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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良好的生態美景有賴于天保工程的實施。天保工程使重慶有效控制了森林資源消耗,實現了全市森林快速增長。記者了解到,天保工程啟動后,重慶市停止了商品材采伐,農村自用材消耗也大大降低。
2012年,重慶市一方面狠抓管護與直補,確保了國家及地方公益林安全,督促指導區縣抓好以“七落實”為主要內容的森林管護工作,簽訂管護責任書1022份,簽訂管護合同17070份,落實管護人員17070人。全面啟動了集體國家和地方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金直補林農工作,逐步構建了公益林林主自主管護與村社集體落實巡山人員集中管護相結合的公益林管護體系。
措施到位織就綠色“屏障”
10多年來,重慶市務林人編織了一張精密又溫馨的“綠網”,將它輕柔地覆蓋在山城重慶的每一方土地之上。這張“綠網”正是天保工程的建設成果。
去年以來,重慶市天保中心層層簽訂了工程建設目標責任書,將工程實施情況納入對區縣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在天保工程建設中,中心認真指導生態公益林建設及中幼林撫育項目實施,對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撫育項目建設,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設計、施工;認真開展了“四到縣”考核工作;舉辦了區縣(自治縣)林業局天保工程管理培訓班,有效促進了全市天保工程維穩工作依法開展和森林管護責任及相關政策的落實;高度重視信息傳遞和經驗交流,及時報道了各地工程建設的先進經驗、重大活動和重要措施等。
在監管上,天保中心督促各級工程資金管理部門和工程實施單位嚴格按照財政部“天保工程資金管理規定”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設資金。各級工程建設計劃與資金的分解方案均由林業、計劃、財政等部門共同審定,形成了相互監督的約束機制。有關單位對工程資金實行了“單獨建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各地在強化森林管護的同時,加大了依法治林的力度。各級森林公安、林政執法人員對亂砍濫伐林木、亂征占用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進行了有力查處和
打擊。
為維護穩定,中心還針對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人員上訪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將天保安置人員穩定工作納入市林業局綜合目標考核和天保工程“四到縣”考核內容。進一步完善信息制度,加強與、公安等部門和區縣的信息溝通,完善處置預案,切實做好了天保安置人員維穩工作。
奏響“深、精、新、穩”四部曲
若要問重慶實施天保工程的主要特點是什么?林業人會坦率地告訴你四個字——“深”、“精”、“新”、“穩”。
“深”是縱深推進天保工程二期建設,即全面落實公益林管護責任制,以“七落實”為工作目標,全面組織開展重點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的管護工作。落實管護面積4311萬畝,完成率達到100%,逐級簽訂公益林管護責任書,完善公益林管護體系,全面落實管護人員和管護合同;保質保量完成了公益林年度建設任務。及時分解下達生態公益林建設任務,指導區縣完成作業設計,并及時組織評審和批復,強化項目實施過程的指導和監管;繼續組織開展國有林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工作,努力實現了應保盡保。
“精”是精益求精抓好二期工程管理。及時組織開展了重慶市2011年度天保工程實施情況的縣級自查和“四到縣”考核自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天保工程的市級復查工作,并向國家林業局上報復查報告;協助國家林業局核查組對重慶市天保工程綜合核查,強化工程建設質量監管,督促相關區縣及時整改國家核查和市級復查中發現的問題,努力提高工程建設質量。
“新”是不斷創新工程管理措施方法。一是加強生態效益直補工作的指導,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對區縣執行“直補”政策進行調研,制定了重慶市“集體國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金直補管理辦法”及“集體國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合同”,對“直補”工作進行規范;二是搞好工程建設績效評估和動態管理,在國家“工程建設績效評估辦法”出臺后,結合實際,制定了適合重慶市的“績效評估辦法”和“動態管理辦法”,用于對區縣工程實施績效的評估和年度計劃動態操作管理,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效;三是在“國家天保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了適合自身的“公益林管護管理辦法”及“公益林承包管護合同模式”,確保公益林管護從工程一期平穩過渡到二期;四是建立了“重慶天保工程網站”及“工程管理網絡數據庫”,作為重慶市天保工程二期精細化運行管理的強力支撐工具,提高全市工程管理數據、信息的時效性、共享性、精準性。
“穩”是始終堅持穩定壓倒一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了各區縣天保安置人員維穩工作責任制,并納入工程“四到縣”和區縣林業目標考核內容;督促指導有關區縣做好天保安置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積極爭取落實了天保安置人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政策;督促有關區縣切實做好天保安置困難人員幫扶脫困工作,促進安置人員再就業和創業。
板橋林場位于駐馬店市驛城區板橋鎮,界于北緯32°50′~33°10′,東經113°15′~113°45′之間。東北、西北和北部分別與確山縣、方城縣和舞鋼市接壤。森林經營總面積1.28萬hm2,公益林總面積1.21萬hm2,其中2004年經國家認定的國家級公益林面積0.95萬hm2,2006年認定的省級公益林0.26萬hm2,全部為水源涵養林,權屬國有,森林覆蓋率為95%。由于地域優勢,林場林地植被豐富,其中有香果樹、杜仲、粉椴等,轄區內分布的哺乳類、兩棲類、蠕性類等野生動物資源十分豐富。
2公益林工作開展情況
2.1抓好護林員選聘,注重業務能力培養
護林員的素質決定著公益林管護的成敗。為此,板橋林場專門成立了公益林管理辦公室,委派2名林業技術骨干,專職公益林管理。林場專職護林員實行聘用制,按照競爭上崗,擇優錄用的原則,一年一聘。管護公益林的護林員在本場范圍內,且有《森林管護》等級的正式職工中產生,并與場簽訂《國有板橋林場公益林護林合同》,佩證上崗。合同明確規定了護林員的護林范圍、面積、期限、權利、報酬、義務及違約責任等。管護區域按《河南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在不打破林班的原則下劃分管護區域,確定管護面積,結合護林員的檔案工資發放護林員的管護勞務費。場公益林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選聘的護林員進行相關的政策、法規、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有關公益林管理知識的崗位培訓,使護林員具備森林管護的技能,從而更好的勝任公益林管護工作。
2.2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抓好崗位責任監督
為加強公益林管理的長效管理,板橋林場嚴格按照公益林管理辦法,簽訂“二級合同”,先由板橋林場與市林業局簽訂《國家級公益林管護合同》和《省級公益林管護合同》,再由板橋林場與護林員簽訂《河南省公益林護林員護林合同》,具體落實管護責任。為規范公益林護林員管理,評價護林員的管護效果,建立長效機制,制訂了《國有板橋林場生態公益林護林員管護細則》。場公益林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選聘的護林員開展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培訓。公益林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選聘的護林員護林績效進行考核,護林員的勞務費與護林績效掛鉤,及時調換不稱職或不合格的護林員。場公益林管理辦公室每月對各林區護林員召開一次例會,隨機查崗不少于2次,查驗護林日志記錄,上崗簽到,管護區內有無盜伐林木、亂采濫挖、亂牧濫獵等毀壞公益林資源的現象。護林員請假必須經林區主任批準,以請假條為準,說明請假原因和時間,電話請假一律不予認可。護林日志要求每日記錄,認真記錄時間、天氣、巡護路線、巡護期間發生案件記錄、違章糾查記錄及宣傳記錄。同時要求護林員做到“三必須”:必須記錄好巡護日志,必須認真參加培訓,必須堅持參加例會。公益林管理辦公室及時通報巡查結果,為場考評護林員提供依據,進而安排下步管護工作[1]。
2.3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公益林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不少基層工作人員和林區群眾對公益林的生態作用不了解,對國家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政策不清楚,為了確保公益林管理工作的順利推進,僅靠林業部門一家是不可能實現的,必須提高大眾的認識,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為此我們舉辦了公益林學習培訓班,利用廣播、電視、場宣傳車、印發宣傳冊,多種宣傳途徑,向廣大社會人員宣傳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森林分類經營改革政策。同時在重點公益林周邊的主要路口,河流交叉口設立公益林標牌,明確公益林的管護范圍、責任和進入重點公益林林區的注意事項。通過這些工作的落實,取得了社會人員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預防了放牧、砍柴、違法征占用公益林情況、活林木丟失等人為破壞公益林資源行為的發生,減輕了公益林管護人員的負擔,提高了公益林概念的社會認知。
2.4完善公益林檔案和數據庫管理
板橋林場成立了公益林管理辦公室,明確專人做好公益林檔案管理工作。從公益林區劃界定到管護合同、有關管理方案、方法、規章制度及上級文件,分事權等級,分類別存放。檔案資料有專人負責,有專門的檔案室及檔案柜,充分發揮檔案的科學性和連續性,使公益林檔案管理更加規范有序。建立完善河南省生態公益林數據庫,對全場生態公益林進行全面核查,核實公益林小班面積和小班相關因子,將全部國家級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落實到具體小班,并制作shp格式的矢量數據庫和河南省生態公益林小班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公益林數據庫相關資料。
2.5建立監管機制,強化科學支撐
林場按照《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和《河南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等規定,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克扣或挪作它用,確保資金真正用到公益林管理上去。
2.6注重管護績效,提高生態意識
《國有板橋林場生態公益林護林員管護細則》規定,護林員的管護效果和護林勞務費掛鉤,護林員管護區內一年中無森林火災發生、無亂砍濫伐、無亂占林地,優先續簽護林合同,對考核不合格的護林員終止護林合同。建立宣傳機制,提高職工的生態保護意識。負責公益林管理的同志不僅要自己首先學習好公益林管理規定及補償政策,更要主動為護林員和領導提供學習材料,采取靈活多樣的學習形式和學習手段,共同把公益林管理工作做好。
3存在的問題
3.1林分質量低
板橋林場為事業差供單位,經費30%來源于財政撥款,70%需要單位自籌,林場為了生存,爭取了低產林改造、林木皆伐等項目,森林植被遭受破壞,導致林分質量下降。板橋林場樹種為建場時營造的馬尾松、黑松、麻櫟,樹種單一,純林多,混交林少,闊葉林多,針葉林少。山上土層厚度較薄,樹木生長緩慢,病蟲害危害比較嚴重,林區立地條件不高,藤灌較多,有些樹木大面積枯死,加上林區內群眾封建迷信,進入林區上墳燒紙,使林區內森林火災時有發生,影響樹木生長,降低了林分質量。補植補造后,管護區內牲畜過多,啃食幼苗,幼苗生長緩慢,中幼齡林多,成熟林少,造成生態林林分質量不高,起不到有效抵御自然災害的屏障保護作用,生態功能等級偏低。
3.2補償標準低,支撐保障能力不強
自2004年生態公益林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以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偏低。雖然各級財政投入林業資金總量逐年增加,但與林業建設的需求相比差距還很大,補償資金只能夠滿足一部分護林員的護林勞務開支,遠遠滿足不了公益林補植、補造、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等開支,國有林場尚未擺脫貧困,生態公益林經營管理者的工作積極性不高。
3.3管護難度大,缺乏護林經驗,素質參差不齊
由于歷史和自然等原因,林業產業發展基礎薄弱,致使林區工作站、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基礎設施落后,大部分林區道路較差,加大了林業資源管護難度。在選聘管護人員隊伍中,大多數是初、高中文化水平,只有少數的技術員和管理人員是大專以上學歷。因此,他們對管理好生態公益林缺少清楚的認識,也缺少應有的護林知識、技巧和經驗,致使公益林管護目標不明確,護林效果不好。
4公益林管理的建議
根據生態區域的重要性和脆弱性,綜合森林質量、管護難度,對現有生態公益林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在不破壞生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生態公益林的景觀資源、林下資源,科學合理地規劃林地保護與利用,保障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安全,實現生態、社會、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加強生態公益林的管理,全面禁伐。通過中幼林撫育和大徑材培育,促進保留木生長,縮短林木成熟期,提高林分質量和生長量。實行造林樹種多樣性(適地適樹),改善樹種單一結構問題。板橋林場管護面積大,各護林點基礎設施薄弱,不能適應現代化管理模式,亟待加強基礎設施方面投入。提高管護人員素質是為了更好地管護生態公益林資源,實施生態安全屏障保護修復。應對護林員進行林業法律、法規方面的學習和系統的、專業的理論知識培訓,培育壯大專業管護人員隊伍,增強林業基礎保障能力。
作者:劉紅云 單位:河南省國有泌陽板橋林場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生態公益林保護,規范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財農[20*]7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發[20*]1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包括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和省財政安排的地方公益林省級補償資金(以下將兩項資金合并簡稱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用于生態公益林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使用管理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必須執行本辦法。市、縣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可參照此辦法規定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生態公益林包括納入中央財政補償范圍內的重點公益林和納入省財政補償范圍的地方公益林。納入補償范圍內的重點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是指符合公益林區劃界定標準,并由林業主管部門與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或經營者簽字確認,經省林業廳、省財政廳實施方案批復認可的公益林林地。
第二章補償對象和標準
第四條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補償對象為生態公益林的林權所有者及管護者,包括自然保護區、國有林場、集體林場、森林公園、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條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包含管護支出和項目支出兩部分。20*年補償標準為每畝6.5元,其中6元用于管護支出,0.5元用于項目支出。以后年度的補償標準由省財政廳、省林業廳在每年撥付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文件中規定。
管護支出用于生態公益林林權所有者及管護者的補償費及管護費。
項目支出主要用于生態公益林區的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林業有害生物監測與防治、林區道路維護與改造、森林資源定期定點監測、林業基層執法能力建設及生態公益林管理經費。其中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支出用于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專業森林消防隊和購置撲火物資和設備等;林業有害生物監測與防治支出主要用于省級預測預報點補助,購置藥品、藥劑、藥械及除害處理等;森林資源定期定點監測支出用于生態公益林監測點進行生態公益林消長變化情況的數據采集、分析、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及資源建檔所需設備購置等;林業基層執法能力建設主要用于基層林業工作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木材檢查站等林業執法部門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生態公益林管理經費主要用于公益林管護情況檢查驗收、管護人員培訓、宣傳牌制作、管護合同簽訂、公益林資金發放及公益林檔案建設等相關經費開支。
第六條對不同權屬的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管護支出采取以下方式安排:
(一)國有林場的生態公益林,其管護支出由同級財政按面積全部撥付到國有林場。國有林場組織專職管護人員(包括專職護林員及管護監管人員)進行公益林管護。專職管護人員的管護費要根據承擔的任務量劃分不同的補助標準。管護支出用于專職管護人員管護費和資源建檔、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補植、撫育以及其他相關支出。集體林場的生態公益林,管護經費執行國有林場有關規定。
(二)自然保護區內的生態公益林,其管護支出由同級財政按面積全部撥付到自然保護區管理單位,由自然保護區管理單位聘請專職管護人員進行管護。林木權屬為集體或林農個人的,經雙方協商,原則上委托自然保護區管理單位聘請專職管護人員進行管護,專職管護人員管護經費從其補償資金中安排,一般不超過2元/畝,其余補償資金全部撥付給集體或林農個人。
(三)集體所有的生態公益林,其管護支出由村集體統籌安排使用,并委托專職護林人員統一管護。專職護林人員的管護經費原則上不超過2元/畝,其余補償資金由村集體用于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補植、撫育及其他相關支出,不得用于發放鄉村干部工資福利支出和列支招待費。
(四)個人所有的生態公益林,原則上由當地林業主管部門聘請專職護林人員統一管護。專職護林人員管護經費從其補償資金中協商確定,原則上不超過2元/畝,其余補償資金全部撥付個人。
(五)其他單位所有或經營的生態公益林,管護支出分別參照上述情況辦理。
第三章資金撥付和管理
第七條縣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要依據省財政廳和省林業廳批準的生態公益林面積和補償標準,于每年2月15日之前聯合向設區市財政部門、林業部門申請補償資金。各設區市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于每年2月底之前審核匯總各縣資金申報情況,聯合向省財政廳和省林業廳申請補償資金。申請報告包括上年度補償資金使用和公益林管護情況總結、當年項目支出申請計劃、以及上年度批準征占用與調整生態公益林林地情況。
第八條省財政廳和省林業廳依據核定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面積和上年度補償資金使用及公益林管護檢查驗收情況,下達當年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設區市財政部門和林業部門應在收文后20日內向各縣財政部門和林業部門撥付下達補償資金。
第九條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通過財政國庫,按照預算級次逐級下撥,各市、縣財政部門要保證補償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第十條林農個人的生態公益林,其補償資金納入地方財政“一卡通”賬戶管理,實行一戶一折一號,按標準統一發放,不得層層轉撥,代簽代領。專職護林員管護工資由財政部門或林業部門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賬戶,將管護工資直接打入專職護林員銀行卡上。
第十一條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要負責做好財政“一卡通”基礎數據的收集、登記、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供補償資金發放人員名單、發放標準、發放金額。縣級財政部門根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的名單、金額,將補償資金撥入惠農補貼資金專戶,由農村信用聯社依據財政和林業部門審核后的補償資金分戶名冊,將補償資金撥付到林農“一卡通”賬戶。
第十二條各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發放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次數一年不得超過2次,第一次發放的金額不低于全年金額的70%,其余金額待當年公益林管護檢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發放。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上級部門下達的管護支出計劃和項目支出安排計劃撥付和使用資金,不得隨意調整。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區等國有林業單位要嚴格核定獲得管護支出的人員數,實行定員定額管理,不得搞平均分配。
項目支出經費由省財政部門商林業主管部門總額控制,按照項目管理、統一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統籌安排市、縣項目支出資金。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對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已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資金撥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或林業主管部門采取報賬制等方式撥付。各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分別建立健全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撥付、使用和管理檔案。
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村集體和集體林場等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設置專賬,獨立核算。
第十五條補償資金使用單位在使用補償資金過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按現行財務、會計制度中有關固定資產的規定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六條縣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未經批準不得變更調整生態公益林補償面積和地點。確因建設需要并已辦理征占用生態公益林手續的,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已征占用生態公益林林地地點、面積及調整意見報省林業廳。經省林業廳和省財政廳認定后,省財政廳從下年度起調減或調整補償資金。省林業廳每年將對生態公益林征占用林地情況進行核查。
第四章合同簽訂和管理
第十七條林業主管部門應與生態公益林林權所有者或經營者簽訂管護合同,明確管護責任、管護要求與補償權益。生態公益林權屬為國有林業單位和集體的,管護合同與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簽訂。生態公益林權屬為個人,由縣林業主管部門委托基層林業工作站與個人簽訂。自然保護區內的林農,管護合同與自然保護區簽訂。所有集體和個人聘請的專職護林員必須與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鄉鎮林業工作站簽訂管護合同,管護合同一年一定。簽訂管護合同的林權單位或個人應按管護合同要求履行公益林管護義務,承擔管護責任。
專職護林員要采取村委會推薦,鄉鎮政府和林業工作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招聘,并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縣級財政部門備案。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專職護林員的管理,制定專職護林員目標考核量化標準和管護獎懲辦法,定期對生態公益林管護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林業主管部門與國有林業單位、集林及個人簽訂的管護合同全省使用統一規定的格式(見附件1)。林農個人委托管護合同也使用統一規定的格式(見附件2)。
第十九條管護合同執行一年期滿時,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集體林場和村委會要將獲得管護費或補償費的人員名單、金額,以及管護任務完成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管護情況由所在單位或集體考核,并上報縣林業局。對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護任務的人員,財政和林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兌現管護費或補償費并續簽合同。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未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管護義務的,不予支付其管護費或補償費,并終止合同。
第二十條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定期組織專業隊伍對上年度公益林管護、森林資源消長、林地征用占用、亂砍濫伐、森林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發生及控制情況進行核查并上報。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于每年2月底之前將檢查情況上報省林業主管部門,并抄報省財政部門。
第五章資金檢查和監督
一、現狀
㈠概況
全鎮生態公益林總面積32萬畝,共涉及13個村,重點分布在*沿岸地區。
㈡結構
1、地類結構:生態公益林總面積2.13萬公頃,其中林地0.7萬公頃,疏林地0.3萬公頃,灌木林地0.76萬公頃,未成林地0.3萬公頃,宜林地0.07萬公頃;
2、林種結構:全鎮防護林1.22萬公頃,占全鎮林業用地的57%;特種用途林0.3萬公頃,占14%。公益林種面積中水源涵養林1萬公頃,水土保持林1.13公頃。
3、樹種結構:有云南松畝,占31%,華山松畝,占1%,標類畝,占41%,核桃畝,占10%,花椒畝,占5%,其它畝,占8%。
4、地貌結構:全鎮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山區和*區,其中山區1.49萬公頃,占70%,*區0.64萬公頃,占30%。
二、存在問題
㈠綠化總量小,宜林地多
從目前的*鎮的生態公益林建設情況看,全鎮生態公益林面積占國土總面積的比例還較小,有林地面積占公益林總面積的比例相比之下還很低,綠化總量小,另外生態公益林中,宜林地面積0.07萬公頃,占公益林面積的3.3%,建設任務仍很艱巨,需要進一步加大生態公益林建設工作力度,力爭通過幾年的努力,使全鎮的生態公益林綠化總量不斷增大。
㈡林分質量較差,防護效益低
一是生態公益林防護效益較差,林地利用率低,防護功能弱;二是從目前樹種結構看,僅有云南松、華山松等較少的幾種,結構較單一;三是從建設結構看,沒有形成喬灌草復層異齡結構,存在純林、單層林多,混交林、復層林少的問題,防護效益和防護功能弱。
㈢管護投入少,機構不健全
多年來,在全鎮的生態公益林建設中“重造輕管”的問題仍突出,造林投入較多,管護投入較少甚至于幾乎沒有投入,形成“春天栽樹轟,秋后管理松”、“造林不見林”的現象,對森林資源的管護還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同時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機構不健全,沒有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只靠鎮林業工作站來管護,人員、資金少,形不成合力。加之分布廣泛,點多面廣,對生態公益林的監管力量薄弱,手段較落后,建成完備的生態公益林監測體系任重道遠。
三、發展對策
通過分析,從目前*鎮生態公益林建設的現狀來看,本人認為*鎮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護,必須站在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在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大投入、強化管理的同時,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區的氣候、土壤等特點,選擇適宜的樹種結構,逐步形成合理的喬灌草復層異齡結構,建設多層林、混交林、復層林相結合的生態公益林體系,提高公益林防護功能。
㈠加大對生態公益林的宣傳力度
一是完善基礎宣傳設施。在新區劃的公益林區交通路口及時設立宣傳牌、監督崗、公示欄,對一些已經陳舊破損和內容有所調整的公益林宣傳牌及時更新,同時豐富宣傳手段,利用好各種宣傳媒體進行廣泛宣傳;二是加強宣傳的針對性。主要針對林區群眾最為關注的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熱點問題,及時為他們釋疑解惑,做好群眾長期維護和支持公益林建設的思想工作等內容進行宣傳;三是把領導干部納入宣傳對象。不斷強化各級的生態公益林管護意識,把生態公益林建設當成一件關系地區生態安全的大事,長抓不懈;四是加強政策咨詢和技術指導。通過開展林業部門送林業科技下鄉活動,向林區群眾發送有關宣傳資料,開辦專題講座,使之家喻戶曉、人人明白。
㈡科學規劃,全面建設
認真搞好森林分類區劃界定工作,制定全鎮生態公益林建設總體規劃,本著因害設防、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增加森林資源、提高生態效益為目標,大力發展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擴大生態公益林總量。同時對每一塊宜林地進行具體規劃設計,包括整地方式、栽植樹種、造林方式、造林年度等統籌考慮,將任務分解到村、社、年度,做到明確任務,明確職責,限期完成。
㈢提高林分質量,增強生態防護效益
在擴大森林資源總量的基礎上,增加林地生產力,提高林分質量,培育復層異齡混交林是增強公益林生態防護效益的關鍵措施。通過造、封、撫、引等措施,培育復層混交林。同時加大科技力度,生態公益林地處自然條件惡劣、氣候變化頻繁的地帶,造林難度較大,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增加科技含量,建設高質高效的生態公益林。
㈣出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辦法,加強公益林管護
對地處*江沿岸的重點防護林和特殊用途林實施生態補償,加強其有效管理和保護,彌補其因發揮生態效益而使經營者受到的部分經濟損失,是保證生態公益林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在財政較為困難的情況下,也要將生態補償納入縣鄉財政框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公益林保護的實質問題。
㈤嚴格保護,動態監測
1.地方財力和民資的生態公益林建設參與度低。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倡導,生態公益林建設和保護得到了重視,但由于財力有限,地方政府仍側重于追求GDP增長,卻忽視對生態公益林建設和保護的投入,對生態公益林建設沒有遠景規劃,這對生態公益林可持續發展是極為不利的。同時,現行低標準的補償金與林農的林木直接受益預期相差甚遠,難于調動林農參與建設的積極性。由于受生態林立地條件、投資收益風險等因素的限制,靠招商引資發展林下規模經濟、反哺生態公益林建設的路子僅停留在探索層面。目前的生態公益林建設和保護僅依賴于中央、省級補助,導致建設標準不高,保護效果不佳。
2.補償標準低不利于生態公益林的長期保護。林權制度改革后,林木、林地價格上漲,隨著我國土地流轉政策的推廣,林地價格正呈攀升趨勢,而現行的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主要來源于中央和省級財政撥款,地方政府沒有配套補助,林農得到補償低,加上林農的生態公益意識淡薄,造成林農對生態公益林營造和管護積極性不高。近年來,由于營造巨尾桉速生豐產林帶來的可觀效益,仙游縣林地流轉更為活躍,林地租金每畝達26-30元/年,且租金一次性支付。而目前的補償標準每畝每年只有12元,遠低于林木生長和林地流轉帶來的經濟效益。
3.基礎設施建設給生態公益林管護帶來一定壓力。在生態公益林區域劃定時,多數地方將人煙稀少、生態脆弱的林地劃入生態區位,近年來不斷完善公路基礎設施建設,一些原本偏僻的區域變成交通便利地帶,外出打工村民有返流趨勢。如仙游縣列入生態公益林的135個村中涉及的7個山區鄉鎮58個村,原本交通不便,村民幾乎靠外出謀生,客觀上便于管護。但隨著莆永高速、沈海復線高速和環山區公路的開通和當地紅木家具產業的發展,返鄉的外出勞工正逐年增多,林木受破壞和森林火災潛在風險也增加,將給生態公益林管護帶來壓力。
4.補償標準單一,沒有分類補償。不同地區、區位、地類和質量的生態公益林管護成本和生態價值不一樣,但現行補償標準卻相同,沒有根據生態效益發揮作用、管護難度高低和公益林分布復雜情況進行合理區分和分配補償,如交通主干線兩側、飲水源頭、環城市一重山、人煙稀少、自然條件好的地帶的公益林,其管護難度、林分質量和生態作用不盡相同,已經投入或需要投入的資金差別很大,補償標準卻相同。
5.補償基金發放環節多,管理仍有漏洞。出于規范管理的需要,補償基金按照預算級次從中央到鄉鎮層層下達,由鄉鎮組織發放到村委會或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林農,并通過層層檢查來督促發放到位。由于尚未開發一套完整的補償基金發放管理信息系統用于操作,縣級以下林業、財政部門每年都承擔著分配發放、公開公示、審核校正、糾紛調處和接受層層檢查等大量工作,為此耗費的人力、精力和財力不少,監管效率也不高。近年來,雖然截留挪用補償基金現象得到了遏制,但隨著林權改革后山林權糾紛的逐年增多,個別鎮村以山林權糾紛為由暫緩發放,進而截留挪用補償金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的對策
1.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法規政策環境。(1)抓緊修訂出臺專門法規。各地在實施森林生態補償基金過程中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做法,但出現的問題也不少,如普遍反映補償標準偏低、補償資金“撒胡椒粉”達不到生態保護效果等。應充分重視林農經濟利益訴求與生態利益要求明顯沖突這一問題,修訂現行管理辦法并出臺一部完整的法規,以法律條文形式,明確規定生態公益林的保護方式、補償類型和標準、額度提高辦法、補償資金分配發放、監督檢查辦法,以及政府、林農、工礦企業各方責、權、利等,切實維護林農權益,提高他們保護生態的積極性。(2)加強法規政策宣傳。在切實保護林農利益的前提下,林業部門和有關部門應按規定要求做好生態公益林管護落實工作,定期公布公示管護責任人、管護面積、范圍、補助標準、責任和義務等,接受群眾的監督,增加執行政策的透明度。同時,做好生態公益林保護和建設政策的宣傳工作,積極引導林農履行好義務,鼓勵其支持和參與生態公益林建設。
2.確定科學合理的補償標準。科學合理的補償標準是整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的核心,關系到林農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生態公益林能否持續發揮生態效益。考慮到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森林生態效益需求、生態公益林林分質量和管護難度的差異,在確定補償標準時,應根據實際區別開來。在財政年度預算補償金額總量不變的前提下,針對不同類型的生態公益林,以森林生態效益需求和管護難易度為主要指標,調整確定不同類別的補償標準。(1)一類補償標準:大氣重污染地區的生態脆弱公益林、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江河源頭、飲水源頭周圍等重點公益林按高標準補償,提高的補償部分用于公益林的林分修復補植、調整樹種結構。(2)二類補償標準:交通主干線兩側、城市周邊一重山生態公益林,因區位劃定前多數是人工造林,且管護難度相對較大,應考慮林地成本投入和管護難度,按中等標準提高林木補償管護比例。(3)三類補償標準:邊遠地區、人煙稀少的公益林,區位劃定前多數是天然林,林地成本投入少,管護自然條件相對較好,按一般標準補償。確定不同類別的補償標準后,應根據地方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收入和生態效益發揮評估狀況,相應確定合理的補償提高額度、調整間隔期和地方配套補償額度,讓林農堅定對保護和建設生態公益林的信心,讓林農分享生態公益林政策紅利,確保生態公益林持續得到保護和生態效益發揮最大化。
3.拓寬補償基金籌資渠道。生態公益林所提供的生態服務是一種公共產品,森林生態效益的受益者是全社會,因此,除政府財政資金撥款外,全社會都有責任和義務承擔補償費用。需要拓寬其他籌資渠道,有效保障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足額到位,以緩解財政投入不足、林農利益渴望、生態效益需求三者之間的矛盾。(1)建立工業發達地區對森林資源發達地區補償機制。按照受益者合理承擔的原則,分別根據工業發達地區的GDP增長、PM2.5變化趨勢、財政收入狀況和森林資源發達地區的森林資源保護、森林蓄積量情況,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統一指導要求受益的工業發達縣對口補償森林資源發達縣。(2)建立江河溪流下游對上游地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江河溪流下游的縣級地方政府要根據當地受益情況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上游地區森林生態效益的補償。(3)建立受益單位合理的補償機制。規定可以從森林景觀旅游經營收入、水力發電收入、礦山開采經營收入、飲水資源收入中適當提取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4)建立征占用生態區林地交納森林資源補償費機制。應嚴格控制公路、水庫、電力線路架設、旅游開發等項目建設對生態區位林地的征占用,確需征用的,應開征森林資源補償費。福建省從2013年1月1日起對征占用生態區位和城市規劃區林地征收森林資源補償費,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每畝每年提高5元,就是一條很好的舉措。(5)積極探索林農自我補償機制,增加林農收入。鑒于生態公益林直接經濟效益受限制,應積極引導林農充分利用生態公益林林下資源,開展林下非木質利用,提高林農自我補償能力,政府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