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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網絡傳播研究成為我國新聞傳播研究中最為活躍的一個領域。隨著Web2.0時代各種信息傳播技術的廣泛應用,我國網絡傳播研究正在呈現不斷繁榮的態勢,其研究視野也因此更加開闊。本文概括了2006年我國網絡傳播發展的總體特點,歸納了2006年網絡傳播研究的整體情況,并對其研究現狀進行了回顧和思考。
1994年以來,隨著互聯網在我國的迅速推廣和普及,其技術屬性日益鮮明,社會影響日益深刻。與此同時,網絡傳播的研究在經歷了10年的發展之后,驟然成為我國新聞傳播研究領域中最為活躍的一個分支。隨著Web2.0、3G技術、寬帶技術等各種信息傳播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媒介融合、網絡融合等趨勢的明朗,我國網絡傳播的研究視野也隨之更加開闊。
有研究者認為:“2006年是中國互聯網步入新階段后進一步發展的一年,是十一五規劃實施的第一年。中國網絡媒體和網絡傳播繼續展現出空前的活力,蓬勃向前。與此同時,互聯網的發展也進一步朝著理性和規范的方向前行。”[1]
2006年我國網絡傳播發展呈現新的特征:1.在網絡傳播技術方面,其寬帶化、移動化、互動性等技術特征得到進一步強化;2.在網絡內容發展方面呈現出參與性、創造性、視頻化等特征;3.在網絡傳播發展方面熱點迭出,博客傳播、手機媒體、媒介融合、網絡實名制等不斷成為社會和研究界所持續關注的焦點,而網絡侵權、網絡惡搞、網絡示丑等現象也成為如何加強互聯網管理的爭論焦點。經歷了2006年的發展,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中國網絡傳播在發展的繁榮中呈現理性的需求,并在發展的繁榮中逐漸邁向規范之路。
然而,我國網絡傳播業的發展迅猛,熱點現象迭出不窮,網絡傳播的成就與問題相互交錯呈現,也使得網絡傳播的研究者們疲于進行應對性解釋,理論創新不夠,知識積淀有限。對網絡傳播現象的跟蹤、闡釋較多,以實證的方法對網絡傳播深層次的研究較少。研究總體上呈現繁榮和活躍,但是其研究分量和研究成果仍顯輕微。研究者們對各種熱點現象跟蹤及時,而具有縱深理論意義的成果不多。在研究方法上,2006年的網絡傳播研究仍是以定性研究為主,實證研究的方法相比以往有所增長。由于網絡傳播的全球性特點,我國網絡傳播的研究者較多的采用“比較”的視角考察網絡傳播。
下面分為若干問題闡述2006年討論較為集中的網絡傳播問題。
1.聚焦web2.0:拓展網絡傳播技術和應用的新時代
在互聯網的Web2.0時代,我國的網絡傳播發展也呈現出了突飛猛進的勢頭。有研究者將web2.0歸納為:一、理論基礎:六度分隔理論、公共版權、長尾理論。二、典型應用:blog—博客,wiki—維基,tag—互動標簽,SNS—社會性服務網絡,RSS—聯合組織規范技術。三、實踐特征(與web1.0和傳播媒介相比較的實踐優勢):參與性、自組織性、真實性、免費性、開放性、粘性、去中心化、聚合性、創新性、不斷更新、信息傳播以微內容為基礎。
Web2.0為我國呈現了新傳播時代的實踐圖景。關于Web2.0,他認為,“這種讓全民共同決定和編織傳播的內容與形式,讓每個個體的知識、熱情和智慧都融入其中,讓人們在具有最大個性選擇的聚合空間內實現共享,這恰恰是新傳播時代的價值真諦。他認為Web2.0必然用一種新的形式帶給我們一個高效、新鮮而有活力的傳播場域,新的傳播時代即將到來。”[2]
其他如網絡BT、維基百科、Flash新聞等研究,都是在web2.0大的傳播技術背景之下展開的。[3]研究者認為,新一代互聯網,將使網絡的能量再次成倍增長,而Web2.0,則更多的是信息互動傳輸,即應用方式的新變革,它可能會對網絡中人與電腦、人與信息、人與人的關系產生重大的變革推動力。[4]
2006年的Web2.0及其時代的研究及論述,既不是開局之年,也不是終結之年,而是一個重要的過渡階段。隨著Web2.0各種技術和應用的逐步推廣,相關研究還將繼續深入。
2.網絡新聞傳播地位:從邊緣到主流
今年中國新聞獎首次將網絡新聞作品納入評選,并且評出了三類(網絡新聞評論、網絡新聞專題、網絡新聞專欄)首批13件網絡新聞獲獎作品。這次評獎標志著網絡媒體作為我國重要傳媒形態的地位進一步得到確立,反映了自2000年以來網絡媒體快速的發展及其與日俱增的社會影響力的網絡傳播現實。這個事件引起了研究界的廣泛關注。[5]
研究者認為:“網絡新聞獎的評選將有利于強化新聞網站對于自己作為獨立媒體的角色、地位的認同感,促進網站責任感的加強,促進網站的主動性與創造能力的發揮,使網絡新聞的質量進一步提高,網絡新聞的原創能力得到挖掘與拓展,這將促進網絡新聞業務的進一步繁榮。網絡新聞獎,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對網絡新聞的業務模式、行業標準以及發展走向的一個示范。”網絡新聞作品納入中國新聞獎評獎序列,這件事的意義不僅僅在于評獎本身,它表明網絡媒體在新聞事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肯定和確認,是對新聞事業促進和發展。[6]還有研究者參照國際視角研究認為:中國新聞獎首評網絡新聞,反映出有關管理部門、行業上下和主辦單位與時俱進的積極態度和開放精神。[7]
與此同時,研究者還對建構我國網絡新聞的評價體系的課題展開研究。[8]
3.微內容:長尾理論開始發力
在2006年,互聯網微內容成為一個新鮮話題。有研究者認為:互聯網用戶所生產的任何數據,都可以被稱作微內容。這些零星散亂的數據眾沙成塔,成為網絡神奇力量的真正來源。而當一種工具出現以后(如它的第一代產品的代表Google),微內容便羽化為蝶,登上社會發展的大舞臺,成為了創造歷史的主角。顯然,對于“微內容”的聚合、呈現、利用的有效工具的打造終將成為拯救互聯網未來的英雄。[9]
還有研究者認為:“微內容是互聯網所獨有的內容產品,是Web2.0的創新技術使互聯網凸現出來,并日益呈現出其作為互聯網核心競爭力的價值潛力。”[10]這個概念從長尾理論的新視角,重新詮釋了互聯網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另有研究者對微內容塑造傳媒業形態的力量寄予期望,認為在互聯網上,俗稱“草根”的“微內容”開始表現出經營性價值,微內容的出現可能會空前改變傳媒業的產業形態。[11]
4.博客傳播:web2.0時代的傳播先鋒
2006年對于網絡傳播媒體的研究中,博客、播客、維客和手機成為最為研究者關注的焦點。前三者被稱為web2.0時代的三劍客[12],而手機則是因其“影子媒體”的身份而進入了網絡傳播媒體的研究視野。
今年網絡傳播的許多研究都和博客這個深深的旋渦密不可分。不管是網絡新聞的博客化,還是網絡傳播的博客化,都將2006年的網絡傳播深深打上博客的烙印。
研究者認為,博客的普及不僅僅改變了互聯網的應用,更重要的是促成了人類傳播模式從大眾傳播到博客傳播的改變。博客的本質就是個人的“虛擬主體”。擁有博客,一個人就有了虛擬和現實的雙重主體。隨著博客應用不斷主流化,基于個人博客的博客傳播(典型的大集市模式),可以幫助人類實現“所有人面向所有人”的社會化傳播理想。[13]
還有研究者認為,博客現象的興起為滿足個人傳播需求提供了新的更為寬容的傳播方式。在新信息傳播技術條件下,原先無法順利實現的許多傳播需求被不斷地激發和滿足,并逐漸轉換成產業行為,由此再衍生許多大媒體產業的熱點現象。[14]研究者通過分析新聞博客對傳統新聞媒體報道的補充作用、議題的解構、構建作用、傳播格局的突破作用、話語宰制的消解作用的分析,揭示出這一網絡傳播形態對新聞價值觀與媒介格局的影響與改變。[15]也有研究者對于名人博客現象進行了一定的研究。[16]
有研究者通過對2004年和2005年的博客研究的考察發現,我國國內的博客研究,主要還是在傳播學的基本框架下進行的。研究視野主要是新聞傳播這個維度,顯得單一而狹窄,而國外的博客研究開始延展到社會學、經濟學、人類學、人種學、符號學等多種研究視角。[17]
5.播客傳播:網絡傳播新焦點
在經歷了2005年的“播客”元年之后,2006年的播客話題依舊火熱。研究者認為,與當年博客的推廣相比,這一速度是非常驚人的。盡管業內目前尚未找到成功的盈利模式,但播客的技術優勢仍不容小覷,并且從理論上講也有很大的市場潛力。研究者認為,未來播客的盈利模式必將是多元化的,并從個人用戶收費、在線廣告收入、內容出版、無線增值服務、商業應用、資本運作、與傳統媒體合作等方面對之作了探討。[18]
研究者認為,播客具備WEB2.0時代傳媒形態的一些典型特征,如自主的信息傳播方式,以音視頻為主的信息傳播內容,與其他傳媒形態的交融性等等。從發展軌跡來看,播客的來勢甚至比當年的博客更為迅猛,這種新傳媒形態值得我們關注。研究者認為,在實際發展中,Podcasting逐漸成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傳播形態。當前傳媒形態之間的出現了明顯的交叉和融合的趨勢,從廣義的角度看,一些博客網站中的音頻博客和視頻博客也屬于播客,播客與網絡電臺、網絡電視也有相當的融合。綜觀中國的播客現狀,我們可以看到,盡管發展勢頭迅猛,但無論從網站數量、播客數量、播客節目的內容、傳播方式來看,播客在中國的發展其實還處于剛剛初始階段。[19]
還有研究者認為,播客與“草根”緊密相連。在一些極力追捧個性化的人們眼中,“播客”比“博客”更加令人激動,因為這是從用筆桿子記錄生活到用聲音展示生活的革命性跨越。在中國,2006年2月底,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網絡電臺和互動社區——銀河臺網站()全新改版上線,并加入了大量播客自制元素。不僅如此,美國的一些大學已經在積極嘗試播客教育了。與此同時,播客極具潛力的商業價值也正在被挖掘。[20]
在博客研究過程中,有的研究者通過大量文獻閱讀、消化,對歐美博客研究現狀及其最新進展,進行了較為全面的分析與評述,提出了我國當前研究的主要問題域,試圖對我國的博客實踐、博客傳播的公共規約體制的形成以及開展深入、全面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啟示。[21]
6.維客傳播:公共與開放的領地
作為Web2.0時代的新的網絡傳播方式,2006年的維客傳播引起了更多研究者的關注。研究者認為,“維客”不只是一種技術,一種系統,更是一種開放的工作、交流方式。[22]
有研究者從網絡新聞的角度探討了維客技術的意義,認為wiki技術是一種新的信息和維護技術,具有迅速、便捷、可匿名編輯的特點,而wiki新聞是wiki技術在新聞領域的運用,具有國際性、快速編輯、公開、中立、志愿和自由的特點,是一種群體協作創作,具有理想主義色彩的參與式新聞。但是,wiki新聞目前具有可信性危機和缺乏原創性的缺點。wiki新聞的出現,使公眾有了更多的選擇權和知情權,是對傳統新聞觀念的一種突破,而wiki新聞并沒有能力替代新聞記者和傳統媒體,傳統媒體的把關功能和社會影響仍然是巨大的。[23]
有研究者從網絡話語的角度審視維客傳播的話語空間。研究者認為,聚焦當下網絡傳播領域的一些新興現象——播客、視客及維客,為當下網絡話語空間帶來的新特質。網絡話語空間不斷民主化的進程中實際上存在著若干悖論:話語空間日益開放的背后是受眾面的日益窄化;技術支持越來越平民化的同時也存在著實際操作的精英化傾向;在話語場域的公共性之外是實際話語傾向的私人性。[24]
對于維客傳播,也有研究者從其教育功用入手進行探究。維客是博客之后的又一種新的網絡工具,它獨特的優勢必將成為網絡教育、特別是網絡學習的強有力的手段;同時維客作為Internet時代重要的文化現象,以及其內在的維客精神,也必將對網絡教育的學習方式乃至教育理念產生重要影響。[25]
7.公民新聞:展現新的新聞圖景
公民新聞(CitizenJournalism)、公共新聞、民生新聞是當前比較相關的幾個概念。而在網絡傳播時代,網絡所提供的最大可能的廣泛參與性,則成為公民新聞勃興的關鍵原因。
有研究者認為,公民新聞是網絡時代新聞定義的新突破。“公民新聞”的出現,擴展了傳統的新聞學理論中的新聞定義。由于采寫新聞不是訓練有素的專業記者做的,許多網民在散發新聞時把自己的情感興趣,不加專業修飾地夾雜在新聞當中,這對新聞定義的主要因素“客觀性”提出了挑戰。面對網絡上的海量信息,新聞的受眾也越來越依據自己的興趣形成小眾化發展趨勢,新聞在公民網上呈現非一律的狀態,即呈現個性化、社區化的特征,這對傳統的新聞定義的外延給予了新的擴展。現在我們公認的新聞定義建立在傳統的傳播方式上,從發展趨勢看,互聯網將成為互動性最強、受眾最廣、信息承載量最大的傳播媒體,新的傳播方式將對新聞定義重新解讀。目前,“公民新聞”對新聞定義的影響已初見端倪,隨著網絡技術的進一步發展,網民數量的進一步增多,新的新聞定義必將出現。[26]
研究者認為,“公民新聞”涵蓋了包括“博客(blogs)”“維客(wikis)”“播客(podcasting)”以及公民網等多種網絡新媒體形式。[27]
還有研究者從公民共享新聞的視角,對公民新聞現象進行解讀。他們認為,隨著攝像手機、DV、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公民參與意識的日漸增強,公民共享新聞在全球方興未艾。有的研究者從對比分析的角度,對以公民參與、公民報道、公民傳播為特征的公民共享新聞進行了較全面的研究,探討了公民共享新聞對國內媒介生態建設的意義。[28]
8.奧運網絡傳播:漸漸火熱的傳播研究話題
隨著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日益臨近,從網絡傳播的角度對北京奧運會進行研究漸漸成為一個引人關注的研究課題。
有研究者從網絡傳播的受眾特點、傳播方式和多媒體技術的角度進行分析,認為網絡傳播是奧運新聞傳播的最佳模式。研究者認為,網絡傳播將改變傳統奧運新聞傳播方式和奧運新聞傳播對電視媒體的依附,2008年北京奧運會網絡傳播的創新點,在于創建功能強大的奧運官方網站、謀求與國內外網站的廣泛合作、進行多媒體技術的創新與運用。[29]
還有研究者則從奧運會網絡傳播的歷史線索入手,對奧運網絡傳播的前景進行展望。他們認為,互聯網的開放性使網絡圖像能夠輕易地跨越國界相互傳遞,這對現行奧運會按照地區單獨銷售電視轉播權的模式提出了挑戰。為了保證電視轉播商的利益,國際奧委會對網絡轉播一直保持“消極甚至抵制”的態度,使得奧運會網絡傳播發展十分緩慢。搜狐公司成為北京奧運會互聯網內容服務贊助商,意味著互聯網公司正式登上了奧運會商業開發的大舞臺,奧運會網絡傳播時代的到來已不可阻擋。從我國互聯網技術應用狀況、互聯網用戶數量及奧運會網絡傳播的政策環境等方面衡量,2008年北京奧運會實施網絡傳播的條件十分優越,北京奧運會網絡傳播的前景光明。[30]
另有研究者認為,北京奧運傳播理念須從傳統的線性宣傳模式轉移到多媒體共融的新傳播模式,整合internet、IPTV、博客、播客、移動電視、手機電視、樓宇電視等多種新媒介形式,樹立北京奧運的數字媒體觀,建構新媒體·新奧運·新傳播的盛大圖景。應該借助北京2008年奧運會,建構多媒介互生共贏的北京奧運傳播體系。[31]
9.媒介融合:一個和網絡傳播密切相關的話題
2006年,融合成為網絡傳播研究的一個重要主題。研究者認為,媒體發展至今已經出現了各類媒體邊緣淡化,并相互滲透融合的現象,而且相當普遍。[32]研究者認為,從多個角度來看,融合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合是為了更好的分,通過融合達到更高層次的多樣化,這才是媒介融合的終極目標。“合”與“分”,最終指向一個趨向,那就是,信息企業大聯合之后的再分工。[33]新一代電子報紙是報紙與網絡融合的新方式。而新一代電子雜志則是超越雜志的新媒體形式。不過,媒介融合還只是一個發展趨勢,完全的媒介融合還有很長的路要走。[34]
還有研究者認為,“融合媒介與融合新聞把我們帶進了一個“內容為王”的時代,我們可以更多更方便地根據信息內容傳播的需要來選擇和決定使用什么樣的媒介,內容產品的生產進一步與傳播的載體分離,載體的使用將完全服務和服從于內容。”[35]
對于由媒介融合引發的產業融合,研究者認為,經歷了150年的歷史進程,電信業和傳媒業終于通過產業融合的方式,從各自獨立的產業狀態逐漸發展為大媒體產業。基于產業融合而誕生的大媒體產業是一種具有跨國家、跨產業、跨媒介特點的新型產業生態和產業群。[36]
總體而言,媒介融合、融合新聞背后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由于網絡傳播的作用。但從宏觀層面看,媒介融合僅僅是產業融合的一個層次,現在對于融合的探討,還停留在業務層面和物理層面,真正對于產業融合未來趨勢和具體措施的探討尚待進一步深入。
10.融合新聞:使新聞回歸了新聞者本身
媒介融合為新聞傳播業帶來的深刻變化,這年倍受關注。研究者認為:“數字技術的廣泛運用與網絡傳播的迅猛發展,促使新聞媒介融合發展的步伐進一步加快.在西方新聞傳播學界,一批學者正致力于研究兩個新課題:“融合媒介”(convergencemedia)、“融合新聞”(convergencejournalism),并已經獲得了第一批成果。美國密蘇里新聞學院從2005年開始新設了融合新聞專業,致力于新型新聞傳播人才的培養。在我國,這方面的研究限于實踐發展的進程相對滯后,尚未充分展開,還有待探索和突破。[37]
融合新聞帶來的挑戰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首先,‘融合新聞’對媒介規制和內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二,‘融合新聞’對職業新聞傳播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融合新聞’需要公民具備更高是媒介素養。”[38]融合新聞是一種更接近于新聞本質和新聞最佳形式的新聞,正因為此,融合新聞使得新聞回歸了新聞者本身。在業務層面,新聞融合是一個顯著的例子。“‘融合新聞’的前提和基礎是‘融合媒介’convergencemedia)。”在物理層面,媒介融合成為討論的焦點。論者認為:其重要含義之一“就是在數字技術與網絡傳播推動下,各類型媒介通過新介質真正實現匯聚和融合。”[39]而在產業層面,不同產業之間依托網絡融合而產生的產業融合則如水下之冰山,潛潛移動。
其他研究者也從理性的角度對媒介融合進行了思考。[40]或從世界杯報道的角度分析了媒介融合的有效應用。[41]
11.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互聯網的理性與規范發展之路
在法律層面,網絡傳播的法律規范也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之中。有研究者對近年來的網絡侵權案例進行了述評,認為在“法律無法預期網絡發展”的時代,司法實務往往走在了立法的前列。不過對于非判例法傳統的我國而言,法院并不能確立規則,沒有什么能保證判決的一致性。最終借助立法,從而給網絡行為以規制,才是給人們生活以預期的穩靠之法。[42]
還有研究者對如何區分直接侵權與間接侵權進行了辨析,同時對如何使用避風港規則進行了介紹。他們認為,利用一種侵權的方式獲取盈利,這種商業模式一定是不能長久的。要轉變這種經營模式,在短期內可能是痛苦的,但是它卻是中國互聯網產業走向成熟,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43]
2006年5月10日,《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被國務院第135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公布引發了研究者對此的集中詮釋。研究者認為,《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我國立法又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在綜合了立法和司法實踐大量經驗的基礎上,較好地解決了網絡環境下方方面面的矛盾。《條例》為建立一個有利于維護權利人的權利,同時也有利于作品廣泛傳播,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網絡環境,確立了操作性很強的法律依據。[44]”
還有研究者認為,互聯網在我國的發展已有十多年的歷史,但立法相對滯后,使得互聯網成為侵權盜版的重災區,與網絡侵權相關的事件不斷出現。如何調整好權利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間的關系,已成為互聯網發展必須認真加以解決的問題。……可以說,《條例》的頒布和實施適逢其時,成為“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發揮網絡傳播作品的潛能,滿足人民群眾使用作品的正常要求”的一把尚方寶劍。[45]
12.博客實名制和博客官司:自由和責任的博弈
正在討論中的議題包括實名制管理的適用范圍;各方的權力和義務;登記身份信息的內容;登記真實、準確身份信息的保障措施;管理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實施的時間安排等。
但是博客實名制卻引起了各方的熱議。支持方認為實名制將有利于互聯網的發展;而反對方認為實名制將損害博客的發展;折中者認為實名制不失為一種好的管理模式,但是要慎重施行。這種爭論是現有網絡利益格局在現實中的反映和折射。
有研究者認為,伴隨Web2.0新技術、新應用帶來的新變化,政府面臨著“如何管理”的難題,網站面臨著“如何贏利”的壓力,網民面臨著“如何表達”的選擇。總之,三者間的關系必然隨著互聯網的新發展而進一步調適。[46]其實,博客實名制不僅是博客的問題,而是網絡實名制或信息傳播領域實名制整體管制思路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他還包括網絡、手機、小靈通等信息傳播平臺和終端工具實行實名制的問題。由于手機短信詐騙日益猖獗,因此2006年手機實名制成為信息產業部規劃中的“陽光綠色網絡工程”中的一部分。
還有研究者認為,網絡實名制的實施,使得網民在發表違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時候有所顧忌,對自己的行為進行約束。從而最大限度的提升網絡道德水平,最大限度的減少利用互聯網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使社會公共文化得到凈化,網絡受眾的社會責任感增強了,也就間接的將網絡的社會責任向前推進了一步。從某種意義上說,網絡實名制的實施將是媒體與受眾社會責任的雙重回歸。[47]
另外一個和博客密切關聯的話題是博客官司。這年南京大學副教授陳堂發狀告中國博客網的“國內博客第一案”引起各方關注。[48]
研究者認為,博客通過服務器的內容,網絡服務提供商不可能一一審查、核實。要求網絡服務提供商對他人的言論在博客前進行審查,是一種無法承擔的負擔,不利于互聯網行業的發展。研究者同時建議,博客名譽侵權的受害人在尋求法律救濟前,可以首先盡量通過網絡行使回應權,進行自助救濟。最后,博客用戶、網絡服務提供商以及整個互聯網行業都需要自律,應該以自律換取更大自由。[49]
還有研究者認為,博客問題是網絡法律問題的縮影,網絡法律問題是現實法律問題在網絡世界的影射。坦率而言,我國的法律還沒有與社會生活完美地契合。在前所未有的立法忙季,如何在保證立法效率的同時,兼顧法律的適用性,使法律更加符合現實世界和虛擬世界的社會生活,值得我們深思。[50]
英國《經濟學家》周刊的著名記者安德雷斯·克魯斯(AndreasKluth)認為,Web2.0將從2007年開始改變主流社會。[51]人們普遍認為,Web2.0是基于所謂的“參與性架構”的新網絡。正因為這一點,Web2.0被認為有“生命”的互聯網。”我國乃至世界范圍內Web2.0浪潮的盎然興起,為我國網絡傳播研究提供了更加寬廣活躍的舞臺。我們期待著2007年網絡傳播的新發展。(作者:陳力丹,中國人民大學新聞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教授;付玉輝,中國網通集團綜合部高級主管,傳播學博士)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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