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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依法做好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監督工作,切實履行傳染病防治監督職責,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促進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檢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檢查。
三、檢查對象
(一)醫療機構:
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負責:縣直各醫療機構、民營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縣衛生局負責轄區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檢查。
四、檢查內容
(一)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醫療廢物處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劑使用等情況,詳見表1。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疫情信息報告管理、疫情調查處理、醫療廢物處置等情況,詳見表2。
表格使用:每個受檢查的醫療機構填寫附表1;受檢查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填寫附表2。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09年4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2009年4月—7月)為組織實施階段。衛生監督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開展監督檢查。
第三階段(2009年9月)為總結階段。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衛生監督所要將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將附表3和工作總結書面上報市衛生監督所,同時報衛生局疾基婦股備案。
縣衛生監督所聯系人:*
衛生局疾基婦股聯系人:*
六、為確保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順利完成,特成立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衛生監督工作組:
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衛生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縣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縣衛生局副局長
*衛生監督所所長
成員:*縣衛生局疾基婦股股長
*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衛生監督所干部
衛生監督工作組設在衛生監督所,由衛生監督所具體負責。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配合,突出重點,嚴格按本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轄區內的監督檢查。
(二)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糾正,依法嚴肅查處。
關鍵詞:傳染病防治;接種證查驗工作加強和完善學校傳染病監督管理工作是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的重要環節,為了解阿勒泰市各類學校及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治管理現狀,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監督管理,探索有效、長效工作機制提供對策,筆者于2012年5月對阿勒泰市所有學校的傳染病防治管理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阿勒泰市各類學校共56所,其中大中專學校(包括職業技術學校)3所, 中學8所、小學16所、托幼機構29所。
1.2方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設計調查表,采用查閱資料、詢問調查和現場查看相結合方式,對各學校及托幼機構傳染病管理組織、制度、疫情報告、預防接種證查驗和校醫院或衛生保健室傳染病管理等進行調查。
2結果
2.1傳染病防治管理組織領導情況調查學校中傳染病管理組織網絡、工作預案和主管校長負責制建有率分別為大中專學校89.4%,中小學96.8%,和托幼機構80.4%,傳染病防治管理部門和人員落實率(自查率)分別為大中專學校89.4%,中小學66.8%,和托幼機構83.4%。大中專學校和托幼機構主管校長負責制建有率低于中小學,而傳染病防治管理人員落實率托幼機構和中小學低于大中專學校。
2.2學校傳染病疫情登記執行情況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消毒隔離、專人負責登記報告工作。因病缺課規范登記和常規消毒管理:中小學最規范。大中專學校無規范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而民辦托幼機構因病缺課規范登記和常規消毒管理規范率最低。專人登記報告工作:公辦托幼機構落實率100%,小學及民辦托幼機構分別50.6%和55.6%。
2.3學生預防接種證查驗情況調查學校中,公辦托幼機構兒童入學入園預防接種證查驗書面制度、查驗結果記錄均達到規范。但是民辦托幼機構此項工作流于形勢,兒童的免疫保障出現空白,是造成多種常見傳染病在托幼機構暴發的根本原因。
2.4校醫院或衛生保健室傳染病管理情況調查學校中32.8%建有校醫院或衛生保健室,但只有18.2%學校消毒規范,民辦托幼機構的校醫院或衛生保健室建有率和消毒隔離規范率均為最低。
3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3.1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調查結果顯示,中小學和托幼機構主管校長負責制建有率和傳染病防治管理人員落實率低于大中專學校[1~3]。各類學校傳染病管理組織和疫情登記報告工作不完善,制度措施的落實相對較差,但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相對較好。中小學校醫院或衛生保健室設置率及傳染病防治管理人員落實率最低,民辦托幼機構情況疫情執行最差。大中專學校除了校醫設置規范外,其他方面相對較薄弱,尤其是學生晨檢、校消毒隔離及專人報告方面均建立在最低水平,而民辦托幼機構各項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隱患最多。
3.2問題存在的原因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不健全 學校傳染病監管目前尚缺乏有效的工作機制,對違法行為缺乏威懾力,造成監督執法力度不強,執法效能不高。《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管理工作均有相應規定,但都比較籠統,實際操作性不強。《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試行)》雖明確了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職責和要求,但仍未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等。
3.3建議
3.3.1加強學校傳染病監督管理法制化建設建議加強學校傳染病監督管理立法工作,制定與本市相適應的學校、托幼機構傳染病監督管理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明確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學校在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的職責,明確相關衛生要求;定期對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開展自查,對校內公共場所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學校醫院或衛生保健室應建立消毒隔離制度,對產生的醫療廢物應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進行集中處置。同時建議修訂《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或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
3.3.2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和宣傳培訓檢查中要加強指導,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屢教不改者加大執法力度。同時要采取廣播、報紙、主題活動等多種形式加強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治知識及相應法律法規的宣傳,對學校傳染病主管校長、管理人員或疫情報告人員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
3.3.3落實保障措施,加強部門協作各級政府部門應重視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加強領導,確保經費、人員和設施到位。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應明確職責,定期就學校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溝通,建立傳染病管理公示制度,以逐步形成學校自律、教育主管、衛生監管和社會監督的長效監管模式。
參考文獻:
[1]貝品聯,主編.學校衛生工作指南[M].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0:98-99.
為深入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等衛生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衛生監督和傳染病防治工作,保護廣大師生、幼兒的身體健康,依據省衛生廳、教育廳魯衛發監字號《關于在全省開展學校、托幼機構衛生綜合監督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望認真貫徹落實。
一、綜合監督檢查的單位
全區城鄉的各級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重點是鄉鎮寄宿制學校。市區學校檢查覆蓋率到50%、鄉鎮學校檢查覆蓋率到80%,托幼機構檢查覆蓋率到100%。
二、工作內容
(一)傳染病防控和醫療機構
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重點做好教室、宿舍等場所的通風;落實晨檢,學生因病請假管理及病因追查;認真執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對玩具、門把手、桌椅板凳等公共物品進行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檢驗合格證;傳染報告渠道要通暢;建立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新生入學要查驗預防接種證。
(二)飲用水衛生
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法律法規,重點檢查飲用水來源及消毒情況;課間飲用水情況;學校、托幼機構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措施。
(三)學習環境衛生
教室人均面積、課桌椅、黑板、教室的采光和照明、微小氣候等是否符合衛生要求。宿舍的漱洗設備是否按國家的規定的標準設置;廁所的蹲位數量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室外的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四)飲食衛生
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是食品原料的采購、加工過程的衛生;
二是餐具消毒;
三是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
四是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五是衛生管理檔案,主要是索證、購貨臺賬、消毒等檔案。
三、時間安排及工作部署
(一)動員部署階段(4-5月)
做好全區學校、托幼機構的宣傳發動和工作部署,并要求學校、托幼機構按照監督檢查的工作內容開展工作,自查自糾。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上旬)
區衛生局、教育局成立聯合檢查小組,對全區的學校、托幼機構的綜合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依據衛生法律法規抓好工作落實,針對檢查所發現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督導整改。對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據衛生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三)總結階段(8月份)
區衛生局、教育局將對全區開展學校、托幼機構衛生綜合監督檢查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工作經驗,寫出書面材料,填寫檢查匯總表,報送市衛生局、市教育局。
[關鍵詞]健康權;衛生法律
1.前言
健康權在不同的法學領域有不同的定義,世界衛生組織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中規定,醫師衛生保健領域,包括醫藥保健、食品衛生保健、預防兒童保健、孕前孕后衛生保健、精神保健等,二是衛生條件領域,包括清潔用水、充分營養食品、職業衛生與健康有關信息等[1]。為了保障國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國頒布了母嬰保健法、執業醫生法、獻血法等9部法律,為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我國衛生法律制度的歷史進程
我國的衛生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建國初期到開始,是第一階段,這是我國衛生法律制度的摸索階段。把公民的身心健康放在了首要位置,并且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國人民共同綱領》中就明確規定:“提倡國民體育,推廣衛生醫藥事業,并注意保護母親、嬰兒和兒童的健康,1954年憲法第九十三條進一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至那時起,先后又制定了31條行政法規。第二階段是時期,那個時候屬于停滯階段,所有的法律都不能得以實施和制定。第三階段就是從開始,1984年,中國立法部先后頒布了《藥品管理法》、《母嬰保健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食品安全法》、《執業醫師法》、《獻血法》、《職業病防治法》、《紅十字會法》和《精神衛生法》10部法律,國務院制定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醫藥醫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30多部法律法規;多數省、自治區也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直到目前為止,我國衛生行政立法的內容已經包括了公共衛生及預防保健方面的法律制度(婦女兒童健康權益和公民生殖健康權益保障等),規范和身體健康相關的化妝品、藥品、食品和醫療器械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規范傳統醫學保護的法律制度[2]。
3.衛生法律制度建設需具備的特點
我國衛生法律制度的頒布,是以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為根本的,它是一條生命連接帶,關系到每一個人的健康和利益。一個國家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也直接體現出這個國家的國力強弱。所以,完善我國相關的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向公民提供便捷有效的醫療服務,是至關重要的。衛生制度的建立,是有科學性和專業性的。是以保護公民身體健康為基本目的。特別是在科技飛速發達的今天,人類對生命科學的考究已經進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境界,登上了一個又一個高峰。衛生制度的建設,應當具有扎實的科學理論為基礎,具有可行的操作性,而不是天馬行空。
3.1應當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在制定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由于認真研究和運用傳染病防治的“三環節,兩因素”(發現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者,社會因素、自然因素)等醫學理論,根據傳染病控制的不同環節和相關因素,制定對應的策略。所以,在防治傳染病的工作內容上,尤其是在前兩年的甲型H1N1流感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時在相關職業病防治法中巧妙地運用了“三級預防理論”(一級預防是指致病因素的預防,二級預防是指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三級預防是指在患職業病后要采取措施防止病人殘障),使職業病防治法在理論上更為嚴謹,更有切實的操作性。所以,衛生法律制度的健全與完善,很有必要以科學事業的發展為前提,要在探究、借鑒醫學科學發展成果的基礎上,依據真實且客觀的醫學科學衛生發展的規律,使衛生法律制度得到質的突破,為今后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創造更完美的環境。[3]
3.2符合當今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律和符合我國的國情
一個國家衛生事業的發展,影響到經濟發展建設,也反映了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的雄厚,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對疾病進行預防控制,直接關乎到一個國家的政治問題,比如說,因為瘋牛病和艾滋病的傳播,導致相關國家政局動蕩。所以,建立健全的衛生醫療制度是必要的,而且要與國家的生產力,經濟發展相適應,相協調,國民經濟與衛生事業相輔相成,均衡發展。
3.3借鑒和吸取國外的經驗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現代,交通也隨之發達,國內外人員出入頻繁,很容易將病毒以及各種傳染病傳播出來,而內一個地方出現疫情,都會引起各個國家的恐慌和關注。這個時候,各種之間相互研究,相互交流經驗是必要的,一起探討疾病的治療措施,預防等。隨著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人與人交流起來更是便捷,各個國家對自己本國的疾病控制和治療都是不同的,所以,我國相關部門應該借鑒他國的經驗和方法。我國制定的相關衛生法律制度,應當借鑒別國成功的案例,目前,我國已經加入了《國際衛生條例》、《品單一公約》、《精神藥物公約》以及確定2000年“人人享有衛生保健”戰略目標的《阿拉木圖宣言》等等一系列國際條約。
4.對我國衛生法律制度的評價
我國雖然已經建立起了很多的衛生法律制度,但很多都沒有得以完善。現在普遍出現的各種問題有醫患關系緊張,雖然也已經有了醫療保險,但看病難,看病貴這個還是沒能很好的解決,各種非法拍賣人體器官組織等等, 疾病風險與個人經濟能力之間的矛盾,不同社會成員可能遇到的疾病風險以及相關的醫療服務需求是不同的,個人及家庭之間的經濟能力也是有限的,主要依靠個人和家庭的經濟能力來抵御疾病風險,必定會有部分公民無法承擔起巨額的醫療費用,他們的健康權利無法得到保障。這不僅有失社會公平,也會帶來其他一系列經濟與社會后果。因此,在醫療保障體制的設計上,必須在全面覆蓋的前提下,建立風險分擔和社會共濟機制。中國城鄉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的實際結果,就是將醫療服務需求逐步演變為私人消費品,其消極后果已經顯現。
5.結束語
我國的衛生法律制度的設立仍面臨著很大的挑戰,這都需要借助國家的經濟的發展和國民的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1]劉紅霞,潘虹,楊麗娟等,PBL在高等醫學院教學中的創新與應用[J].價值工程,2012(24):277-279
一、指導思想
依法做好傳染病防治和醫院感染監督工作,切實履行傳染病防治監督職責,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促進傳染病防治及醫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監督檢測依據
采樣檢測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醫院消衛生標準gb15982、1995)
三、監督監測對象
(一)區級發證和管轄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監督監測內容和范圍
(一)醫療機構
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醫療廢物處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消毒滅菌效果監測(微生物培養)。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傳染病疫情監測、疫情信息報告管理、疫情調查處理、醫療廢物處置等情況。
五、工作要求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級發證和管轄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開展傳染病防治和醫院感染監督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門加強配合,各負其責,突出重點,嚴格按本實施方案的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一)區衛生監督所職責
負責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制定樣品抽樣的范圍、數量、順序、檢驗項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寫相關表格和單據。
(二)區疾控中心職責
負責完成現場采樣監測培養并按時出具結果報告。
(三)監測樣品抽檢范圍和數量
1、治療室、手術室、產室、嬰兒室、消毒供應室、口腔科、內窺鏡室等科室為監測的重點部位,采樣內容為空氣、工作臺面、無菌物品、消毒液、醫護人員手表面。
2、二級規模以上醫院根據科室設置采樣20—30份,鄉衛生院、門診部以及同等規模的醫療機構采樣5---10份,其它診所采樣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