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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提高在校(托)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筑牢免疫屏障,防止托幼機構和學校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暴發流行,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工作目標
(一)以各托幼機構、小學預防接種查驗及疫苗補種工作開展率100%;以托幼機構、小學為單位,每年新入托入學及轉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率95%,補證率100%。
(二)以托幼機構、小學為單位,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風疫苗、麻腮風疫苗、乙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白破疫苗補種率達到95%以上。
(三)以托幼機構、小學為單位,同批兒童在校期間無一類疫苗針對傳染病的聚集性病例和暴發疫情發生。
三、查驗對象
所有的各級各類托幼機構、小學(包括設小學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學校)新入托入學和轉學兒童。
四、工作職責和要求
(一)托幼機構和小學
1、建立接種證查驗工作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所有的托幼機構、小學必須建立和完善新生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學校應將查驗接種證工作納入兒童入托入學(轉學)報名程序中,并在報名須知中明確告知新生入學時必須提交參寶鎮衛生院提供的“市兒童入園、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和接種證復印件。
2、新生入學預報名或正式報名時必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有接種證的兒童提交“市兒童入園、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和接種證復印件,接種證遺失的兒童提交“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確認表”。
(2)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程序的兒童,還需提交“市兒童入托入學疫苗補種通知單”復印件。
3、負責接種證的查驗工作,定期督促兒童完成疫苗補種
兒童在入托入學預報名和月底正式報名時,由學校指定的專人負責將兒童基本情況填寫在“市預防接種證查驗和補種登記表”上,已完成接種的疫苗在相應欄打“√”,需補種的疫苗和劑次在相應欄以“/”表示。報名結束后1周內,托幼機構和小學要分年級和班級將復印件和Excel電子文檔交參寶鎮衛生院,同時按照補種通知單預約的接種時間,每月定期督促兒童到學校所在地接種單位及時完成疫苗補種。
4、將預防接種證查驗和補種資料納入學生健康檔案進行管理
學生完成補種后,托幼機構和小學將接種單位重新出具的完成補種后的“市兒童入園、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接種證復印件等納入學生個人健康檔案進行管理,并作為兒童升學、轉學等健康資料證明一并轉出。
(二)衛生院
1、負責提供查驗證明,開展先期補種工作
兒童在預報名和正式報名時,根據在冊情況,本地兒童直接在客戶端上下載并打印“市兒童入園、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要求接種單位蓋章,驗證者簽名。流動兒童則通過獲取“異地兒童個案下載”接種信息,并將該兒童納入臨時接種管理。對未完成接種程序的兒童應先期補種,對需后續補種的填寫補種通知單交給兒童監護人。所有兒童完成接種證查驗工作后,將復印1份交托幼機構和小學。
2、補證、補卡,變更在冊情況
對預防接種證丟失的兒童,要求回當地接種單位補辦,如仍不能提供相關接種信息的,監護人可在入托入學地接種單位填寫“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確認表”,并補辦接種證、接種卡。同時,接種單位要對所有驗證的兒童在客戶端上變更在冊情況。
3、補種
接種單位在出具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時,對未完成全程接種者,立即實施第一次補種,并在開學后每個月有計劃定期開展后續補種工作,將補種信息錄入到接種證、接種卡和補種登記表(紅色填寫)及接種點客戶端上傳。
4、數據匯總,上報總結和報表,資料管理等
(1)報表和總結
將接種證查驗情況到匯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情況報表(托幼機構/小學用)上報。
(2)資料歸檔管理
將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的所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分類歸檔,并妥善保存。
五、疫苗補種實施
(一)種類和對象
1、種類: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質炎疫苗、乙肝疫苗、含麻疹成分(麻疹、麻風、麻腮、麻腮風)類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等。
2、對象: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程序的新入托、入學和轉學兒童。
(二)相關費用
1、免費:脊灰減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A群和A+C群流腦疫苗、白破二聯疫苗等免費補種。
2、收費:甲肝、乙腦、麻腮風等二類疫苗本著知情、自愿、自費的原則接種。
(三)補種原則
1.未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兒童,按照免疫程序進行補種。
2.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規定劑次的兒童,只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即差多少補多少。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3月齡-5歲使用百白破疫苗;6-11歲使用白破聯合疫苗。如免疫史為空白者,連續接種3劑次,兩劑次間間隔≥28天,補種第4劑次時與第3劑次間間隔≥6個月。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4歲以下兒童未達到3劑次(含強化免疫等),應補種完成3劑次。4歲以上兒童未達到4劑次(含強化免疫等),應補種完成4劑次。如免疫史為空白者,連續接種4劑次,兩劑次間間隔≥28天。
5.未完成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未達到2劑次(含強化免疫等),應補種完成2劑次,兩劑次接種時間間隔至少6個月。
6.未完成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未達到3劑次,應補種完成3劑次。
7.甲肝減毒活疫苗:1歲半以上兒童應完成1劑次。甲肝滅活疫苗:1歲半以上兒童應完成2劑次,兩劑次之間間隔不少于6個月。
8.流腦疫苗:小于3歲按免疫程序完成2劑次A群流腦疫苗,兩劑次接種時間間隔至少3個月;大于3歲按免疫程序直接補種流腦A+C疫苗,與上針次A群流腦疫苗接種時間間隔至少1年,兩劑次流腦A+C疫苗之間間隔至少3年。
9.乙腦減毒活疫苗:2歲以下兒童補種完成1劑次;2歲以上兒童補種完成2劑次,兩劑次接種時間間隔至少1年。乙腦滅活疫苗:2歲以下兒童補種完成2劑次;2歲以上兒童補種完成3劑次,6歲以上兒童補種完成4次。
10.所有疫苗補種劑次間隔時間嚴格按照原衛生部頒發的《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執行。
11.如需補種多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兩種疫苗可以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兩種減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則應至少間隔4周。嚴禁將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種。第二類疫苗不得與第一類疫苗同時接種,且第二類疫苗不同生產廠家也不得同時接種。
六、加強領導與督導考核
(一)加強部門協作,明確職責
衛生院、各學校要遵循“常態管理、部門分工、分級負責、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建立長效的合作機制,加強入托、入學(轉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疫苗補種工作的組織管理,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并按職責分工落實各項措施。衛生院要加強對無證和漏種兒童的補證、補種等工作,加強與各學校的溝通和協作。各學校及托幼機構依法將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納入兒童入托、入學報名程序,建立入托、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疫苗補種的管理制度,負責接種證的查驗,協助衛生院落實有關培訓、補證、補種等工作。
(二)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衛生院、學校要高度重視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的補種工作,依照各自的職責制定宣傳計劃,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培養兒童及監護人積極配合接種證查驗和主動帶孩子接種疫苗的意識,形成全社會重視、關心兒童預防接種工作的良好環境。
(三)加強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衛生院應會同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培訓計劃,培訓轄區內各托幼機構和小學負責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人員。培訓內容應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程序、預防接種證查驗、報表填寫、查驗結果報告(包括報告機構、時限、內容等)、漏種兒童補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