服務外包企業實行的優惠稅收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方面,提供4至8年的免稅期,在免稅期滿后則實行只征收5%綜合稅的優惠政策(包括一切聯邦稅和地方稅);另外,允許服務外包企業對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流轉稅方面,對于服務外包出口實行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同時,對于服務外包企業采購國產設備負擔的增值稅實行退稅,進口設備實行免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
二、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稅收政策及其簡評
為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我國政府相繼出臺了一些服務外包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總結起來,主要政策如下:
企業所得稅方面,財稅[2010]65號文件規定,注冊于天津等21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在2013年12月31日前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另外,如果企業從事的是軟件外包業務,符合軟件收入占企業總收入35%以上,自產軟件收入占軟件銷售總收入的50%以上的條件,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在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方面,與其他類型企業同樣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執行。
流轉稅方面,財稅[2010]64號文件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對注冊在21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的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另外,國發〔2011〕4號文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從事軟件開發與測試等業務,免征營業稅,因此,企業如果從事軟件開發類服務外包業務,符合條件的實行免征營業稅。另外,自2012年開始在上海等地區開展營改增試點,最近又出臺了財稅〔2013〕37號文件,規定自2013年8月1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以上文件均明確服務外包企業營改增后原優惠政策繼續實行。財稅[2011]100號規定,自2011年開始,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
客觀的看,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但相對于我國服務外包產業起步較晚、層次不高的現實,對比服務外包主要國家的稅收支持政策,筆者認為仍有一些需要研究改進之處。
1.與印度、愛爾蘭等國相比,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方式相似,但力度有待加大。首先,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服務外包企業范圍有限,例如需要注冊于21個服務外包示范基地才能享受15%的低稅率,造成部分企業無法享受該項政策。其次,享受稅收優惠的標準較高,例如,軟件外包企業要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需要達到的條件較高,與我國多數軟件企業規模小、業務層次低的現實不符。此外,由于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的業務層次總體上還不是很高,外包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等較為困難,使企業很難真正享受到稅收支持政策。
2.離岸外包業務未能真正實現出口零稅負。營改增之前,出口免征營業稅,進項稅額無法抵扣;目前的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政策對離岸外包業務實行免征增值稅,但未涉及出口退稅內容,所以企業在存在購進貨物或勞務情況下已經支付的增值稅,多數難以得到補償。
3.缺乏專門的吸引人才進入行業的稅收政策導向。做為人力資本密集型產業,多數離岸外包業務既需要員工具有技術能力,還應該掌握一門外語。這一方面使菲律賓、印度等英語國家在競爭上具有先天優勢,也使我國服務外包企業不斷提高薪酬水平以吸引這類稀缺人才。我國在服務外包人才培養上出臺了一些財政支持政策,但在留住人才的稅收政策上幾乎沒有相關制度安排,未能體現出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的戰略安排。
4.沒有將在岸外包業務納入稅收支持范圍,不利于壯大我國服務貿易產業。我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內需市場巨大。龐大的國內市場不但應成為外包企業重要業務來源地,更應當承擔起培養、壯大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任務。我國出臺的服務外包稅收支持政策,主要適用于企業提供的離岸外包業務,不利于我國企業通過在岸外包市場提升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
三、完善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稅收政策的建議
通過對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稅收政策的分析,筆者認為,要使我國稅收政策更好的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壯大,可以在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1.統一服務外包企業稅收政策。我國外包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大多針對特定地區(如21個示范基地)或行業(如軟件業),不利于我國不同類型的服務外包企業在全國范圍內均衡發展,也是造成各種地區性、臨時性稅收政策的原因之一。建議出臺針對整個服務外包產業的稅收政策支持體系,并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使真正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在競爭中發展壯大,全面推動產業發展。
2.降低稅收優惠政策享受標準。我國現行服務外包企業能夠享受到的稅收優惠政策,大多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出口額所占比重等掛鉤。當前我國服務外包企業多數還屬于中小型企業,承接的業務中除技術性外包外,更多的是勞務性外包,因此對很多企業來說,達到享受稅收優惠的認定標準有較大難度,但提高服務外包承接層次需要一個過程。因此,降低稅收優惠政策享受標準,扶持處于發展中的服務外包企業有其歷史必要性。
3.加大稅收支持產業發展的力度。對比印度等國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的力度,我國不但應當在享受優惠政策的時間上加以延長,如新辦企業實行5免5減半等,甚至在稅率上也有繼續降低的余地(印度、愛爾蘭等國目前稅率普遍低于15%)。另外,營改增全面推開后,對于離岸外包業務,應當制定專門的出口退稅政策,使企業在相關設備、商品或應稅勞務的購進時負擔的流轉稅得到部分甚至全額退還,以真正的出口零稅負來應對來自新興服務外包承接國的競爭。
4.支持服務外包企業技術進步和人才聚集。要提高我國承接的服務外包業務在產業鏈中的層次,需要不斷的技術投入,對此,應當制定更加積極的鼓勵政策,如允許購進的先進設備采用加速折舊,放寬研發支出加計扣除的審批條件等。另外,職工薪酬在服務外包企業成本中占有較大比重,可以針對核心技術人才、中層以上管理人才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實行一定程度的減免,以鼓勵高端人才進入服務外包企業并降低企業人力成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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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楊福強(1972-),男,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會計系副教授。
關鍵詞: 新型城鎮化; 稅收政策; 建議
眾所周知,城鎮化不僅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關鍵點。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斯蒂格利茨認為,21世紀有兩件大事對社會產生深刻影響,一是新技術革命,二是中國的城鎮化進程。這兩者可以成為帶動世界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所謂城鎮化,其實就是人口及其經濟活動從農村逐漸轉向城市的過程。新行城鎮化要實現以人為本,在這過程中要優化稅收政策,因為稅收可以通過組織收入為城鎮化籌集資金,也能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為城鎮化進程提供支持作用。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完善稅收政策是當務之急。
一、稅收政策與新型城鎮化的密切聯系
實現新型城鎮化是實現“中國夢”的必由之路,稅收政策要在這個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事實證明,稅收政策與新型城鎮化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稅收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路徑
眾所周知,實現城鎮化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經之路,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高全體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條件。如今,我國在建設新型城鎮化時,構建了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其中不乏大量資金來自稅收,它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梢哉f,稅收是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有力杠桿。現階段,我國通過各種形式的稅收政策,對農業、交通、外貿、房地產、教育、衛生等各項建設事業的發展加大了扶持力度,還通過稅收優惠措施推進西部開發、東北振興等國家戰略。有了稅收政策的支撐,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有了強大活力,促進了城鎮化、工業化和擴大內需之間的良性循環。在持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進程中,我國要不斷優化稅收政策,使其在經濟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稅收政策對城鎮建設發揮導向標作用
新型城鎮建設包括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它是新型城鎮化的基礎條件。毋庸置疑,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要隨著新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而不斷完善。加強城鎮建設離不開大量資金,但由于教育資源短缺、自然資源匱乏、城市生態環境污染、醫療人員不足等問題,導致城鎮化進程受到一些阻礙。這些建設具有公共品性質,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在此過程中,政府需要完善稅收政策,籌集資金,為城鎮建設起到風向標作用。
(三)稅收政策與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密切相關
如今,工業化和城鎮化進行不斷推進,各種生態問題也相繼涌現,交通堵塞、人口膨脹、環境污染、就業嚴峻等問題層出不窮,新型城鎮化建設需要生態文明的支持,而這首要條件就是要破解資源和環境問題的瓶頸,采取措施治理生態環境問題,將提高生態環境質量放在首位。稅收政策在推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有著巨大的引導和支持作用。國家要加強生態資源配置的稅收調控,促使我國朝著生態文明社會的目標前進。
二、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優化稅收政策的建議
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優化稅收政策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從多個方面入手,才能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構建中央與地方財力、事權相吻合的機制
從目前來看,新型城鎮化進程明顯受到現有戶籍制度的制約,這就導致不同戶籍人口的消費與收入水平都會受到一定影響,在社會就業方面衍生出不公平現象。要想真正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我國必須取消戶籍限制,對戶籍制度進行有效改革,進而擴大社會內需,促進社會經濟的良性循環。要實現這個目標,有必要構建中央與地方財力、事權相吻合的機制,采取措施調動地方改革戶籍制度的積極性,加強財稅改革。具體可以試點改革分稅制,使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加強溝通,形成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合力。另外,中央要減輕地方政府承擔的戶籍改革成本,使農業轉移人口不用受到“失地”困擾。具備相對穩定的財稅來源后,地方政府要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務,促使其適應城鎮化生活。
(二)建立完善的地方稅體系
在當前情況下,對地方稅收制度進行行之有效的改革是當務之急。要建立與新型城鎮化相匹配的地方稅體系,這樣才能使稅收制度促進社會結構優化,實現社會公平。建議省級政府以所得稅和流轉稅為主體,市縣級政府以財產稅為主體,以目的稅和行為稅為輔助,建立結構完善、收入穩定的地方稅收體系。在統一稅政的基礎上,可以對省級政府適當放權,使其具備適當的稅政管理權限,對地方支柱稅源要做到發展壯大,但不能采取區域歧視政策,防范地方保護主義作祟。另外,地方可以根據現實情況開征一些新的稅種,比如房產保有稅等,這樣有利于促進資源優化配置,規避資金過多流向不動產。房產保有稅還能形成地方的可持續收入來源,使地方提升經濟實力,促進新型城鎮化的進程。
(三)建立健全的直接稅體系
如今,我國現行稅制體系中存在稅種結構不均衡的不良現狀,直接稅占比遠遠少于間接稅占比,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稅種體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直接稅過少,間接稅過多,會無法降低商品與服務最終消費的稅收負擔,而且也無法體現所得稅推進社會公平進程的作用。有鑒于此,有必要提高直接稅比例,適當降低間接稅占比。建議將所得稅與房產稅作為切入點,使直接稅在稅收總收入中提高比重。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將個體直接繳納的稅額與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實現有機對接,這是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必須指出的是,農民工也是不可忽視的納稅人,必須充分保障他們作為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享受新型城鎮化帶來的惠果。
(四)落實城市征稅體制
城鎮化的基本表現之一就是農民轉變為城市居民,他們會對社會服務業和制造業提出新的要求,以此促進社會經濟的新一輪增長。由此一來,在加強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有必要先實現工業化,再逐漸推進城鎮化。工業化社會中,稅收以企業稅為主,當城鎮化率高于50%后,就要實現稅收轉型,建立以城市居民為基礎的新征稅體制。城市居民要根據其享受的社會公共福利來繳納一定的稅額。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減輕企業的繳稅負擔,也能不斷完善社會福利政策,逐漸消除城鄉差別待遇。
(五)完善稅收征管機制
21世紀是一個全新的時代,社會形勢瞬息萬變,令人應接不暇,社會經濟生活也變得更加復雜多變,再加上新型城鎮化進程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覆蓋面多,這些都給稅收征管帶來了嚴峻的挑戰,使我國稅務部門面臨全新的形勢。在新背景下,稅務部分要堅持依法辦事。不斷健全稅務法規,有效解決征稅方和納稅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還要與海關部門、工商部門和銀行部門加強交流與合作,經常交流,促進信息資源的共享與共建。只有大力建立社會綜合治稅法系,促進業務與技術的有機結合,完善納稅服務、嚴格稅收征管,才能不斷提高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稅收征管質量,找到全新的、科學的稅收增長點,為城鎮化建設籌集足夠的資金。我國要以遵守稅法為目標,以風險控制為引領,以納稅評估為關鍵,以分類管理為前提,以信息管稅為依托,以優化制度機制為保證,積極建立稅源專業化管理的新體系,使稅收征管沿著現代化的軌道不斷發展。
三、結束語
加強新型城鎮化建設是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的必經之路,在建設過程中有必要發揮稅收政策的作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要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地方政府要切實發揮公共服務職能,實現稅收政策的與時俱進,使農民工能真正轉變為城市居民,享受改革開放帶來的偉大成果??傊谛滦蝿荼尘跋?,改革稅收政策已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這是值得相關人士不斷探索的重要方向,要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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