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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加強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成為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為此,今年3月至6月,我們聯合開展了加強石景山區物業管理的調研,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區物業管理現狀,反映群眾所關心的物業管理實際問題,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和區域形象的提升。此次調研聽取了區建委關于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基本情況的介紹,實地走訪了部分居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召開了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物業公司、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等單位參加的不同層次的座談會,發放了近千份居民調查問卷,搜集了關于加強我區物業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
據調查,我區共有各類物業建筑面積2000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約1200萬平方米。2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105個,其中,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建成入住的小區46個(包括各類家屬院,不包括軍產),占44%;九十年代后,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綜合開發建設而成的小區59個,占56%。已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79個,占居住小區的75%;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11個,占實行物業管理小區的14%。全區共有物業管理企業68家,其中在我區登記注冊的44家,在外區注冊的24家,從業人員6000余人。目前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內多種管理形式并存,既有商品房、承租房、房改房、拆遷房,還有康居房及單位直管樓等。
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級階段。目前仍然沒有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占25%;抽樣調查問卷顯示,未收取物業費的小區占33%。同時,近年來我區部分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獲獎,物業管理覆蓋率呈上升趨勢。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偏低。統計數據顯示,與北京市整體水平相比,我區轄區內注冊登記的物業管理企業數量少、規模比較小,資質等級偏低等;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三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基本建立,2005年8月以來,成立了專門的工作機構,加強了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督檢查,開展了物業管理規范化活動,積極探索社區物業管理自治方式,開展物業管理試點工作,推進物業管理市場化進程,進一步加強了我區物業管理行業政府監管的工作力度。
二、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積極推進通過公開招投標選聘前期物業管理企業,著力搭建社區自治的新型組織平臺,物業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也總結了一些寶貴經驗,但由于體制、觀念、機制等因素的影響,我區物業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1.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區也不例外。問題主要包括變更規劃、配套設施不落實、房屋及附屬設備質量不合格等等。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管理階段并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矛盾集中到物業公司身上,據調查問卷顯示,77%的受訪者認為居住小區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管理責任,69%的受訪者認為居住小區技防措施不健全。
2.物業管理公司定位不準確。我區現有物業管理企業規模小、資質等級低,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偏低,經營管理理念陳舊,市場競爭力不強。我區登記注冊的44家物業管理企業中,按資質分類,一級資質僅有2家,二級資質也只有3家,三級資質39家,與全市整體水平比較相差太遠;按照性質分,24家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17家由單位后勤部門轉制而來,2家是直管公房房管所改制企業,這些物業公司受計劃經濟企業體制的影響比較深,有些企業甚至仍按照事業單位方式運作,以管理者自居,服務意識差;有些企業低水平服務、高標準收費,甚至出現亂收費;有些企業錯誤認為物業管理從業人員門檻低,缺少對員工的培訓和嚴格規范的制度管理,造成人員素質普遍偏低;有些企業不經業主同意,擅自經營物業共用部位,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3.部分業主觀念陳舊且缺乏組織性。我區部分居住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對物業管理收費的理解尚未到位,不愿意按照目前價格享受較為全面的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普遍存在維權意識強烈而責任意識淡薄,經常出現業主權利濫用現象。據調查問卷顯示,只有1%的受訪者對《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很了解,不了解的多達37%;71%的受訪者表示不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有關房產權利方面的規定。
業主相互不熟悉,往往出現“誰都可以牽頭成立業主大會,但誰都無法真正成立業主大會”的無序局面,業主委員會的權威受到質疑。據調查問卷顯示,78%的受訪者所居住的社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當居住方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更多人傾向于選擇通過居委會維權;87%的受訪者認為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居委會作用發揮好。
4.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水平有待提高。物業與園林、環衛、公安、交通、市政等管理部門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職責劃分和相互配合的問題,有些是行政監管關系,有些是業務合作關系。目前,我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以及與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居委會等相關部門的關系還未理順,責權利的劃分有待進一步明確,公共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此外,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銜接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本應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職責被人為地轉嫁到了物業公司,使物業公司客觀上既承擔一個企業的責任,又承擔著部分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等等。
三、關于加強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建議
石景山區地處城鄉結合部,物業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探索適合我區實際的物業管理模式。通過此次調研,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議供有關部門參考:
1.推廣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在正式接管物業之前就參與物業管理小區的“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銷售—管理”等過程。這樣有利于避免開發項目在設計、施工和配套方面出現后期物業管理難以解決的問題,從源頭上減少開發商遺留問題對物業管理的隱患,有助于形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及業主和諧相處,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建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從政策、資金、管理以及技術手段等多方面問題入手深入研究,加強引導,推進我區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工作。
2.發揮物業管理行業協會作用。要充分發揮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的作用,在為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交流平臺,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協調利益沖突,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作用。協會應著力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摸清行業基本狀況,研究行業發展理論;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反映企業合理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開展各種形式活動,形成行業的凝聚力;正確引導輿論宣傳,樹立行業良好形象;加強從業人員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形成在職繼續教育的長效機制。
3.推動各方思想觀念轉變。在對開發商誠信考核中,要增加其開發小區物業管理好壞的考評,使其注重樹立品牌意識,做好建管銜接;行業主管部門要改變姿態,充分利用全方位的媒體手段主動宣傳物業管理的必要性,積極推行我區一些社區典型做法,如七星園小區,引導廣大業主維好權、用好權、盡好責;物業管理公司應拋棄行政管理的方式,加大對業主的情感投入,與業主建立良性互動,用更好的服務取得業主理解和配合,同時要像首鋼物業公司一樣積極向外尋求發展機會,過度期采取兩種體制并存的運做模式。政府有關部門和社區組織應組織成立物業調解協調機構,繼續完善社區黨委、居委會、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四方自治組織的聯動議事平臺,理順物業管理體系,建立基層管理長效機制,推動業主大會組建工作。
4.探索我區物業分類管理模式。我區物業管理有特殊性,應針對居住小區的特點探索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對于一些老舊小區來說,由于觀念限制和硬件條件的制約,讓居民出錢引入物業公司很難行得通。對這類長期以來欠賬較多的老舊小區,政府有關部門及產權單位應加強資金的合理投入,探索規范的物業管理以外的新形式,如充分延伸居民委員會、房管所的作用,或發動群眾建立自我管理的自治組織,力求用比較低的成本解決物業管理的基本需要問題。對于新建商品房小區,政府應加強引導和約束,引入市場化、專業化的管理模式,為企業創造更好的公平競爭環境,逐步打造代表自身核心競爭力的物業管理企業品牌,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5.大力提高居民區自治水平。物業管理處于發展時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無巨細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會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調整,就有可能陷入無法緩解的對立困境。因此,在我區物業管理中,要將鄉規民約納入法治體系,通過規劃居民區建設的內容,完善鄉規民約,提高居民的權利義務意識,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承擔民主管理的責任。建議選擇部分小區先行試點,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剖析居民區中缺乏公德的表現,針對性地建立鄉規民約,培育一批五好家庭、星級文明戶、文明樓等品牌項目,堅決反對在居民區生活中地極端個人主義等自私自利現象,大力提升小區的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水準。
6.提高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物業公司應結合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造自己品牌,要通過提高員工知識技能的培訓,運用先進的管理手段,在企業內部應崗位明確,職責分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績效考核體系,降低企業管理成本,同時應充分利用自動化設施,加大管理智能化的科技含量,更有效地實施各項管理服務。要從日常檢查、客戶交流、業主滿意度調查、管理費收繳、相關信息反饋等方面了解物業服務是否滿足業主的需求,從而制定相應的措施,有條件的企業應積極建立ISO9001標準體系,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
7.完善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現行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的規章制度,但缺乏與法規相配套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如:業主委員會運作;物業管理招投標;住宅維修基金管理;物業管理服務用房設置使用;業主委員會的法人地位及其職責、權力和義務;明確物業管理企業、業主管理委員會、居委會三者之間的關系等,致使近期物業糾紛案件數量增多,并形成群訪,區法院200年就受理物業糾紛522件。建議積極通過人大、政協等呼吁相關部門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法規文件,使其更具體、更具有操作性,使之真正能夠規范和指導市場運作。
隨著物業管理水平的不斷完善,隨著物業管理機制的不斷創新,隨著廣大業主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隨著政府對物業管理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相信我區物業管理企業必將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斷出現新的整潔、美觀、安寧、舒適的宜居小區。