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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根據國家、省、市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政辦發〔〕1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縣級黨委、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緊緊圍繞“?;?、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統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堅持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提高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穩定有序推進;堅持綜合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堅持績效考核,提升服務效益;堅持群眾受益,體現以人為本。
(三)任務目標。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體制、競爭性的用人機制、激勵性的分配機制、長效性的多渠道補償機制等新的體制機制,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明顯增強,醫務人員隊伍結構明顯優化,運行效率顯著提高,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二、改革任務
(一)核定機構編制
按照《實施意見》要求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進一步明確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對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縣編辦按照市編辦已核定的編制數額實行總量控制、統籌安排、動態調整。核定的人員編制,作為其確定崗位數量和核撥人員經費的依據。
(二)人員清理清退
依據核定的編制情況、機構功能定位和崗位設置需要,合理確定清理、清退人員范圍。對不屬于規定的競聘定崗對象和分流安置政策覆蓋范圍人員,在競聘上崗前先期進行清理、清退。
(三)設置內部崗位
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三類崗位。根據《實施意見》規定,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以醫、藥、護、技、公共衛生等崗位為主體,優先滿足全科醫生、專業公共衛生和中醫藥崗位需要。專業技術崗位不得低于總崗位的90%,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不低于專業技術崗位的90%。其中,衛生院全科醫生、公共衛生專業、中醫藥崗位分別不低于專業技術崗位的20%、20%和10%,并逐步到位。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用社會化服務方式完成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四)實行競聘上崗
1.機構主要負責人的選聘。實行衛生院院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任)聘任制和任期制,由縣衛生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或競爭上崗等方式擇優聘用,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可按規定程序連續聘任。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重新選聘。
2.其他人員的競聘上崗。根據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競聘上崗的指導意見》(人發〔〕4號)規定,按照明確競聘人員范圍、確認競聘人員資格、組織競聘上崗、簽訂聘用合同的基本程序,確定崗位競聘程序和評聘辦法,并嚴格組織實施。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進入的人員,以及通過各種公開招聘方式聘用的現職人員中具有相應執業(從業)資格和其他同設置崗位專業對應的正規全日制??埔陨蠈W歷的,均應按照崗位任職條件和規定程序參加競聘。所有競聘人員根據核準崗位的設置總量、專業類別、技術等級及數額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競聘上崗。實行全員聘用,合同管理,聘期一般為3年。同等條件下,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可優先聘用。嚴把崗位任職條件關,不具備執業(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有準入要求的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優先聘用全科醫生、公共衛生專業人員、中醫藥人員等急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競聘上崗工作結束后,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廳字〔〕43號)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同競聘上崗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聘期等內容,確立聘用關系??h人社、衛生部門要按規定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競聘上崗和簽訂聘用合同情況進行審核認定。
(五)招聘新進人員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內出現崗位空缺需補充工作人員時,一律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相關規定實行公開招聘,優先聘用定向培養的醫學生和全科醫師培養計劃的培訓學員。招聘的醫療、公共衛生人員一般應具備衛生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護理人員應具備護理專業學歷和護士執業資格,其他緊缺的專業人員也應具備專科以上學歷。鼓勵探索實施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項目、全科醫生縣鎮聯動試點項目,推動全科醫師培養計劃的實施,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和吸引力度。
(六)安置未聘人員
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對符合分流安置政策的人員,按照“鼓勵競爭、促進流動、提高素質”和“以人為本、依法辦事、維護穩定”的原則,采取以下途徑進行妥善安置。
1.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中的未聘人員。(1)系統內統籌調劑。未聘人員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衛生系統內統籌調劑,由縣衛生局組織其參加有空缺崗位的衛生院和新建、擴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競聘上崗。(2)實行三年的待聘制。待聘期間,可由單位安排其從事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如出現空缺崗位,符合崗位條件的未聘人員可優先參加競聘上崗,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3)允許提前退休。符合條件的未聘人員,本人自愿申請提前退休的,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退休手續。符合病退條件的,可按現行政策辦理病退。(4)鼓勵自謀職業。支持鼓勵未聘人員與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創辦或領辦經濟實體。(5)支持學習深造。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并通過國家考試參加大專以上正規學歷教育的未聘人員,可一次性補助一定比例的學費。畢業并取得相應執業(從業)資格的,如原單位出現相應空缺崗位且本人愿意回來參加競聘的,應優先聘用。(6)安排到村衛生室工作。對具有相應執業(從業)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由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安排到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工作。
2.對編制和人事計劃外的未聘人員。依據事業單位編制和人事管理制度規定以及縣編辦、人社局《關于認真執行樂政辦發〔〕58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清理清退臨時人員的通知》(樂編辦字〔〕14號)精神,妥善處理。
以上分流安置途徑,具體政策按照省人社廳、發改委、財政廳、衛生廳《關于妥善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未聘人員安置工作的通知》(人社發〔〕40號)規定執行。
(七)實施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水平由縣人社、財政部門按照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的原則核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A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在績效工資中所占比重不高于60%,一般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績效工資中所占比重不低于40%,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差距,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傾斜。
(八)開展績效考核
縣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工作??己藘热葜饕ɑ竟残l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綜合管理和滿意度評價。其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具體考核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的數量和質量等,基本醫療服務職能具體考核醫療質量、規范用藥、醫療費用控制和工作效率等?;鶎俞t療衛生機構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工作績效為重點、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礎的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完善考核標準,規范考核程序,定期組織內部績效考核工作。
(九)完善補償機制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62號文件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政辦發〔〕12號)要求,落實政府專項補助,調整服務收費和醫保報銷政策,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充分發揮財政投入對綜合改革的助推作用。
1.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進行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由縣財政實行“按月或按季預撥、年終考核結算”的方式,人員經費補助同核定編制數掛鉤,同實有人數脫鉤,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減人增效的積極性。
2.根據省物價局、衛生廳、財政廳、人社廳《關于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標準的指導意見》(價費發〔〕128號)要求和上級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
三、改革步驟
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綜合改革任務于底前完成,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以下步驟,深入扎實地推進綜合改革工作。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深入學習改革文件,準確把握政策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找準改革的重點環節和關鍵部位,結合實際,于7月25日前制定完成具體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競聘上崗。進一步細化和優化崗位設置方案,并嚴格按照崗位競聘規定組織競崗工作,于前全面完成競聘上崗工作。
第三階段:分流安置。根據妥善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未聘人員安置工作的要求,制定具體辦法和工作方案,于中旬完成未聘人員分流安置工作。
第四階段:考核獎懲。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和績效工資實施辦法??h衛生部門在實施考核的基礎上,確定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等級,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資金安排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期對內部職工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掛鉤。底前要全面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并規范開展績效考核工作,底前實現績效工資制度入軌運行。
第五階段:評估驗收?;鶎俞t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完成后,在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總結自評的基礎上,縣政府于中旬開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完成情況逐一評估驗收。
四、保障措施
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新的運行機制,已成為當前一項十分緊迫的重要任務。各鎮(街、區)、有關部門必須從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統籌安排,扎實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責任制度。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和工作分工,切實承擔起相關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強大的推進合力,把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參與改革的各級各部門和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紀律意識,依法合規辦事,確保改革不走形、不變樣。要嚴格責任追究,對違反工作紀律,在競聘上崗、分流安置、績效考核、資金管理等方面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
(二)加強財力保障,強化資金監管。要切實保障改革所需資金,確保各項補助經費及時足額到位。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公開制度,強化資金監管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政府補助資金分配使用的規范、安全、有效,嚴禁擠占、截留、挪用。
(三)加強督導檢查,建立包靠制度??h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加強對改革各環節和綜合改革情況的監督檢查,結合改革實施進度和遇到的實際困難開展有針對性的指導。要建立專人包靠制度,縣衛生局要對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明確1名副科級以上干部包干負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時間要求扎實推進。
(四)加強責任落實,確保社會穩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關系到基層醫務人員切身利益,關系到基層醫療衛生事業長遠發展,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各鎮(街、區)、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穩定工作,建立健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層層分解任務,全程監控,防患于未然。對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處理,不能因改革影響正常醫療工作秩序。要制定工作預案,主動化解各類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五)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鎮(街、區)、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改革的宣傳動員工作,進一步加強引導,提高認識,把推進綜合改革、建立運行新機制作為宣傳的一個重點。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改革的重大意義、主要政策和取得的成效,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