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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文件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范圍
在所有行業領域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采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二、重點內容
(一)共性內容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及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的;
4.瞞報謊報事故,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6.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7.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8.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9.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11.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12.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13.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重點行業領域的內容
1.非煤礦山。非法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未使用中深孔爆破和臺階式開采的;非法轉讓采礦權的;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將新、改、擴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
2.道路和水上交通。營運車輛駕駛人超速、超載、超員、疲勞駕駛,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旅游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非客車(船舶)違法載人的;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的;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的;未經批準的渡口渡船非法經營的。
3.建筑施工。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轉包、分包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4.消防。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
5.危險化學品。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正規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未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未進行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
6.煙花爆竹。違法經營禮花彈、超等級儲存、或含有氯酸鉀成分的煙花爆竹產品;違規跨省(區、市)運輸黑火藥、引火線,以及將煙花爆竹產品與黑火藥、引火線混裝運輸的。
7.民用爆炸物品。無證、證照不全從事儲存、運輸、經營的。
三、方法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的基本原則,從2012年4月中旬開始至9月末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4月中旬-5月末)。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實施方案,于4月27日前報送縣安委會辦公室。要迅速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上報縣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份)。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行聯合執法,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要注重源頭治理,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背后,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8月份)。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通過交叉檢查、跟蹤檢查等方式,對基層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堵塞漏洞,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各職能部門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特點,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抽查,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四)督查總結,鞏固提高階段(9月份)。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于9月15日前報縣安委會辦公室。縣安委會將組織督查組對重點地區進行檢查,召開專題會議,總結“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做法和經驗,對相關工作進一步作出部署。
四、組織領導
為推進此次專項行動,成立“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安監局副局長張利軍同志擔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統一組織本鄉鎮“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行業領域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關執法部門依法對企業作出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建設、吊銷有關證照等行政處罰決定,確保執法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全面提高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水平。
(二)搞好宣傳動員。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采取制作專題節目、印發宣傳資料、開展講座論壇、以案說法等形式,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廣泛的宣傳報道。要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持“打非治違”工作,主動舉報非法違規行為,切實增強安全自律意識。要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對嚴重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事故及時公開曝光。
(三)依法依規推進。“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嚴厲打擊、嚴肅糾正非法違規行為,將查處非法違規行為與統籌解決相關善后問題結合起來,穩妥處理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問題。要落實領導責任,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以及對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階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鄉鎮和部門,要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要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非法違規行為造成事故謊報瞞報事故的,依法從重處罰。
(四)堅持標本兼治。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相結合,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切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年”活動扎實深入開展。要強化法規制度落實,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切實加強新建項目的審核、審批。要抓住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重點對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強化治本之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