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審計執法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二十多年來,一直從事財政部門財會管理工作,曾發表過十幾篇經濟和財會管理論文,并獲“中國城市期刊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在實踐中,為滄州市政府撰寫了多篇有關財政經濟和企業發展的調研報告,受到河北省財政廳和滄州市政府的表彰。
當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國際金融市場動蕩多變,世界經濟增速明顯放緩,國際經濟環境中的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各國政府相繼采取金融援救計劃,對我國經濟的影響不斷顯現。在這一過程中,財政的杠桿作用發生了新的變化,對適度積極、統籌考慮的財政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地方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面對新情況、新問題,如何落實科學發展觀,為大財政服務,為地方經濟服務,成為一個新課題。筆者擬對此作一些簡要的分析,以供同行業人士參考和借鑒。
一、地方財政部門會計管理工作的職能
財政部門既是國家行政機關,又是綜合執法部門。因此,財政干部要按行政法依法行政。行政法分為行政組織法、行政行為法和行政程序法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規定了執法權限,即“三定方案”中規定的行政職能;第二部分主要規定了怎樣執法,包括預算法、會計法、采購法、注冊會計師法等;第三部分主要規定了執法的步驟程序。
那么,根據行政法規定,地方財政部門應該如何開展會計管理工作呢?具體來講,一是依據政府“三定方案”中明確的會計管理職能(十三條);二是依據《會計法》賦予的會計管理職能,2007年7月1日實施的《會計法》七章五十二條明確規定:“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以及會計管理機構的權力和責任”,已經成為指導會計管理工作的最高準則。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國家審計公告制度對外公告的內容應是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審計事項;可以提高審計的透明度,增強審計的權威性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可以最大限度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促進被審單位嚴格管理、可以加強信息交流,促進綜合治理、可以增強對政府的信任,提高全民法制意識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審計公告透明度監督作用規范化
[論文摘要]審計公告制度的實行,可以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使審計執法環境得到改善,讓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審計結果。審計公告對審計工作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是審計程序規范化和審計質量有保障的重要體現。總之,我國審計公告制度的建立還任重道遠。
隨著民主化進程的加快和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以及國內外的種種要求,審計署在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明確規定:“改進現行審計報告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建立適合于對外公告的審計報告制度。”
審計公告制度是審計機關對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程序、內容、結果、舉報方式等向社會公眾進行公開的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公開審計處理意見。審計公告制度的實行,可以提高審計執法透明度,使審計執法環境得到改善,讓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審計結果。從以往我國審計機關公布的希望工程基金、國外捐贈資金等審計結果來看,社會反應是良好的。
國家審計公告制度對外公告的內容應是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審計事項,包括審計活動、審計結果、審計處理處罰意見及審計意見的執行情況;對外公告的對象應包括社會公眾和人大等特殊機構;對外公告的手段要依據法律的規定通過合法的載體,并且在對外公告時遵循保密性原則。因此,國家審計公告制度可以理解為國家審計機關在行使審計監督權的過程中,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合法有效的載體,將審計機關管轄范圍內審計活動、審計結果、審計處理處罰意見及審計意見的執行情況(涉及到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及國家安全法規定不能公開的除外)等審計事項向社會公眾和特定對象公開的一種制度。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防范會計信息失真的建議與對策等進行講述,包括了信息不對稱、會計體制不健全、監督體系不健全、懲治措施不到位、會計人員素質及職業判斷、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危害市場經濟秩序、損害各方利益、誘發經濟犯罪、增強單位負責人的會計法律意識、強化會計法規與準則的學習與運用,減少會計虛假信息的施展空間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會計信息失真原因危害對策
論文摘要:會計信息失真已成為我國經濟生活中亟待克服的頑癥,需要從體制和機制上強化會計核算與監督兩大職能,從源頭上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對惡意造假者和直接責任人從嚴懲處,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的全面提高。在此,筆者結合多年從事治黃財務工作的實際,就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危害及對策談一點粗淺的認識: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是會計信息制造者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前提。企業經營者往往會從自身利益出發,隱瞞或虛報經營成果;使會計主體不能真正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走向科學化管理。
1·通過人大立法確立績效審計的權威性與獨立性,強化人大對績效審計的全程監督立法保障是確立績效審計的權威性與獨立性的關鍵環節,也是開展政府績效評估的前提和基礎。歐洲的許多國家于19世紀便開始在憲法或特別法令中規定了審計的法律地位,確立國家審計機關的職權、地位和審計范圍,授權它們獨立地對財政、財務收支進行監督。在現代資本主義國家中,為了監督政府財政收支、執行財政預算法案、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多數國家在議會下設有專門的審計機構,由議會或國會授權,對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我國審計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建立并行使職能。憲法第91條規定:“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第109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從而使各級審計機關的存在和獨立行使審計監督職能得到法律上的保證。
為推進績效審計法制化建設,需要通過人大進一步完善績效審計立法,確立政府績效審計的權威性,頒布審計工作的制度和規范,授予審計機構享有調查、審計公共部門活動的權力,不受任何政府部門或個人的干擾;對審計項目的確定及審計形式等作出詳細規定,審計結果能得到有效傳遞、反饋和處理,促進公共管理部門自覺而有效地開展績效審計工作。在不斷完善績效審計立法的同時,還要強化人大對政府績效審計工作的全程監督,從只管審批到管住花錢,真正將政府花錢引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之上。不久前,廣東省人大財經委與省財政廳實現正式聯網,通過“廣東省國庫集中支付系統”,人大財經委可以從網上直接查詢、監督省財政廳的每一筆政府財政支出。人大與財政廳實現聯網,使人大能夠及時掌握財政資金的收支及預算執行情況,強化了人大監督,也推動了政府依法行政。這種創新的監督方式使原有的“走過場”的預算批準制度轉變為多層次、多方位的實質性監督,既可以幫助納稅人隨時盯住財政資金的流向,也可以約束政府花錢的隨意性。[
2·進一步完備績效審計法律體系,使整個績效審計過程都能做到有法可依
從世界范圍看,許多國家已經制定了專門的績效審計法律制度。1972年,美國會計總署的文件《政府機構、計劃項目、活動和職責的審計標準》對政府部門及其他非政府部門有公共資金的領域進行績效審計作了具體規定。英國于1983年頒布的《國家審計法》第一次從法律上正式授權英國國家審計部門實施績效審計,英國審計委員會開展績效審計所遵循的主要審計實務法規是《審計實施規程》,該規程確認公共資金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規定了審計人員的權力、責任和被審計單位的不同責任;規定了審計回避、保密、獨立性、客觀性的制度等項內容。
在我國,依法審計已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審計工作原則。1994年8月頒布、1995年1月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對國家審計監督的地位、作用與監督的原則,審計機關的領導體制、職責及權限,審計程序和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都作了明確規定,為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進行審計監督奠定了基礎。隨著我國審計監督、執法的客觀環境和條件發生的變化,修改、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部分內容已變得十分迫切。就我國現有審計立法體系和目前審計執法的實際情況來看,可根據績效審計發展的要求逐步考慮制定《政府績效審計法》,從立法上維護政府績效審計的權威性;制定《政府績效審計準則》,具體規范政府績效審計的實施程序;制定《政府績效審計執業規則》,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職業素養的要求,提高審計隊伍的整體水平。此外,還需加大力度盡快完善審計處理處罰法規。目前,我國各級審計機關對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處罰,主要還是依據l987年6月國務院的《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18年過去了,現行的經濟體制和各種環境已發生巨大變化,為此,應從實際出發,盡快修訂《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同時審計署也可建立健全相對獨立完善的審計處理處罰體系,可以將一些常見的違法違規行為加以分類,排列出若干種違法違規形式,并明確規定相應的處理處罰條文和措施,以確保審計處理處罰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中的作用
1、保證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以下簡稱“內控制度”)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自我調節、自我約束的內在機制,在企業管理系統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實施情況的好壞,是企業生產經營成敗的關鍵。因此,應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并強化其實施。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如何,最終決定著企業的目標能否實現。內部審計恰恰是以此作為工作重點,監督和協調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提高決策信息的有效程度。
2、改善內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企業在一個復雜多變的環境中生存,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異常情況;同時企業運行中總有一些關鍵環節,對企業的成敗起著決定性作用。對于這些項目,企業會經常組織內部專項審計,就如何應對環境變化、如何改善內部管理、如何提高管理效率進行討論和決策。
3、防范性作用。開展事前決策審計,防患于未然。通過內部審計,企業可以了解資金投放方式的優化程度,投資對效益的影響,投資風險。內部人員通過參加事前經濟合同審計,把可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的糾紛因素排除,盡量減少糾紛,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1、內部審計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我國企業的內審機構實際上就是企業的一個內部部門,獨立性差。內部審計人員切身利益直接受所在單位控制,對內審人員的人事調派權、工資管理權、獎懲權等由所在單位掌握,內部審計即在本單位主要領導人(法人)直接領導下對本單位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內部審計由于被審部門是內審人員所在單位的組成部分,客觀上造成為本單位利益服務的依附性,使得內審人員執紀執法的程度直接受單位領導的影響,工作質量直接受單位領導的制約。甚至有些企業的財務部門負責人兼任內審部門的領導,其監督制度形同虛設,導致隸屬關系不清、監督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