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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我區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管理,維護聘用人員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以及我區聘用人員管理制度,現就規范全區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管理有關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構建幸福城區為目標,依據國家、省、市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全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以及社區依法推進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著力解決聘用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簽訂率偏低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促使全區勞動合同簽訂、履行、管理工作有新的突破。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
1、簽訂勞動合同對象和范圍。全區所有聘用工作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簽訂范圍包括: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及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再續聘續簽。
2、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聘用人員,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后續聘的要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續簽手續。新聘工作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各用人單位根據自身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員意愿,合理商定合同期限,原則上每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超過三年。對于從未簽訂或到期未續訂的聘用人員,本次簽訂的起始時間統一為元月1日。
3、明確簽訂主體。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由聘用人員所在單位與聘用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4、規范合同文本。統一使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印制的規范文本,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另行協商的條款應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把關。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一式四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一份,另二份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備案和人事檔案存檔用。
5、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政策。嚴格執行社會保險政策,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辦理聘用人員參保繳費手續,按時足額繳費。社會保險費必須上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以補貼形式違規發放給職工個人。聘用人員參保險種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參保險種不全的,元月1日開始一律由用人單位按上述險種參保。對于屬于協保身份的聘用人員,缺繳的險種予以補齊,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聘用人員不再參保繳費。
6、完善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程序。聘用人員的工作變動、辭職解聘、到齡退休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手續,轉移、續接或停止社會保險關系。聘用人員在區內流動,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重新辦理聘用手續,原則上不予借調。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解除或終止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的,依法依規給予經濟補償。
7、妥善處理遺留問題。元月1日之前應簽未簽或到期未續簽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簽。涉及多個用工主體的,分別由原用工單位分段補簽,保證聘用人員勞動關系的連續性。聘用人員在我區聘用期內尚未參保、參保斷檔或參保險種缺項的,由現用人單位予以足額補繳。
(二)加強勞動用工管理
1、落實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并于2010年12月底前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勞動用工登記證》。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內持《勞動用工登記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備案。
2、加強用人單位內部管理。各用人單位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勞動用工行為。建立聘用人員管理名冊,健全勞動關系管理臺帳,落實專人負責,實行動態管理。
3、建立健全聘用人員人事檔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為聘用人員建立人事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各用人單位應將《銅官山區聘用人員登記表》、勞動合同、學歷證書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相關材料于元月1日前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檔用。
三、實施步驟
規范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涉及人員多,工作量大,政策性強,業務流程復雜,按三個階段分步實施。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
結合我區實際,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實施對象和范圍、實施步驟、工作進度以及保障措施等,報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
1、調查摸底。各用人單位對本單位聘用人員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應簽未簽人員名單、勞動合同管理及參保情況等)開展一次排查,摸清底數,制定工作方案。
2、全面實施。根據工作部署,分兩步實施:各用人單位于元月1日前完成聘用人員勞動合同新簽、五險參保和人事檔案建檔工作;3月底前完成勞動合同補簽和社會保險補繳等工作。
第三階段:督查驗收。
各用人單位對本單位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評價,對仍然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適時對全區聘用人員勞動用工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組織一次專項執法監察,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依法規范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管理是建設法制政府、誠信政府的根本要求,是人本執政理念的重要體現,也是構建幸福城區的一項重要舉措,事關廣大聘用人員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本著對廣大聘用人員認真負責的態度,精心組織實施好各項工作,充分發揮黨政機關在遵章守法方面的示范帶頭作用。
2、明確工作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區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區聘用人員勞動合同制度落實情況的執法監察和業務指導。區內各用人單位應切實擔當起用工主體的責任,負責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勞動合同制度的具體落實,積極做好與市人社、區人社、編制、財政等部門的工作對接。區內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3、落實管理制度。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區聘用人員管理制度,規范招錄解聘行為,強化內部用工管理,從源頭上解決聘用人員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今后凡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合同、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糾紛,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由用人單位負責處理。
4、《銅官山區聘用人員登記表》、《勞動合同書》、《銅官山區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名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人員名冊》等相關樣本可在區政府網上辦公平臺下載。
5、本方案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檢法兩院可參照本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