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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標
到2015年,城區社會信用意識明顯提高,政府內部信用信息充分共享,信用信息對社會公開的范圍及深度有明顯拓展,信用制度基本形成,信用服務行業市場初具規模,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信用檔案的使用數量明顯提升,基本建成面向企業和個人、覆蓋經濟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推進原則
(一)政府主導,市場運作
區政府通過制度設計,帶頭使用信用產品來帶動社會各方參與信用體系的建立,積極發揮第三方專業信用服務機構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作用,推動和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的建立。
(二)完善制度,加強管理
完善信用制度建設,強化政府管理性資源、服務性資源和扶持性資源聚集領域的信用管理,引導企業強化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強誠實守信等市場經濟的倫理教育和宣傳。加強信用服務機構服務質量管理,推動信用產品和服務規范標準的建立。
(三)強化共享,聯動獎懲
強化政府內部信用信息的共享與交換,繼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加大相關行政執法信息公開披露力度。依法加大對失信者的懲戒力度,對不良行為形成有效的社會聯防和制約懲戒機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制約”的局面。
(四)統一部署,協同推進
區政府綜合規劃,統一部署,有效分配政府行政資源,降低建設成本。同時,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同與結合,抓好切入點,將行動計劃在區級層面具體落到實處。
主要任務
(一)健全社會信用制度體系
1.完善經濟領域信用制度。完善金融、商貿等領域的信用制度建設,防范信用風險,規范市場秩序。圍繞“兩個優先,兩個提升”產業發展戰略,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引導、支持企業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使用信用產品。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信用良好的初創企業,加大信用融資扶持力度。加強誠信引導,倡導誠信經營,建立完善將政策優惠、資金扶持等與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結合的制度。
2.完善民生領域信用制度。在城市運行、安全生產、食品藥品、質量、住房、教育、醫療、人才引進、職業、慈善、社會保險和救濟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積極推進信用制度建設,使之成為改善公共服務、提高社會管理效率、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手段。
(二)完善市場信用管理機制
1.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大力促進信用信息公開,推動政府、司法部門公開信用信息。統籌規劃,整合政府掌握的企業信用信息資源,拓展信用信息公開渠道,加大內部共享和向社會公開力度。加大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評優表彰、案件審理及判決執行等信息向社會公開的力度。探索建立政府將所掌握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向信用服務機構依申請公開制度,為信用服務機構采集信用信息提供便利。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審批全過程電子監察機制,加強行政審批相對人的誠信檔案建設,深化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度。堅持在公務員年終考核中使用個人信用報告,并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2.規范“黑名單”管理。政府部門要圍繞城市運行、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合同履約、價格管理、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中介服務、人口管理、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分配等重點領域,建立“黑名單”認定、修復和披露制度,將法人失信行為與法定代表人、主要責任人個人信用狀況相關聯。
3.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在建設工程招投標等領域,推動使用信用產品,強化工程建設領域信用管理。健全安全生產信用管理機制,完善誠信激勵約束機制。加強食品、藥品信用分類監管風險監測評估,加快建立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等環節嚴重失信違法者的市場退出與重點監管機制。加強質量安全信用管理,加大懲戒質量失信行為的力度,提高質量安全水平。
4.加強消費價格監管。加強價格誠信監管,積極開展價格誠信建設,加大對價格欺詐、哄抬物價等價格失信行為的監管、懲戒力度。加大對企業商標侵權、虛假宣傳、商業欺詐等失信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電視購物、網絡購物尤其是網絡團購的信用管理,嚴厲打擊消費欺詐行為。
5、確保分配公平公正。圍繞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在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低保、慈善等環節,建立健全誠信告知承諾和守信踐約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管理、退出等環節的信用管理機制,對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等失信行為加大懲戒力度。
(三)推廣信用服務應用
1.重點加強金融市場信用服務能力。健全金融市場客戶資信和風險評價機制,深化信用產品在信貸、票據等市場的使用,推動特色信用產品在資產證券化產品、應收賬款質押中的試點使用,建立與市科技金融功能區相匹配的金融市場信用制度。
2.大力擴展商品市場信用服務規模。完善商品市場信用服務體系,深化信用產品在商品市場的應用,營造良好的商貿發展環境。發揮信用機制在促進貨物與服務貿易市場、生產要素期貨與批發市場、商品與服務消費市場、電子商務市場發展中的資源優化配置作用。引導、支持企業使用信用產品,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在融資、交易過程中展示自身信用狀況,提升防范市場風險的能力。
3.著力完善人才市場誠信流動機制。建立人才信用信息歸集平臺,健全用人單位和申請個人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完善人才誠信評價機制和個人誠信記錄查詢與引用制度,把誠信記錄作為個人就業、貸款與信用卡申請、人才引進等方面的重要依據,形成對個人偷逃稅款、拖欠債務、商業欺詐、假冒偽劣、學歷造假等失信行為有效的社會聯防和制約懲戒機制。
4.促進信用服務能力與國際接軌。引導、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開發與服務經濟相適應的信用產品,加強技術研發和知識創新,力爭在技術標準、指標體系、評估辦法、評估模型、管理技術等方面與國際接軌。
(四)加強誠信宣傳教育
1.弘揚社會主義誠信文化。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大力開展全民誠信宣傳活動,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誠信宣傳主題活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誠信文化。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強化輿論監督引導,引導誠實守信,倡導敬業誠信,把誠信文化內化為人民群眾的自覺追求,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風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質。
2.開展誠信創建。開展誠信建設與信用管理、電子商務信用服務創新以及企業誠信創建等示范活動。推動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公用事業單位、園區、企業等樹立誠信服務形象,開展誠信承諾,踐行誠信公約,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信用獎懲機制宣傳,褒揚誠信典型,鞭撻失信行為。加大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優秀成果的表彰、宣傳力度。推動網絡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網絡行為監督機制,規范網絡行為,促進誠信上網。
3.加強信用教育培訓。面向領導干部、公務員、企業管理人員,深入開展包括學歷教育、在職教育、職業培訓、崗位培訓等多層次的信用管理培訓。結合“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區”和文明單位、文明社區(小區)創建工作,重點開展職業道德培訓,大力普及信用知識,營造“有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為三年行動計劃推進落實奠定基礎。
重點領域
(一)建設市場
規范執法和分類監管,貫徹執行市建交委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建設工程企業分類監管辦法》和《建設市場管理“一票否決”行為目錄》,加強部門聯動,對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將失信信息作為處罰裁量和加強企業監管的依據之一。培育建設領域信用服務市場,推動信用產品試點使用,進行工程建設企業信用評價,按照評價結果綜合反映企業信用情況。完善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機制的建立,加大信用信息向社會公開的力度。
(二)安全生產
逐步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電子檔案,完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信息、監管信息、危險化學品單位備案許可等信息記錄。加大執法檢查、生產安全事故等信息的公開力度。對失信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實施重點監管。
(三)食藥品安全
依托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形成覆蓋肉制品、乳制品、蔬菜、糧食、食用油等5大類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依法落實食品行業“禁業”制度,將企業不良信用記錄作為許可的必審條件,嚴控失信人員入行,嚴格市場準入。全面實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覆蓋面達到100%,逐步建立健全“黑名單”制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制度。根據市政府相關要求,加強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和運用,發揮社會懲戒作用,逐步建立信用聯動懲戒機制。
加強藥品生產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失信懲戒聯動機制。加大不良信用信息的共享力度,協助有關部門在資質許可、招標采購等環節對失信企業及人員進行限制。完善藥品領域嚴重違法企業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及“黑名單”管理制度。
(四)工商管理
以信用分類為手段,推進企業年檢創新。突出市場監管重點,對涉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社會穩定、環境保護以及引起社會關注、亟需加強監管的重點企業實施重點審查。加強信用聯動懲戒,結合年檢工作,全面審查質監、安監、食藥監、環保等部門的前置許可證件,對于已吊銷、注銷、撤銷或失效企業信息,納入年檢審查范圍,并依法開展吊照工作,推進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制約懲戒制度的建立。指導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加強企業合同風險防范能力。
(五)民政管理
加強民政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居民收入核對中的信用監管以及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低保申請家庭信用檔案,查處虛假申報行為,拓展核對渠道和應用范圍,將有嚴重虛假申報行為,或有多次虛假申報行為,導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探索建立養老機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衛生機構的信用管理方式,加強準入管理,將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作為開業備案或工商注冊的查詢條件,對在日常管理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的養老機構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加強約束,建立“一票否決”制度。推動開展對有不良行為社會組織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評價,并實施相應信用約束制度。
(六)政府采購
繼續在政府采購公開招投標項目中實行供應商信用報告制度,優化設計信用報告、信用等級在招投標中的基礎性作用,提升其使用范圍和效果。加強與市、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嚴格執行市、區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加強政府采購交易合同執行中違約信息、評審專家不誠信行為的記錄,并及時歸集和上報。積極主動向其他政府采購中心學習有益的經驗和創新模式,形成政府采購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強化聯動懲戒。
(七)商業、旅游及文化
持續推進商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以誠信自律標準為核心的信用制度建設,制訂《區商務旅游企業誠信自律行業標準(試行)》,增強商業旅游企業服務信用、行業規約和職業規范。繼續推動商業旅游企業建立誠信檔案。繼續開展信用培訓,組織重點商圈、重點窗口、重點企業的人員開展信用管理培訓,幫助企業提高誠信意識。
完善旅游服務市場誠信建設和分類監管,加強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公開和共享,實施旅游從業人員誠信服務準則,建立旅行社、飯店、旅館、旅游咨詢服務單位信用等級第三方評估機制。
推進文化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區文化市場信用監管平臺,建立文化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制度,健全與文化執法、公安、工商等部門的信息共享。依托市文廣局網吧監管平臺,發揮網吧技術監管作用。加強文化市場行業組織建設,發揮行業組織在文化市場中的自律功能。
(八)金融服務
在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中引入信用制度,制定相應的信用等級標準。完善涵蓋小貸、擔保等新型金融機構的金融信用風險防范機制,探索中小企業信用風險體系建設試點,擴大金融領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應用范圍。加強誠信引導,倡導誠信經營,建立完善將政策優惠、資金扶持等與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相結合的制度。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統一信用評級,對于信用等級達到一定級別以上的初創企業,加大信用融資扶持力度。
(九)政府誠信
加強政府部門誠信履職情況的監督和考核,促進政府信用建設。對政府部門向社會公開承諾及踐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將政府部門誠信履職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評估的重要依據。加強政務公開,主動及時準確公開財政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繼續開展政風行風測評,深入開展人民群眾網上評議政府工作績效活動,將信用記錄(社會評價)列為對行政機關考核的一項內容。加強政府部門誠信履職信息記錄和管理,建立政府信用信息記錄、管理、使用制度。收集審計報告和政務公開、糾風等工作中涉及政府信用的信息,按需報送、及時共享。
(十)公務員誠信
加強公務員考錄信用管理,在公務員年度考核、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和青年人才招聘中使用信用報告。加大新錄用公務員信用審查,強化其個人填報信息的核查核對。建立公務員職業信用記錄數據庫,作為公務員交流、晉升、考核、獎懲等重要參考依據,在年終考核中實行誠信一票否決制。以市公務員局數據庫為基礎,建立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全覆蓋的信息系統。
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推進,建立工作機制
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是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領導機構,負責協調全區社會誠信體系工作安排。領導小組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大決策,組織落實各項工作,研究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信息委,對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推進,協調解決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問題。各相關成員單位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明確責任人,制定具體工作推進計劃,并將信用體系建設考核情況納入考核范圍。
(二)夯實基礎,建設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依托本區法人庫、人口庫、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執法信息、企業安全生產評估信息、工商年檢信息、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等各個政府部門間的信息資源,建設本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推動政府內部各類信息資源共享與交換,形成反映企業和個人綜合信用狀況的基礎數據,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從信用信息動態采集、信息匯聚、信用評估和對外服務等各個環節實現信息化。同時,實現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數據共享與交換,并依法向合格的征信機構提供集中查詢、信息等服務。
(三)落實財力保障,發揮資金引導作用
落實區級誠信體系建設財政資金,為本區制度實施、企業培訓、試點推廣、宣傳活動及產業培育等方面提供資金支持。繼續實行使用信用報告的資金補助制度,落實財力保障,發揮資金引導作用。
(四)切實推進行動計劃實施
推動行動計劃與其他規劃工作的銜接與落實,制訂實施細則,分解目標,落實責任。對行動計劃的執行情況建立完善跟蹤評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