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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直各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工業園管委會: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建設一支政治覺悟高、職業道德好、專業能力強,適應我區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要求的高素質教師隊伍,實現更高水平上的區域教育均衡,推動我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和《中共思明區委、思明區人民政府關于破解就學難,促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區公民辦中小學(含幼兒園,下同)教師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師德建設,努力提升職業道德水平
(一)加強學習提升意識。認真組織廣大中小學教師深入學習《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以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為重點,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師德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廣大教師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全面提高師德素養,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并進一步強化教師的政治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堅決服務服從于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二)加強管理從嚴治教。加大師德監管力度,嚴格遵守師德“一票否決”的20條規定,規范教師思想行為和職業行為,全體教師要簽定“師德承諾書”。要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職務評聘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將師德建設作為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建立學生、家長和社會參與的監督體系,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都要設立“師德師風舉報電話”,師德建設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并作為校長考核和評估學校整體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要健全師德激勵機制,樹立師德典型,開展師德建設系列活動,每學年做好一次個人師德小結,定期評選師德先進單位和個人,組織師德報告團巡回演講。
二、規范隊伍管理,促進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
(三)嚴格學校編制管理。根據《市各級各類教育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標準(試行)》,以合理、規范、優化、高效為原則,做好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的合理核定、統籌使用和科學管理等工作,每年核定一次教職工編制,按標準逐步配齊教師,優先補充緊缺學科教師,解決部分學科結構失衡的狀況,確保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課程。實行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嚴格招聘程序,嚴把選人標準,保證新增教師質量。嚴禁擠占挪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堅決辭退不合格人員和清理清退“在編不在崗”人員,大力精簡壓縮非教學人員,調整優化教師隊伍結構。
(四)開展教師校際交流。建立并實施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制度,通過優化組合,實現區域內師資的均衡配備。按照省、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原則上45周歲以下的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都要進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人數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學校任職滿兩屆的校長也要進行交流。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校際教師交流的具體實施辦法,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統籌規劃,完善政策導向機制,積極穩妥,分步推進。教師交流采取雙向選擇、明崗競聘、校際協作等交流形式,同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行政調配力度,合理配置各類學校師資。要大力開展宣傳動員,引導廣大教師主動參與,促使教師交流工作逐漸成為教師的自覺行為,成為推進區域教師均衡發展,提升教育水平的有效機制。
(五)推進教師支教工作。根據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城區中小學教師評聘中、高級教師職務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學校任教3年以上的經歷,其中城區義務教育學校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經歷。建立更加有效和切合實際的支教機制,鼓勵教師到本區范圍內學校開展支教工作,使支教工作成為促進我區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機制,分期分批選派城區中小學校教師到市教育局確定的我區十四所受援學校支教,組織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建立長期穩定的“校對校”對口支援關系,通過“結對子”、“手拉手”等多種形式,提高支教的實效性。
三、注重師能建設,全面提高教師專業素養
(六)繼續實施名師工程。到2015年,小學教師具備專科以上學歷的比例達到95%以上,初中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比例達到97%以上,普通高中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比例達到98%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的比例不斷提升。20%以上的中小學教師接受區級以上骨干教師培訓,65%以上的中小學專任教師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組織實施中小學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遴選培養200名區學科教學帶頭人和一批區名校長,打造中小學名師名校長隊伍。加強對區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和青年教學能手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完善名師發展梯隊的培養和選拔制度,建立一批名師發展工作室或名師工作室,組建學科教學指導組,定期到薄弱學校進行巡回講學,“送教到校”,發揮名師名校長的示范輻射作用,帶動全區中小學教師和校長隊伍整體素質的提升。
(七)開展教學能力培訓。加快教師專業化發展,啟動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促進教師業務能力的自我提升。一是加強青年教師的培養,開展新任教師崗前培訓,新任教師崗前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40學時,各學校要制定新教師3-5年成長計劃并嚴格考核。通過實施“青藍工程”,開展師徒帶教、教學基本功培訓、課堂教學考核、青年教師基本功大賽等,使青年教師盡快成才。二是繼續開展高中新課程培訓,確保每位高中教師都接受過高中各年級新課程內容的培訓。三是深入開展教師崗位大練兵、師德建設和進家庭進社區等“三項主題活動”,并使之常規化、制度化。四是實施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組織全區中小學教師參加以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有效整合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50學時。五是繼續開展班主任專項培訓。
(八)加強培訓體系建設。一是加強區教師進修學校建設,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實力,構建集信息支持、培訓培養、教科研為一體的教師繼續教育中心和教育教學資源中心。二是建立教研、科研、培訓“三位一體”的教師研修機制,采用課題帶動、主題研討、課堂開放、共同備課、資源共享、網絡教研等參與式培訓。加強片區教師研修機制的建設,完善片區管理制度,創新片區工作思路,充分發揮片區資源共享、協同發展的積極效應。三是加強校本培訓的管理與指導,建立校本培訓考核檢查制度,切實落實學校在承擔校本培訓中的責任。四是提高教師培訓實效,圍繞當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熱點難點問題,對課程與教學管理、課堂教學改革、評價與考試改革、學生學習質量分析與指導等問題開展針對性的培訓,提高教師解決教育教學具體問題的能力。
(九)加大培訓經費投入。區財政部門要繼續按不低于教職工年度工資總額2%的標準,核撥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教師隊伍建設目標,制定“名師工程”、中小學校長任職和提高培訓等專項培訓,確保工作落到實處。開展新一輪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確保每位教師每年接受不少于72課時的繼續教育培訓。民辦學校舉辦者也要按本校教職工年度工資總額的1.5~2%安排教師繼續教育經費。
四、維護教師權益,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
(十)保障教師合法權益。依法保證公辦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國家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落實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完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落實公辦學校教師醫療、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政策。公辦中小學原則上不得使用代課教師,對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的非在編人員,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依法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在業務培訓、職稱評聘、教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
(十一)完善民主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和對學校重大事項決策的審議建議權、通過權和監督權。全面實行校務公開制度,執行重大問題議事規則,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決策、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職工權益的其他事項,要及時向教職工公布。
五、加大領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十二)加強領導抓好落實。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切實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按照教育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為教師隊伍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編制、人事等部門要在編制和人事政策上給予保障,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三)建章立制強化責任。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依法治校、從嚴治教,切實建立教師管理責任體系,健全教師管理規章制度,對少數不服從大局,違反師德規范的教師,根據情節輕重,采取相應措施進行嚴肅處理。學校領導班子要全面承擔起教師隊伍建設管理的職責,校長是學校管理教師的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教師獎懲考評制度,把教師師德表現納入年度考評范圍,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不斷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十四)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把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以及學校素質教育工作的檢查項目。適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考察評估師德建設、教師資源配置、教師待遇、培訓經費和培訓基地建設等實際情況,并把督導檢查結果作為表彰獎勵或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確保教師隊伍建設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