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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農產品消費安全,增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市委三屆九次全會精神,圍繞建設創業、宜居、平安、生態、幸福州,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依法監管”,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體系建設,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健全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大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努力構建政府監管、生產經營者自律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屬地管理原則。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區)長負責制,實行屬地化管理,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機構,統籌開展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各項工作。
(二)堅持突出重點和整體推進相結合的原則。在提升“從農田到餐桌”整體監管水平的前提下,著重加強對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重點品種的監管,以點促面,不斷提高工作成效。
(三)堅持依法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原則。在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同時,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行業協會的橋梁與紐帶作用,樹立生產、經營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不斷提高廣大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和自我約束能力。
(四)堅持農業行政部門主管,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的原則。農糧部門牽頭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同時,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落實責任,負責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監管的有關工作。
三、主要目標
通過努力,確保在“十二五”期末,建設好市、縣、鄉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體系,規范農業投入品的生產、經營與使用;積極推進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申報工作,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認證和地理標志保護農產品;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全市農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大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實縣(市、區)長負責制和屬地管理責任制。各地政府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做好本轄區內的農產品(含原糧)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監管。章貢區負責做好中心城區(含州開發區)的農產品生產環節、批發市場(含五龍蔬菜批發市場、南北水果批發市場等)、農貿市場、超市的農產品和農資批發市場(含水東農資大市場等)、經營門點的農業投入品日常檢測與監管。市農糧、工商、質監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全市農產品及農業投入品的監督抽檢和綜合監管力度。
(二)明確部門職責,形成工作合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涉及多個部門,需要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地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實行政府牽頭主導,定期召開農糧、工商、質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有關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互報工作情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相關工作。農糧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依法抓好生產環節農產品的安全監管和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監督抽查。發改部門要將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安排必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經費,并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管和必要檢測設備的購置。列入了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國家建設項目的縣(市、區),縣級財政要落實項目配套經費,支持檢測站盡早獲得計量資質認證,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結果。人事編制部門要對農產品監管體系的機構與隊伍建設給予支持。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流通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質監部門要加強農業標準的管理,配合農糧部門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組織實施等工作。衛生部門要負責農產品安全事故的救護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環節農產品類原料進貨查驗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公安部門要加強對農產品安全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形成無縫對接和全鏈條監管機制,確保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監管檢測體系建設。市級要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配強人員隊伍、設備儀器、技術保障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力量;各縣(市、區)要在年內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機構,配足、配強監管檢測工作人員,尚未購置定性檢測設備的縣要盡早購置好農藥殘留速檢等設備,不斷完善檢測設備,提高檢測水平;鄉鎮農技推廣隊伍要增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能和監管員;行政村要設立農產品安全信息員。深入推進農業綜合執法,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農業綜合執法,原則上實行農產品安全監管與農資打假執法“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按縣域大小每縣(市、區)配足、配強5-8名執法人員,不斷完善執法裝備。已列為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國家建設項目的縣(市、區),要認真抓好項目建設的實施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好項目的建設任務,做好項目竣工驗收的準備,盡早取得檢測資質認證,盡快提升檢測水平。抓住國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二期規劃》的機遇,繼續積極做好爭資立項工作。加強監管檢測制度建設,制定監管檢測計劃和方案,建立常態機制,逐步建立覆蓋所有農產品生產基地及市場的農產品監測監管網絡,加快構建以市檢測中心為龍頭,以縣(市、區)檢測站為骨干,以鄉鎮、村、基地和合作社檢測室為補充的農產品質檢體系。
(四)強化技術培訓工作。各地要積極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等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特別是已配置了高檔檢測設備的國家項目縣(市、區),要通過請進來指導和派出去跟班學習等方式,扎實抓好檢測人員的技術培訓,構筑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五)抓好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的監管檢測。一是切實增強農產品生產者使用安全農業投入品的意識,引導和督促其按照標準使用農業投入品,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嚴格遵守農(獸)藥使用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的規定。二是督促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樣檢測;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督促農產品銷售企業對其銷售的農產品,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經查驗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不得銷售。三是堅決查處違法、違規制售和使用禁限用農(獸)藥行為,嚴厲查處在農(獸)藥和飼料以及在飼養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四是縣(市、區)和具備檢測條件的鄉鎮要積極開展好轄區內的生產基地、銷售市場特別是重大活動(節日)期間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防止不合格農產品進入流通、消費環節。五是對經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要依法查處,切實凈化農產品市場。
(六)加快發展“三品一標”農產品。各地要積極抓好標準化生產技術推廣,堅持政府扶持與市場推動相結合的辦法,加快“三品一標”農產品產地和產品的申報認證步伐;切實落實《江西省綠色食品產業發展配套政策》(府廳發〔〕3號),扶持綠色食品產業發展,不斷提高我市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
(七)積極探索和推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各地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思路,篩選1-2家批發(農貿)市場或超市進行探索,設立銷售放心農產品的專營區,對農產品實行售前檢測,憑檢測合格證才能進入放心農產品專營區進行銷售,把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最后一道關口。
(八)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載體,扎實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工作,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重要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以及典型案件等,不斷增強廣大生產、經營者的第一責任意識、道德意識和安全意識,使其自覺按標準進行生產、加工和銷售,有效增強對不法生產、經營行為的震懾力,大力提高廣大消費者的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