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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質災害的種類和特點
地質災害是危害社會穩定發展、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自然災害,具有危害性大、破壞性強、難預測等特點。當前,地質災害的種類多樣化,其中最為主要的地質災害有:火山、地震、山體滑坡、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崩塌等,這些地質災害的發生,不僅對自然環境造成較大影響,而且嚴重威脅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圖1所示,是我國2008年至2014年間,因崩塌滑坡所造成的死亡人數。從2008年汶川大地震,到玉樹地震,表明我國是地質災害頻發的國家,每年因地質災害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數百億元。圖12008年至2014年間,我國因崩塌滑坡所造成的死亡人數縱觀地質災害,地質災害有著顯著的特點:
1)地質災害的誘因是多方面,其發生、發展及治理,主要隨著人類活動、地理環境利用等的開展而出現。也就是說,人類在礦產開發、森林利用、大型水庫建設等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中,對自然環境形成了一定影響,這也是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重要原因。
2)地質災害防治具有地域性、公益性等特點。在不同的地域環境下,所面臨的地質災害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如,在我國南方,雨水季節,則特別需要防范山體滑坡、洪澇等地質災害;而在我國西南方,是地震較為活躍的地帶,地震防治工作是重點。
3)地質災害往往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生命財產安全。并且表現為:估損難、續發性強等特點,這也就強調狠抓落實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2積極推進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必要性
在改革開放深化推進的背景下,構建和諧穩定的發展大環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全前行的重要支撐。地質災害的危害性大、影響面廣,且難于防治。如何在自然資源開發的過程中,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最大能力范圍內防治地質災害,是新時期社會發展、地質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首先,地質災害爆發具有突發性、持續性,對地方經濟的發展、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較大影響。地質災害的發生,是人類活動與自然作用的結果,人類日益頻繁的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形成了較大影響。為更好地維護自然環境,穩步推進文明社會進程,應狠抓落實地質災害防范工作,將各方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強化地質災害防范工作。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因地質災害(除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多達300-600億元,積極推進地質災害防范工作顯然是刻不容緩的重要工作,表現出顯著的必要性。其次,地質災害可預報、可監測,這也就強調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必要性與重要性。當前,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類在地質災害防范上,已取得了諸多的科技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地質災害的防治能力。但是,地質災害防治關乎一個國家、地區的穩定發展,關系到人民百姓的生產財產安全,地質災害防范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需要逐步強化并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防范工作體制,強化地質災害預測及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地質災害對社會發展、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威脅。
3地質災害有效防范的工作策略
地質災害防范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工作,強調工作穩步推進,扎實開展,全面落實各方工作。在筆者看來,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重點,在于進一步強化政府的主導地位,在法制上、監管上和制度上,全面深化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維護社會穩定發展。那么,具體而言,地質災害有效防范的工作構建,應切實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3.1進一步夯實政府的主導地位,強化職能部門的防治效力
地質災害的危害性大、防治難度大,這都強調防范工作思的推進,應強化政府為主導下的工作開展。首先,明確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在防范工作中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切勿出現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工作現狀;其次,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到各級政府的工作序列之中,明確工作的重要性。對于地質災害的防范工作,應做到“統籌規劃、統一組織”,無論是在人員配置,還是在資金支持方面,應做到應保盡保,并建立地方主要領導直接領導制度,確保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有效開展。
3.2推進法制建設,強化監督管理力度
當前,我國地質災害防范工作處于被動狀態,這很大原因在于法制建設進程緩慢,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特別是在依法治災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據。因此,在深化環境保護的大背景之下,我國要積極推進法制建設工作,通過完備的法律依據,強化監督管理力度。在地質災害監管方面,應做到統一部署、責任到人的工作模式,對地質災害易發地區要進行信息監測,做到監測全天候、責任不落空。
3.3逐步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保險制度,推行分級管理模式
地質災害所帶來的危害性是巨大的,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強調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保險制度的必要性與緊迫性。當前,我國在制度建設方面,應強化制度在預災、保災、補災和監災等方面的功能。首先,為配合當前的制度建設需求,應建立各種制度和措施,確保制度的有效實行;其次,要在科學合理的原則之下,對地質災害進行“等級”劃分,并推行分級管理模式,確地質災害保險保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4結論
我國在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構建中,仍有很長的路要走,有很多工作要做。從當前來看,我國地質災害防范工作的重點應在于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通過責任落實到人、法制建設積極推進、保險制度逐步完善,夯實我國地質災害防范事業的建設,推動社會穩定發展。
作者:劉培培 單位:長江三峽勘測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